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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詔吳興水淹過度,開所在倉賑賜。癸巳,原建元以 前逋租。」

永明十年,以「京邑霖雨」,遣官賑賜。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十年十一月「戊午,詔曰:『頃者霖 雨,樵糧稍貴,京邑居民,多離其弊。遣中書舍人二縣 官長賑賜』。」

永明十一年,詔以水旱申眾逋,權斷酒,遣中書舍人 履行賑卹。又詔南兗、兗、豫、司、徐五州,宿逋更申五年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十一年五月戊辰,詔曰:『水旱成 災,穀稼傷弊。凡三調眾,逋可同申,至秋登。京師二縣, 朱方、姑熟,可權斷酒』。」秋七月丁巳,詔曰:「頃風水為災, 二岸居民多離其患,加以貧病六疾,孤老稚弱,彌足 矜念。遣中書舍人履行沾卹。」又詔曰:「水旱為災,實傷 農稼,江淮之間,倉廩既虛,遂草竊充斥,互相侵奪,依 阻山湖,成此逋逃。曲赦南兗、兗、豫、司、徐五州,南豫州 之歷陽、譙、臨江、廬江四郡,三調眾逋宿債並同原除。 其緣淮及青、冀新附僑民,復除已訖,更申五年。」

明帝建武二年十二月丁酉詔吳晉陵二郡失稔之鄉蠲三調有差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云云。

東昏侯永元三年六月京邑雨水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賜有差

按:《南齊書東昏侯本紀》云云。

武帝天監二年以東陽信安豐安水潦詔蠲課調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二年六月丁亥,詔以東陽、信 安、豐安三縣水潦漂損居民資業,遣使周履量蠲課 調。」

大同四年詔赦饑饉諸州租調

按《梁書武帝本紀》:「大同四年八月甲辰,詔南兗、北徐、 西徐、東徐、青、冀、南北青、武、仁、潼、睢等十二州,既經饑 饉,曲赦逋租宿責,勿收今年三調。」

大同十年秋九月己丑詔「有因饑逐食離鄉去土。悉 聽復業蠲課五年。」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武帝永定三年詔賑饑民

按《陳書武帝本紀》,「永定三年夏閏四月庚寅,詔曰:開 廩賑絕,育民之大惠;巡方恤患,前王之令典。朕當斯 季俗,膺此樂推,君德未孚,民瘼猶甚。重茲多壘,彌疚 納隍,良由四聰弗達,千里勿應,博施之仁,何其或爽, 殘弊之軌,致此未康。吳州、縉州,去歲蝗旱,郢田雖疏, 鄭渠終涸,室靡盈積之望,家有填壑之嗟,百姓不足」, 兆民何賴?近已遣中書舍人江德藻,御命東陽,與令 長二千石問民疾苦,仍以入臺倉見米分恤。雖德非 既飽,庶微慰阻饑。

文帝天嘉元年詔兵荒之後勸課農桑其逐食流移者悉令著籍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元年三月丙辰,詔曰:『自喪亂 以來,十有餘載,編戶凋亡,萬不遺一,中原氓庶,蓋云 無幾。頃者寇難仍接,筭斂繁多,且興師以來,千金日 費,府藏虛竭,杼軸歲空。近所置軍資,本充戎備,今元 惡克殄,八表已康,兵戈靜戢,息肩方在。思俾餘黎,陶 此寬賦。今歲軍糧,通減三分之一,尚書申下四方,稱 朕哀矜之意。守宰明加勸課,務急農桑,庶鼓腹含哺, 復在茲日』。」秋七月乙卯,詔曰:「自頃喪亂,編戶播遷,言 念餘黎,良可哀惕。其亡鄉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內 隨其適樂,來歲不問僑舊,悉令著籍,同土斷之例。」八 月壬午,詔曰:「菽粟之貴,重於珠玉。自頃寇戎,游手者 眾,民失分地之業,士有偑犢之譏。朕」哀矜黔庶,念康 弊俗,思俾阻饑,方存富教,麥之為用,要切斯甚。今九 秋在節,萬實可收,其班宣遠近,並令播種。守宰親臨 勸課,務使及時。其有尤貧,量給種子。

宣帝太建二年詔作田值水旱即言上折除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二年「秋八月甲申,詔曰:『民惟 邦本,著在典謨,治國愛民,抑又通訓。朕聽朝晏罷日 昃劬勞方流,惠澤覃被億兆。有梁之季,政刑廢缺,條 綱弛紊,僭盜薦興,役賦征徭,尤為煩刻。大陳御㝢,拯 茲餘弊,滅扈戡黎,弗遑創改,年代彌流,將及成俗,如 弗解張,物無與厝,夕惕疚懷,有同首疾,思從卑菲,約』」 己濟民,雖府帑未充,君孰與足?便可刪革,去其泰甚, 冀永為定准,令簡而易從。自今維作田值水旱未收, 即列在所言上折除。有能墾起荒田,不問頃畝少多, 依舊蠲稅。

太建四年蠲流民繇賦詔「凋殘郡邑給地賦田各立 頓舍。」

按《陳書宣帝本紀》,「四年秋八月乙未,詔無錫等十五 縣流民,並蠲其繇賦。閏十月辛未詔曰:姑孰饒曠,荊 河斯擬,博望關畿,天限嚴峻。龍山南指,牛渚北臨,對 熊繹之餘城,邇全琮之故壘。良疇美柘,畦畎相望,連 宇高甍,阡陌如繡。自梁末兵災,凋殘略盡,比雖務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