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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武帝   年南州大水以劉潔奏復天下租賦二歲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 按《劉潔傳》:「世祖監國,潔 選侍東宮。世祖即位,遷尚書令,改為鉅鹿公。時南州 大水,百姓阻饑,潔奏曰:『臣聞天地至公,故萬物咸育, 帝王無私,而黎民戴賴。伏惟陛下以神武之姿,紹重 光之緒,恢隆大業,育濟群生,威之所振,無思不服;澤 之所洽,無遠不懷。太平之治,於是而在。自頃邊寇內 侵,戎車屢駕,天資聖明,所在克殄。方難既平,皆蒙詶 錫,勳高者受爵,功卑者獲賞,寵錫優崇,有過古義。而 郡國之民,雖不征討,服勤農桑,以供軍國,實經世之 大本,府庫之所資。自山以東,偏遇水害,頻年不收,就 食他所。臣聞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應加哀矜,以鴻覆 育。今南摧彊寇,西敗醜虜,四海晏如,人神協暢,若與 兆民共饗其福,則惠感和氣,蒼生悅樂矣』。」世祖從之。 於是復天下二歲租賦。

神麚四年二月丁丑定州民饑詔啟倉以賑之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延和三年詔復窮民租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延和三年二月戊寅,詔曰:『朕承 統之始,群凶縱逸,四方未賓,所在逆僭。蠕蠕陸梁於 漠北,鐵弗肆虐於三秦。是以旰食忘寢,抵掌扼腕,期 在掃清逋殘,寧濟萬㝢。故頻年屢征,有事西北,運輸 之役,百姓勤勞,廢失農業,遭離水旱,致使生民貧富 不均,未得家給人足,或有寒窮不能自贍者,朕甚愍 焉。今四方順軌,兵革漸寧,宜寬徭賦,與民休息。其令 州郡縣隱括貧富,以為三級。其富者租賦如常,中者 復二年,下窮者復三年。刺史守宰,當務盡平當,不得 阿容,以罔政治。明相宣約,咸使聞知』。」

太平真君元年州鎮十五民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九年。二月癸卯。山東民饑。啟倉賑之 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文成帝興安元年十有二月癸亥詔以營州蝗開倉賑恤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三年十有二月以州鎮五蝗民饑使使者開倉以賑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太安五年詔以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災旱開倉 賑之。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太安五年「冬十有二月戊申,詔 曰: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 斂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 匱乏。而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災旱,年穀不 收,其遣開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 他界,為關傍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職不」 均,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贍於時,加以重罪,無有 攸縱。

和平四年冬十月以定相二州霣霜殺稼免民田租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和平五年二月。詔以州鎮十四去歲蟲水。開倉賑恤 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獻文帝天安元年州鎮十一旱民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皇興二年十有一月以州鎮二十七水旱開倉賑恤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皇興四年。春正月。詔州鎮。十一民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獻文帝本紀》云云。

孝文帝延興二年丐遇水民田租開倉賑恤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延興二年六月,安州民遇水雹, 丐租賑恤。九月己酉,詔以州鎮十一水,丐民田租,開 倉賑恤。」

延興三年。詔出倉穀賜貧民。又賑恤水旱諸州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三年三月壬午。詔諸倉囤穀麥 充積者。出賜貧民。是歲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租。開 倉賑恤。相州民餓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

延興四年。州鎮十三大饑。丐民田租。開倉賑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元年賑雲中饑詔督課田農又以民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元年「春正月己酉,雲中饑, 開倉賑恤。三月丙午,詔曰:『朕政治多闕,災眚屢興。去 年生疫,死傷大半,耕墾之利,當有虧損。今東作既興, 人須肄業。其敕在所督課田農,有牛者加勤於常歲, 無牛者倍庸於餘年。一夫制治田四十畝,中男二十 畝。無令人有餘力,地有遺利』。」「十有二月丁未,詔以州 郡八水、旱、蝗,民饑,開倉賑恤。」

太和二年。州鎮二十餘水旱。民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三年。六月辛未。以雍州民饑。開倉賑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