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矣。故堯、湯逢歷年之災,周漢遭水旱之患,然立功 修行,終能弭息。今考治則有如此之風,計運未有如 彼之害。而陛下殷勤引過,事邁前王,從星澍雨之徵, 指辰可必;消災滅禍之符,灼然自見。雖王畿之內,頗 為少雨,關外諸方,禾稼仍茂。苟動之以禮,綏之以和, 一歲不收,未為大損。但豫備不虞,古之善政,安不忘 危,有國常典。竊以北鎮新徙,家業未就,思親戀本,人 有愁心,一朝有事,難以禦敵。可寬其往來,頗使欣慰。 開雲中馬城之食以賑恤之,足以感德,致力邊「境矣。」 明察畿甸之民饑甚者,出《靈丘》、下館之粟以救其乏。 可以安慰孤貧,樂業保土。使幽、定、安、并四州之租,隨 運以溢其處;開關㢮,禁薄賦賤糴,以消其費;清道路, 恣其東西,隨豐逐食,貧富相贍,可以免度凶年,不為 患苦。又聞常士困則濫竊生,匹婦餒則慈心薄。凶儉 之年,民輕違犯,可緩其使役,急「其禁令,宜於未然之 前,申敕外牧。又,一夫幽枉,王道為虧,京師之獄,或恐 未盡,可集見囚於都曹,使明折庶獄者,重加究察,輕 者即可決遣,重者定狀以聞。罷非急之作,放無用之 獸,此乃救凶之常法,且以見憂於百姓。《論語》曰:『不患 貧而患不安,苟安而樂生,雖遭凶年,何傷於民庶也? 愚臣所見,如此而已』。」詔曰:「省表聞之,當敕有司依此 施行。」
太和二十年。遣使賑恤西北州郡。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二十年:「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 州郡旱儉,遣侍臣循察,開倉賑恤。乙丑,開鹽池之禁, 與民共之。戊辰,置常平倉。」
太和二十三年《宣武帝》即位賑恤民饑。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二十三年「夏四月丁巳,即皇帝 位。是歲州鎮十八水,民饑,分遣使者開倉賑恤。」
宣武帝景明元年遣使賑饑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景明元年五月甲寅,以北鎮大 饑,遣兼侍中楊播巡撫賑恤,是歲十七州大饑,分遣 使者開倉賑恤。 按《薛安都傳》,安都從祖弟真度為 豫州刺史。景明初,豫州大饑,真度表曰:「去歲不收,饑 饉十五,今又災雪三尺,民人萎餒,無以濟之。臣輒日 別出州倉米五十斛為粥,救其甚者。」詔曰:「真度所表, 甚有憂濟百姓之意,宜在拯卹。陳郡儲粟,雖復不多, 亦可分贍,尚書量賑以聞。」
景明二年,以百姓彫弊,詔「正調之外,蠲罷妨害損民 者。」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二年「三月乙未朔,詔曰:『比年以 來,連有軍旅,役務既多,百姓彫敝。宜時矜量,以拯民 瘼。正調之外,諸妨害損,民一時蠲罷。壬戌,青、齊、徐、兗 四州大饑,民死者萬餘口』。」
景明三年,以旱詔州郡埋瘞。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三年「春二月戊寅,詔曰:『自比陽 旱積時,農民廢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有 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瘞』。是歲河州大饑,死者二千餘 口。」
正始四年秋八月辛丑敦煌民饑開倉賑恤九月丙戌司州民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永平元年三月丙午以去年旱儉遣使者所在賙恤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永平二年。夏。四月己酉。詔以武州鎮饑。開倉賑恤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永平三年。五月丁亥。詔以冀定二州旱儉。開倉賑恤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永平四年二月壬午青齊徐兗四州民饑甚遣使賑 恤。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延昌元年以州郡水旱開倉賑恤民乏食者令就穀他所又詔有粟之家賑貸饑民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頻水 旱,百姓饑敝,分遣使者開倉賑恤。二月甲午,州郡十 一大水,詔開倉賑恤。以京師穀貴,出倉粟八十萬石 以賑貧者。夏四月,詔以旱故食粟之畜皆斷之。戊辰, 以旱,詔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詔河北民就穀燕、恆 二州。辛未,詔饑民就穀六鎮。丁丑,帝以旱故,減膳撤」 懸。五月丙午,詔天下有粟之家,供年之外,悉貸饑民。 自二月不雨,至於是晦。六月壬申,澍雨大洽。己卯,詔 曰:「去歲水災,今春炎旱,百姓饑餒,救命靡寄。雖經蠶 月,不能養績。今秋輸將及郡縣,期於責辦。尚書可嚴 勒諸州,量民資產,明加檢校,以救艱敝。」庚辰,詔出太 倉粟五十萬石,以賑京師及州郡饑民。
延昌二年賑恤州鎮饑民。又以百姓饑儉詔「恕死罪 徒流已下各準減降。」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二年二月丙辰朔,賑恤京師貧 民。甲戌,以六鎮大饑,開倉賑贍。是春,民饑餓死者數 萬口。夏四月庚子,以絹十五萬匹賑恤河南郡饑民。 五月,壽春大水。六月乙酉,青州民饑,詔使者開倉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