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2 (1700-1725).djvu/69

此页尚未校对

恤。是夏,州郡十三大水。秋八月辛卯,詔曰:『頃水旱牙 侵,頻年饑儉,百姓窘弊,多陷罪辜,煩刑之愧,朕用懼』」 矣。其殺人掠賣人,群彊盜首,及雖非首而殺傷財主, 曾經再犯公斷道路劫奪行人者,依法行決。自餘恕 死。徒流已下,各準減降。

延昌三年夏四月,青州民饑,辛巳,開倉賑恤。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孝明帝熙平元年賑瀛州民饑又以炎旱詔尚書釐恤獄犴勸農省務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熙平元年「夏四月戊戌,以瀛州 民饑,開倉賑恤。五月丁卯朔,詔曰:『炎旱積辰,苗稼萎 悴,比雖微澍,猶未霑洽,晚種不納,企望憂勞。在予之 責,思自兢厲。尚書可釐恤獄犴,察其淹枉,簡量輕重, 隨事以聞,無使一人怨嗟,增傷和氣。土木作役,權皆 休罷,勸農省務,肆力田疇。庶嘉澤近降,豐年可必』。」 熙平二年,遣使賑恤被災諸州。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二年冬十月庚寅,以幽、冀、滄、瀛 四州大饑,遣尚書長孫稚、兼尚書鄧羨、元纂等巡撫 百姓,開倉賑恤。戊戌,以光州饑敝,遣使賑恤。」

神龜元年詔賑幽州民饑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神龜元年:「春正月乙酉,幽州大 饑,民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九人,詔刺史趙邕開倉賑 恤。」

神龜二年「以農月時澤弗應敕訪前式禱祈理獄收 葬賑恤。」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二年二月壬寅,詔曰:「農要之月, 時澤弗應,嘉穀未納,三麥枯悴。德之無感,歎懼兼懷。 可敕內外,依舊雩祈,率從祀典,察獄理冤,掩胔埋骼。 冀、瀛之境,往經寇暴,死者既多,白骨橫道,可遣專令 收葬,賑窮恤寡,救疾存老,準訪前式,務令周備。」三月 甲辰,澍雨大洽。

正光元年以炎旱為災詔察獄囚蠲罷賦役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正光元年五月辛巳,詔曰:「朕以 寡薄,運膺寶圖。雖未明求衣,惕懼終日,而闇昧多闕, 炎旱為災,在予之愧,無忘寢食。今刑獄繁多,囹圄尚 積,宜敷仁惠,以濟斯民。八座可推鞫見囚,務申枉濫。 癸未,詔曰:『禳災招應,修政為本,民乃神主,實宜率先。 刺史守令,與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視民如傷。況』」 今炎旱歷時,萬姓彫敝,而不撫恤窮冤,理決庶獄。可 嚴敕州郡,善加綏隱,務盡聰明,加之祗肅,必使事允 人神,時致靈應。其賦役不便於民者,具以狀聞,便當 蠲罷。

正光二年,以旱災損禾,責躬修省。仍敕有司祗行諸 惠政。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二年「秋七月癸丑,詔曰:『時澤弗 降,禾稼形損。在予之責,夙宵震懼。雖克躬撤降,仍無 招感。有司可修案舊典,祗行六事,圄犴淹枉,隨速鞫 決,庶尹廢職,量加修厲。鰥獨困窮,在所存恤,役賦煩 民,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時升進。貪殘邪佞,即就屏 黜,男女怨曠,務令會偶。庶革止懲違,有弭災沴』。」 正光三年,以炎旱將成災年,詔有司虔祀山川。側躬 自厲。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三年六月己巳,詔曰:『朕以沖昧, 夙纂寶曆,不能祗奉上靈,感延和氣,致令炎旱頻歲, 嘉雨弗洽,百稼燋萎,晚種未下,將成災年,秋稔莫覬。 在予之責,憂懼震懷。今可依舊分遣有司,馳祈嶽瀆 及諸山川百神能興雲雨者,盡其虔肅,必令感降,玉 帛牲牢,隨應薦享。上下群官,側躬自厲,理冤獄,止土 功,減膳撤懸,禁止屠殺』。」

正光四年,詔:「兵荒之處,厚加賑恤。」

按《魏書孝明帝本紀》:四年「八月己巳,詔曰:『狂蠢肆暴, 陵竊北垂,雖軍威時接,賊徒懾遁,然獯虐所過,多離 其禍。言念斯敝,有軫深懷。可敕北道行臺,遣使巡檢 遭寇之處,饑餒不粒者,厚加賑恤,務令存濟』。」

出帝太昌元年詔年饑露屍所在埋覆

按《魏書出帝本紀》,太昌元年五月庚戌,詔曰:「頃西土 年饑,百姓流徙,或身倚溝渠,或命懸道路,皆見棄草 土,取厭烏鳶。言念於此,有警夜寐,掩骼之禮,誠所庶 幾;行墐之義,冀亦可勉。其諸有露屍,令所在埋覆,可 宣告天下。」

孝靜帝天平元年詔出粟賑遷民又實倉廩以備凶饑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孝靜天平初, 以遷民草刱,資產未立,詔出粟一百三十萬石以賑 之。」

按《隋書食貨志》:「魏武西遷,連年戰爭,河洛之間,又並 空竭。天平元年,遷都於鄴,出粟一百三十萬石,以振 貧人。是時六坊之眾,從武帝而西者不能萬人,餘皆 北徙,並給常廩,春秋二時賜帛,以供衣服之費。常調 之外,逐豐稔之處,折絹糴粟,以充國儲。於諸州緣河 津濟,皆官倉貯積,以擬漕運。於滄瀛、幽、青四州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