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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七十一卷目錄

 荒政部彙考四

  隋文帝開皇八則 仁壽一則

  唐一高祖武德三則 太宗貞觀十六則 高宗永徽四則 顯慶二則 總章一則

  咸亨三則 上元一則 儀鳳四則 永隆一則 開耀一則 永淳一則 弘道一則 中

  宗嗣聖一則 神龍二則 景龍三則 睿宗景雲一則 先天二則 元宗開元十五則

食貨典第七十一卷

荒政部彙考四

文帝開皇三年以京師倉廩尚虛詔於諸州置倉漕粟以備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開皇三年,朝廷 以京師倉廩尚虛,議為水旱之備。詔於蒲、陝、虢、熊、伊、 洛、鄭、懷、邵、衛、汴、許汝等水次十三州,置募運米丁。又 於衛州置黎陽倉,洛州置河陽倉,陝州置常平倉,華 州置廣通倉,轉相灌注,漕關東及汾晉之粟以給京 師。又遣倉部侍郎韋瓚向蒲、陝以東募人,能於洛陽 運米四十石,經砥柱之險達於常平者,免其征戍。」 開皇五年,詔立義倉,遣使賑河南水。

按《隋書文帝本紀》,「五年五月甲申,詔置義倉。八月甲 辰,河南諸州水,遣民部尚書邳國公蘇威賑給之。」 按《食貨志》:「五年五月,工部尚書、襄陽縣公長孫平奏 曰,古者三年耕而餘一年之積,九年作而有三年之 儲,雖水旱為災,而人無菜色,皆由勸導有方,蓄積先 備故也。去年亢陽,關內不熟,陛下哀愍黎元,甚於赤 子,運山東之粟,置常平之官,開發倉廩,普加賑賜,少 食之人,莫不豐足。鴻恩大德,前古未比。其強宗富室, 家道有餘者,皆競出私財,遞相賙贍,此乃風行草偃, 從化而然。但經國之理,須存定式。」於是奏令諸州百 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倉,收穫之日,隨其所得 勸課,出粟及麥,於當社造倉窖貯之。即「委社司執帳 檢校,每年收積,勿使損敗。若時或不熟,當社有饑饉 者,即以此穀賑給。」自是諸州儲峙委積。其後關中連 年大旱,而青、兗、汴、許、曹、亳、陳、仁、譙、豫、鄭、洛、伊、潁、邳等 州大水,百姓饑饉。高祖乃命蘇威等分道開倉賑給。 又命司農丞王亶發廣通之粟三百餘萬石,以拯關 中。又發故城中周代舊粟賤,糶與人,買牛驢六千餘 頭,分給尤貧者,令往關東就食。其遭水旱之州,皆免 其年租賦。 按《長孫平傳》,平拜度支尚書,見天下州 縣多罹水旱,百姓不給,奏令民間每秋家出粟麥一 石已下,貧富差等,儲之閭巷,以備凶年,名曰義倉。因 上書曰:「臣聞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命,勸農重穀,先 王令軌。古者三年耕而餘一年之積,九年作而有三 年之儲,雖水旱為災,而民無菜色,皆由勸導有方,蓄 積先備者也。去年亢陽,關右饑餒,陛下運山東之粟, 置常平之官,開發倉廩,普加賑賜,大德鴻恩,可謂至 矣。然經國之道,義資遠算,請勒諸州刺史、縣令,以勸 農積穀為務。」上深嘉納。自是州里豐衍,民多賴焉。 開皇六年。遣使賑恤諸州。又以關內旱。詔免賦稅 按《隋書文帝本紀》。「六年二月乙酉。山南荊浙七州水。 遣前工部尚書長孫毗賑恤之。八月辛卯。關內七州 旱。免其賦稅。」

開皇八年秋八月丁未河北諸州饑遣吏部尚書蘇 威賑恤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開皇十四年八月辛未,關中大旱,人饑,上率戶口就 食於洛陽。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十四年。關中大 旱。人饑。上幸洛陽。因令百姓就食。從官並准見口賑 給。不以官位為限。

按《文獻通考》:「十四年,關中大旱,民饑。上遣左右視民 食,得豆屑雜糠以獻,為之流涕。不御酒殆將一期,乃 帥民就食於洛陽,敕斥堠不得輒有驅逼。男女參廁 於仗衛之間,遇扶老㩦幼,輒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 艱險之處,見負擔者,令左右扶助之。」

開皇十五年以歲旱祠太山大赦。又詔「北境諸州義 倉雜種並納本州。」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五年春正月庚午,上以歲旱祠 太山以謝愆咎,大赦天下。」 按《食貨志》:「是時義倉貯 在人間,多有費損。十五年二月詔曰:『本置義倉,止防 水旱,百姓之徒,不思久計,輕爾費損,於後乏絕。又北 境諸州,異於餘處,雲夏、長、靈、鹽、蘭、豐、鄯、涼、甘、瓜等州, 所有義倉雜種,並納本州。若人有旱儉少糧,先給雜 種』」及遠年粟。

開皇十六年,詔「秦疊等州社倉於當縣安置。」又詔「准 三等稅。」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十六年正月又 詔秦、疊、成、康、武、文、芳、宕、旭、洮、岷、渭、紀、河、廓、豳、隴、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