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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敷、丹、延、綏、銀、扶等州社倉,並於當縣安置。二月又 詔社倉准上中下三等稅,上戶不過一石,中戶不過 七斗,下戶不過四斗。」

開皇十八年,免遭水處租調。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八年秋七月壬申,詔以河南八 州水,免其課役。」 按《食貨志》:「山東頻年霖雨,杞、宋、陳、 亳、曹、戴、譙、潁等諸州,達於滄海,皆困水災,所在沉溺。 十八年,天子遣使將水工巡行川源,相視高下,發隨 近丁以疏導之,困乏者開倉賑給,前後用穀五百餘 石,遭水之處,租調皆免。自是頻有年矣。」

仁壽二年賑河南北諸州水

按《隋書文帝本紀》:「仁壽二年九月壬辰,河南北諸州 大水,遣工部尚書楊達賑恤之。」

唐一

高祖武德元年以穀貴給入關者課米置社倉及常平監官又開倉賑恤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武德元年 十一月己酉,以京師穀貴。令四面入關者,車馬牛驢 各給課米,充其自食」 按《食貨志》:「武德元年九月四 日置社倉,其月二十二日詔曰,特建農圃,本督耕耘。 思俾齊民,既康且富。鍾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 監官,以均天下之貨。市肆騰踴則減價而出,田穡豐 羨則增糴而收,庶使公私俱濟,家給人足,抑止兼并, 宣通擁滯。」

按:《冊府元龜》:「元年十二月,開倉以賑貧乏。」

武德二年。制「以災損分數免租調課役。出庫物以賑 窮乏。」又以穀貴,詔禁屠酤。

按《唐書高祖本紀》:「二年閏二月乙卯,以穀貴,禁關內 屠酤。」

按:杜佑《通典》「二年制,凡水旱蟲霜為災,十分損四分 以上免租,損六分以上免租調,損七分以上課役俱 免。」

按:《冊府元龜》:「二年閏二月,出庫物三萬段,以賑窮乏。」

又按《冊府元龜》二年閏二月乙卯。詔曰:「酒醪之用。」

「表節制於歡娛;芻豢之滋,致甘旨於豐衍。然而沉湎 之輩,絕業忘資;惰窳之民,騁嗜奔慾。方今年穀不登, 市肆騰踴,趣末者眾,浮冗尚多。肴羞麴糵,重增其費。 救弊之術,要在權宜。關內諸州官民,宜斷屠酤。」 武德七年,關中河東諸州旱,遣使賑給之。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太宗貞觀元年以旱饑免租減膳又遣使分往諸州賑恤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元年夏,山東旱,免今歲租。十 月丁酉,以歲饑,減膳。」

按《舊唐書本紀》,元年夏,山東諸州大旱,令所在賑恤, 無出今年租賦。八月,關東及河南、隴右沿邊諸州霜 害秋稼。九月辛酉,命中書侍郎溫彥博、尚書右丞魏 徵等分往諸州賑恤。是歲,關中饑,至有鬻男女者。 按《冊府元龜》,「元年九月辛酉,詔曰:『蟲霜為害,風雨不 時,政道未康,咎徵斯在。朕祗奉明命,撫育黔黎,憂愍 之至,實切懷抱。輕徭薄賦,務本勸農,必望民殷物阜, 家給人足,而陰陽不和,氣候乖舛,永言罪己,撫心多 愧。河北燕趙之際,山西并潞所管,及蒲虞之郊,豳延 以北,或春逢亢旱,秋遇霜淫;或蟊賊成災,嚴凝早降。 有致饑饉,慚惕無忘。特宜矜恤,救其疾苦。可令中書 侍郎溫彥博、尚書右丞相魏徵、治書侍御史孫伏伽、 簡校中書舍人辛諝等,分往諸州。馳驛檢行。其苗稼 不熟之處,使知損耗多少。戶口乏糧之家存問。若為 支計。必當細勘。速以奏聞。待使人還京,量行賑濟』。」 貞觀二年。詔出御府金寶贖饑民鬻子。始置義倉 按《唐書太宗本紀》。二年三月己巳。遣使巡關內。出金 寶贖饑民鬻子者還之。庚午以旱蝗責躬,大赦。 按 《食貨志》:尚書左丞戴胄建議,自王公以下計墾田,秋 熟所在為義倉,歲凶以給民。太宗善之,乃詔畝稅二 升,粟麥秔稻隨土地所宜,寬鄉斂,以所種狹鄉,據青 苗簿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 商賈無田者,以其戶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於五斗 為差,下下戶及夷獠不取焉。歲不登則以賑民,或貸 為種子,則至秋而償。

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三月丁卯,遣御史大夫杜淹巡 關內諸州,出御府金寶贖男女自賣者,還其父母。八 月,河南、河北大霜,人饑 按《食貨志》:「二年四月,尚書 左丞戴胄上言曰,水旱凶災,前聖之所不免。國無九 年儲畜,禮經之所明誡。今喪亂之後,戶口凋殘。每歲 納租,未實倉廩。隨時出給,纔供當年。若有凶災,將何 賑」卹?故隋開皇立制,天下之人,節級輸粟,名為「社倉。」 終於文皇,得無饑饉。及大業中年,國用不足,並貸社 倉之物,以充官費。故至末塗,無以支給。今請自王公 已下,爰及眾庶,計所墾田,稼穡頃畝,至秋熟,準其見 在苗,以理勸課,盡令出粟。稻麥之鄉,亦同此稅。各納 所在,為立義倉。若年穀不登,百姓饑饉,當所州縣,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