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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賑給之。」

按《冊府元龜》元年三月,以歲旱穀貴,詔「司成、弘文、崇 賢館及書、算、律、醫、胡書等諸色學生,并別敕修撰寫 經書官典及書手等官供食料者,宜並權停。其有職 任者,各還本司,自餘放歸本貫,秋熟已後,更聽進止。」

又按:《冊府元龜》:「元年九月辛未,詔贊善大夫崔承」

福、通事舍人韋太真、司衛承鉗、耳知正等使往江西 南運糧,以濟貧乏。十月壬辰,詔:「雍、同、華等州百姓,有 單貧孤苦不能得食,及於京城內流冗街衢乞丐廛 肆者,宜令所司檢括,具錄名姓本貫,屬於故城內屯 監安置,量賜皮裘衣裝及糧食,縣官與屯監官相知 檢校。」十一月乙卯,令運劍南義倉米萬石,浮江西下, 「以救饑人。」

咸亨三年,關中饑,增置「渭橋倉。」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會要》,「三年,關中饑,監察 御史王師順運晉、絳之粟於河、渭之間,增置渭橋倉, 自師順始也。」

咸亨四年婺州水詔令賑給。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四年秋七 月辛巳,婺州暴雨,水泛溢,漂溺居民六百家。詔令賑 給。」

上元二年免旱澇蟲霜諸州租又以旱避正殿減膳撤樂求言

按《唐書高宗本紀》:「上元二年四月丙戌,以旱,避正殿, 減膳,撤樂,詔百官言事。」

按《冊府元龜》,二年正月敕,「雍、岐、同、華、隴等州,給復一 年。自餘諸州,咸亨年遭旱澇蟲霜損免之家,雖經豐 稔,家產未復,宜更免一年租。」 又按《冊府元龜》,二年 四月,久旱,避正殿,減膳徹懸,兼令百官極言得失,勿 有所隱。仍令禮部尚書楊思敬往中嶽,以申祈禱。

儀鳳元年青齊水遣使賑卹停匠作慮囚徒

按:《唐書高宗本紀》:「儀鳳元年八月,青州海溢。」

按:《舊唐書本紀》上元三年。是年改元儀鳳八月壬寅,青、齊等 州海泛溢,又大雨,漂溺居人五千家,遣使賑卹之。 按《冊府元龜》:「上元三年八月,青州大風,齊、淄等七州 大水。詔停此中尚梨園等作坊,減少府監雜匠,放還 本邑。兩京及九成宮土木工作亦罷之。天下囚徒,委 諸州長官慮之。」

儀鳳二年夏四月以河南河北旱遣使賑給。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按《荒政考略》:二年夏四月。江南旱。遣御史中丞崔謐 等分道賑給。侍御史劉思立上疏曰:「麥秀蠶老。農事 方興。聚集參迎。妨廢不少。既緣賑給。須立簿書。遠近 共知。」

儀鳳三年。以旱饑。避正殿慮囚。許民在宮苑樵漁 按《唐書高宗本紀》。三年四月丁亥。以旱避正殿慮囚。 按《冊府元龜》。三年四月。以同州饑。沙苑及長春宮。並 許百姓樵採漁獵。

儀鳳四年。二月乙丑。東都饑。官出糙米。以救饑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永隆元年九月河南河北諸州大水遣使賑卹十一月洛州饑減價官糶以救饑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開耀元年河南河北水遣使賑之

按《唐書高宗本紀》:「開耀元年八月丁卯,以河南、河北 大水,遣使賑乏絕。室廬壞者,給復一年,溺死者贈物, 人三段。」

按:《舊唐書本紀》,永隆二年。是年改元開耀春,正月,己亥,詔「雍、 岐、華、同民戶宜免兩年地稅,河南、河北遭水處一年。」 八月,丁卯朔,河南、河北大水,許遭水處往江淮已南 就食。

永淳元年以年饑穀貴罷朝會減扈從兵士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淳元年六月,大蝗,人相食』。 按《舊唐書本紀》:永淳元年正月乙未朔,以年饑罷朝, 會關內諸府兵,令於鄧、綏等州就穀。」是春,關內旱,日 色如赭。四月丙寅,上以穀貴,減扈從兵,士庶從者多 殍踣於路。六月,關中初雨,麥苗澇損。後旱,京兆、岐、隴 螟蝗食苗並盡,加以民多疫癘,死者枕籍於路。詔所 在官「司埋瘞。」丁丑,京師人相食,寇盜縱橫。秋,山東大 水,民饑。

弘道元年以歲饑停封中岳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永淳二年。 是年改元弘道天后自封岱之後,勸上封中岳,每下詔草《儀 注》,以歲饑、邊事警急而止。

中宗嗣聖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太后詔賑山東河南饑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垂拱四年春二月山東河南甚饑乏詔司屬卿王及善司府卿

《歐陽通》冬官侍郎。《狄仁傑》巡撫賑給。

神龍元年河南河北水遣使賑給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神龍元年六 月,河南河北十七州大水,漂流居民,害苗稼,遣中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