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3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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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掌管,交到米斛,即與書填,則人必樂從,應募者眾。 凡此三者,倘蒙施行,庶幾此郡饑民,逐家一日各添 得米一二升,逐口一日各添得米二三合,而逐縣續 有劄到漏落戶口及流移歸業之人,亦得以漸次收 拾,不至饑死。既有以卒究陛下憂勞惻怛、博施濟眾、 廣大無窮之心,而草野愚臣,亦得以憑藉威靈,不負 饑民之命,千萬幸甚。如其不然,則臣計已窮,終必仰 孤任使。」伏自到任以來,朝夕憂「懼,精神耗竭,四肢緩 弱,時復麻痹。切恐一旦溘然,無以見百萬餒鬼於地 下。欲望聖慈,赦其罪戾,許臣罷免,使得脫此冤債,歸 骨故山,亦千萬幸甚。披心瀝血,干冒宸嚴,臣無任恐 懼戰栗之至。」

《奏救荒事宜狀》

「臣蒙恩,將命浙東,奉行救恤。到官,日夕考究,求所以 上副焦勞之意。」竊見浙東諸州,例皆荒歉,台明號為 最熟,亦不能無少損,而紹興府之饑荒,昔所未有。臣 以目所睹,回思去歲南康之歉,猶謂之「樂歲可也。賑 救既在所急,事體宜先奏聞。」今紹興八邑,餘姚、上虞 號為稍熟,然亦不及半收,新昌、山陰、會稽所損皆七 「八分,嵊縣旱及九分,蕭山、諸暨水旱相仍,幾全無收。 今除餘姚、上虞稍似可緩外,且論蕭山等六縣,約其 所收,不過十一。先次,朝廷撥米一十四萬七千石、錢 九萬貫,并本司前官申朝廷,於衢、婺州通融撥到義 倉錢三萬八千七十五貫一百文。」明州義倉米五千 石,數目非不多,州郡日夕惟賑濟是「務,官吏稍解事 者,皆奔走不暇,雖寄居士大夫亦不敢寧處,不可謂 不留意,然終未有能救饑莩之實。民情嗷嗷,日甚一 日,不獨下戶乏食,而士子宦族第三等人戶有自陳 願預乞丐之列者,驗其形骸,誠非得已。兼自秋來賣 田拆屋,斫伐桑柘,鬻妻子,貨耕牛,無所不至,不較價 之甚賤,而以得售為幸。典質則庫戶無錢,舉貸則上 戶無力,藝業者技無所用,營運者貨無所售。魚蝦螺 蚌久已竭澤,野菜草根取掘又盡,百里生齒饑困支 離,朝不謀夕。其尤甚者,衣不蓋形,面無人色,扶老攜 幼,號呼宛轉,所在成群,見之使人酸辛,怵惕不忍,正 視其死亡者蓋亦不少。」臣深究其所以然,正緣紹興 地狹「人稠,所產不足充用,稔歲亦資鄰郡,非若浙西 米斛之多。又以和買偏重,無巨富之家,連遭水旱,兼 失蠶麥些小積穀,春首勸糶,無有存者,上戶先已匱 乏,是以細民無所仰給,狼狽急迫,至於如此。大抵荒 歉,自五分以下猶可措置,蓋以五分之粟給十分之 人,稍行勸分,便可苟活。今以空虛之郡而荒及九分, 則一分之粟既不能給十倍之人,而戶口甚多,所闕 浩瀚,亦有非移民移粟所能補助者。」臣所目見心思, 兼詢訪士夫父老者既如此,復約墾田收租之數以 證之,除餘姚、上虞外,今將田畝計其歲入,六縣為田 度二百萬畝,每畝出米二石,計歲收四百餘萬。又將 今再抄劄山陰、會稽兩縣「口數,以約六縣之數,則山 陰、會稽丁口半於諸暨、嵊縣,而比新昌、蕭山相去不 遠,絕長補短,兩縣當六縣四分之一。今抄劄山陰、會 稽四等、五等貧乏之戶,計三十四萬口,四等之稍自 給及上三等者不預焉」,則統計六縣之貧民,約須一 百三十萬口,併上戶當不下百四十萬。計稔歲所斂 四百萬石「米,除上供及州用外,養百四十萬之生齒, 日計猶不能及二升之數,則所謂樂歲無餘者,既信 而有證矣。又約六縣所蠲放分數以計,今歲民間所 收不過十分之一,則所不收之米約計三百六十萬 石,而所收止四十萬石。闕乏數目如此浩瀚,則所謂 補助無策者,又信而有證矣。今將紹興府先所得錢 一十二萬八千七十五貫一百文,并臣所得三十萬 貫,除五萬貫諸州申到已無見在,又措留五萬貫均 給諸州外,不過共折米八萬二千餘石,并前項米一 十四萬石,總而計之,不及其田租所闕十分之一。今 來措置,除蕭山僅能口給半月外,其餘五縣,以戶計 之,日之所得,固已不過一二升」,若以口計之,則日之 所得,又不過一二合,是僅足以使之皆知聖主憂勞 憫恤、不忍坐視之意而已。若謂如此而便足以救其 必死之命,則固難指準。然遂欲以百三十萬之貧民 盡仰官司,口以升計,麥秋之前九十餘日,當為粟百 萬石,則亦非朝廷今日事力之所及也。然臣竊謂有 司之力誠有限「量,而聖主天地父母覆載生育之心, 則無終窮。以有限之力言之,則救護之切,撥賜之多, 誠若不可以有加之今日。」然以陛下無窮之心論之, 則豈不欲使此邦更得數十萬石之粟,以必救數十 萬人之命?其忍直以無可奈何處之,而熟視其饑餓 顛仆於前乎?故臣輒敢歷敘其所見聞考驗之實本 「末如此,而別具施行事目,以干聖聽。惟陛下哀憐幸 甚。意迫情切,言無倫次。臣無任皇恐俟罪之至。」

《奏紹興府指揮使密克勤偷盜官米狀》

「照對紹興府諸縣去歲旱傷,饑困及流移之民,見今 闕食。昨蒙聖恩撥下米斛賑濟。」紹興府遂差指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