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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九十二卷目錄

 荒政部總論六

  大學衍義補卹民之患 市糴之令

食貨典第九十二卷

荒政部總論六

大學衍義補

《卹民之患》

《書說命》:「惟事事乃其有備,有備無患。」

臣按:先儒謂「簡稼器、修稼政、事乎農事則農有其備,故水旱不能為之害」 ,是則水旱之備莫先於事,農之事可見矣。

《詩雲漢》:「倬彼雲漢,昭回于天。」「王曰於乎,何辜今之人? 天降喪亂,饑饉薦臻。靡神不舉,靡愛斯牲。圭璧既卒, 寧莫我聽。」

臣按:朝廷政治之最急者,莫急於民莫得食,天旱則五穀不成,五穀不成則民無由得食,民無由得食則將趁食於四方,苟處處皆然,則民不幾於盡瘁乎?是故有志於為民之君,見天下之亢旱則豫憂之,凡可以感天而致雨者無所不用其情,是以《雲漢》之詩既告於上天,又告於祖宗父母,又告於百官,索祭之禮既無所遺,禮神之物或至於盡,無所歸咎。寧以己身而當其災,無所控告,惟仰昊天而訴其憂,非徒自貶責於一己,而又求助於群臣。宣王之憂民之憂如此,此其所以遇災不災,而卒成中興之業也歟!

《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 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役,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 眚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一曰索鬼神, 十二曰除盜賊。」

臣按:《易》曰「何以聚人曰財」 ,《大學》曰「財散則民聚」 ,蓋天立君以治民,君必得民然後得以為君,是君不可一日無民也。然民必有安居托處之地、日用飲食之具而後能聚焉。人君為治所以使一世之民恆有聚處之樂而無分散之憂者,果用何物哉?財而已矣。然是財也所以耗而費之者固由乎人力,然尤莫甚於天災焉。是以人君當夫豐穰無事之時,而恆為天災流行之思,斯民乏絕之慮,豫有以蓄積之,以為一旦凶荒之備焉。此無他,恐吾民之散而不可復聚也。是以《周禮》十二荒政,而以散利為首。鄭氏謂:「散利者,貸種食也。」 蓋予之食以濟一時之饑,予之種以為嗣歲之計。聖人憂民之心至矣遠矣。既散所有之利,而又行《薄征》以下十一事以濟之,此治古之世所以時有豐凶,而民無憂患,民生所以長聚,而君位所以永安者,其以此歟?

《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 艱阨;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郊里之委積,以待賓客; 野鄙之委積,以待羇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 《廩人》掌九穀之數,以待國之匪頒,賙賜稍食。以歲之 上下數邦用,以知足否,以詔穀用,以治年之凶豐。凡 萬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 也。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邦移民就穀,詔王殺邦用。

臣按:《周禮》十二荒政,是國家遇凶荒之時救濟之法也。「遺人所掌」 ,是國家常時收諸委積以待凶荒施惠之法也。「廩人所掌,是國家每歲計其豐凶以為嗣歲移就之法也。」 觀此可以見先王之時所以為生靈慮災防患之良法深意矣。蓋其未荒也預有以待之,將荒也先有以計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此三代之民所以遇災而無患也。歟!今其遺法故在後世,人主誠能師其意而立為三者之法,則民之遇凶荒也,無饑餓之患,流移之苦矣。

《司救》:「凡歲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 以王命施惠。」

臣按:疾疫之災多生於凶荒之歲,凡遇荒年宜豫為之防,使之不至於饑餓而內傷、勞苦而外感、積聚而旁染,是亦救荒之一助也。

《春秋》:「襄公二十有四年,大饑。」

臣按:胡氏之言救災之政備矣,舉而行之,則雖災勿災焉。惟民災而上弗卹,此民之所以災歟。為人上者其尚體聖人《春秋》之書法,毋坐視民之災而不為先事之防、臨事之卹哉。

《穀梁赤》曰:「五穀不升為大饑,一穀不升謂之嗛,二穀 不升謂之饑,三穀不升謂之饉,四穀不升謂之康,五 穀不升謂之大侵。大侵之禮,君食不兼味,臺榭不塗, 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禱而不祀,此大 侵之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