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4 (1700-1725).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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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相待以存。故一指痛,則元首岑岑若弊;一子病,則 父母遑遑靡寧。」況痛多於一指,病瀕於死亡。其委頓 倉皇之狀,不知又當何如也?興化一邑,僻在海隅,視 萬重之天閽,邈然不相及,而以當於一指一子之義, 諒亦皇上所甚隱也。頃者,大水困城,閭閻騷然,十九 懼死。賴皇上從諸臣請,霈然下「蠲賑」之詔,視他處有 加,德澤誠渥。然蠲舊逋矣,而新租未除,寬存留矣而 起運如故。臣亦知秋災現在勘議,皇上非常之恩,或 有所待。顧小民身處湯火,以日為歲,望皇上拯援,如 望上天之膏澤,日復一日,恨不旦暮遇之。此何等情 狀,而尚可以揖讓雍容處之也?臣又知江北州邑被 水者眾,何獨喋喋以自千斧鉞?顧他邑或有豐年,而 興化則永為歉歲;他邑猶存高原,而興化則盡為洿 池;他邑僅淹阡陌,而興化則殃及廬舍;他邑之水旬 日可消,而興化則匯為巨浸。即今受水已三月餘矣, 遍觀鄉村,週遭二百餘里,竟成湖海,而橫目之民悉 為魚鱉。即有僅存孑遺,或移居城頭,或借棲佛舍,或 結葑水面,而叫號波濤之中;或繫舟樹杪,而薰蒸風 日之下。欲刈草而無草可刈,欲罟魚而無魚可罟。欲 賣兒而誰買其兒,欲鬻田而誰受其田?有屋者拆屋 賣其薪,有牛者殺牛賣其骨,醫瘡剮肉,苟延旦夕。今 日如此,明日何以為策?今月如此,來月何以為生?婦 子相泣,莫非其命。此何等光景,尚可以他邑例之也。 臣即不肖,奉皇上德意,院司檄文,非不孜孜矻矻,救 死扶傷。然平糴而所糴者幾何,勸借而所借者幾何, 發稻而所發者幾何,賑粥而所賑者幾何,瘡痍何時 可復,沮洳何時可遠,耕藝何時可興?蚤夜思惟,黔驢 之技已竭,而彫瘵無補。臣愚以為當此之「時,惟有官 民相安無事,則現在遺黎,或可須臾勿致流徙。若復 追併錢糧,則輸納後期,不足為異;逃亡接踵,不足為 憂。臣所大恐者,綠林赤眉、黃巾黑山之徒,自何而有? 皆此頻遭饑饉疾疫稅斂,窮困無聊之眾耳。萬一東 嘯西聚,日滋月蔓,乃始勞心安集,不亦難哉!」雖聖明 在上,萬萬無此,然亦不可「不慮也。臣十九年至二十 一年止,拖欠漕折鳳陽軍餉馬草四司等銀凡一萬 五千餘兩,以豐年所不能供之全稅,而取盈於大侵 之凶歲,臣知其必不能也。即今漕糧三萬二千八百 石有奇,無論本色,亦無論改折七錢,即以五錢計之, 便要徵銀一萬六千兩。餘以大州邑所不能當之重 賦,而求於」彈丸之窮邑,臣又知其必不能也。昔堯舜 之世,洪水已平,而兌賦猶寬以十有三載;文、景之朝, 方成殷富,而屢詔除田租之半。我皇上仁聖當御,節 愛為心,高欲慕堯、舜之隆,下不屑文、景之盛。而今天 下之有一興化,即唐虞之時之有一兗也。臣以為運 餉、馬、草四司,鳳陽等銀,無論舊逋、新租,存留、起「運。凡 未完者,似當盡行蠲免。其漕折銀兩,雖不可盡蠲,亦 當寬假三、五年之後。俟瘡痍已起,或值豐收,始盡力 帶徵。不然,則有隆慶二、三年抵借事例可援」,是在司 國計者一查議之耳。或謂「蠲停過侈,恐他州邑援例 以請。」不知乾坤之間,四海之內,水患連仍,如興化者 寧有幾處?而孰敢妄意援請也?且興化非獨苦水也, 又苦糧重。夫揚州一府為州縣者十,而興化特居其 一,是疆域之大小不侔也。一府凡七百餘里,而興化 僅六十二里,是戶口之殷耗不侔也。一府共田一十 三萬三千三百餘頃,而興化僅二萬餘頃,是田地之 多寡不侔也。九州縣俱處上游,而興化獨居釜底,是 《等則》之上下不「侔也。使則壤而賦則民猶可支。」乃概 府陞科,每頃不過六斗,而興化獨至二石二斗。縣府 額糧,不過二十萬六千石有零,而興化則五萬二千 石有餘;概府漕米,不過九萬七千石有零,而興化則 三萬二千有餘。是總論額稅,則居一府四之一,專論 漕糧,則居一府三之一矣。巨屨與小屨同價,麻縷與 「絲絮共論,然且不可。今反倒行而倍取之,欲民勿困, 得乎?」先是,今督撫李尹興化時,目擊民艱,具奏均攤, 併請抵換,不意牽於成法,竟爾寢閣。斯民陽九百六 之運,抑何厄也!臣今就中酌量,議均攤則開紛擾之 門,議抵換則滋聚訟之端。不得已而求「《黃葉》止啼」之 一術,則惟有歸復協濟而已。蓋興化僻處一隅,雖免 迎送夫馬之苦,然而錢糧偏重則其苦已十倍於江、 儀高寶等處,不翅相當而已乃復派協濟各驛館水 夫等銀一千四百餘兩,是本縣無衝要之名而有衝 要之實。然則本縣偏重之糧其誰協濟之?臣愚以為 協濟各驛銀兩宜盡免派,協濟江、儀者即派於江儀, 協濟高寶者即派於「高、寶,以各州縣應徵之銀還之 各州縣。」此蓋欲與各州縣求其平,非欲興化獨享其 逸,於理甚順,於情甚安,固今日所當急議者也。至於 宣洩水勢,則䃮石口為趨海之間,而旁邑不無復阻 之計;稻河為入江之路,亦有成議,而當事難為無米 之炊。闔邑士民引領茲舉,有如饑渴,何可不速為議 處,而「使斯民紛紛呶呶,竟無虛日;急急遑遑,終無生 望。此臣所為痛心疾首,欲默不能者也。夫臣,賤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