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4 (1700-1725).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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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越分妄言,自知無所逃刑。顧撫任一方之寄,為一 方請命於皇上;臣受一邑之寄,為一邑請命於皇上。 位有高下,忠無兩心。伏乞皇上俯念垂亡赤子,敕下 該部破格勘議。仍乞正臣位卑言事之罪」,即加誅戮, 如一螻蟻,無足顧惜。若棄忽臣言而不一省憂,則亦 民之命也,臣又何言?而民又將誰望耶?臣冒干天威, 不勝望闕叩禱,戰慄悚惶之至。按興化縣志疏上以越奏罰俸然遂得蠲

積逋、及改浮糧二萬石。永折銀一萬兩。如所請。

《災變疏》
馬懋才

臣,陝西安塞縣人也。中天啟五年進士,備員行人。初 差關外解賞,再差貴州典試,三差湖廣頒詔,奔馳四 載,往還數萬餘里。其間如關門當柳河之敗,黔南當 圍困之餘,人民奔竄,景象彫殘,皆臣所經見。然未有 極苦楚、極慘傷,如臣所見臣鄉之災異者。臣接邸報, 見諸臣具疏,有言「父棄其子,夫鬻其妻者;有言掘草」 根以飼馬,採白石以充饑者,猶未詳言其甚也,而今 且何如?臣請得詳悉為皇上言之。臣奉差事竣,道徑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 民爭採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秕,其味苦而澀,食 之僅可以延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 而食。諸樹惟榆樹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 其死,殆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山中石塊而食。 其石名青葉,味腥而膩,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墜 下而死。民有不甘於食石以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 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有司亦 不能禁治。間有獲者,亦恬不畏死,且曰:「死於饑,與死 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饑死,何若為盜而死,猶為得飽 死鬼也。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糞場一處,每晨必 棄二三嬰兒於其中,有涕泣者,有叫號者,有呼其父 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則所棄之子已無一,而 又有棄之者矣。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 外,更無蹤影。後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 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 數日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 氣薰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 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 者,又不知其幾矣!小縣如此,大縣可知;一處如此,他 處可知。」幸有撫臣岳和聲拮据,獨苦以弭「盜,而兼之 拯救,捐俸煮粥以為之率,而道、府、州、縣各有所施以 拯濟。」然粥有限而饑者無窮,杯水車薪,其何能濟乎? 臣仰窺皇上宵衣旰食,無念不為民生慮,無刻不為 安民計。若不急救此一方遺黎,恐死者死矣、為盜者 為盜矣。見有之民,旦夕莫必其命,西北疆域幾成無 人之區矣。伏祈敕下該部「從長議計,或發賑濟,或蠲 加派,或姑減其分數,或緩待之秋成,惟在皇上急為 渙汗耳。」然臣猶有說焉,國初每十戶編為一甲,十甲 編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戶口蕭條,已不復如其初 矣。況當九死一生之際,即不蠲不減,民亦有呼之而 不應者。官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如一 戶止有一、二人,勢必令此一二人而賠一戶之錢糧; 一甲止有一二戶,勢必令此一二戶而賠一甲之錢 糧。等而上之,一里一縣,無不皆然。則見在之民,止有 抱恨而逃,飄流異地,棲泊無依,恆產既亡,懷貲易盡, 「夢斷鄉關之路,魂消溝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為 盜者乎?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 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臣目睹此光景,心 幾痛裂;知皇上亦必惻然動念。當事諸臣自有籌畫。 然早一日,則救數千萬之生靈,遲一日,則斃數千萬 之性命。惟皇上速加之意也。」大抵總秦地而言,慶陽、 延安以北,饑荒至十分之極,而盜賊則稍次之;西安、 漢中以下,盜賊至十分之極,而饑荒則稍次之。緣係 異常災變,從來所未經見者,不敢不據實以聞,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

《請禁遏糴疏》
汪偉

翰林院等衙門檢討等官臣汪《偉》等謹奏:「《為遏糴屢 奏明綸》,徽民獨受鄰害,一夫作梗,萬姓阻饑,蹐地有 懷,號天無路,仰祈皇上垂慈亟拯,以續萬命,以消盜 萌」事:「臣等籍在徽州,介萬山之中,地狹人稠,耕穫三 不贍一,即豐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論歲饑也。 天下之民,寄命於農,徽民寄命於商。而商之通於徽 者,取道有二:一從饒州鄱、浮,一從浙省杭、嚴,皆壤地 相鄰,溪流一線,小舟如葉,魚貫尾銜,晝夜不息。一日 米船不至,民有饑色;三日不至有餓莩;五日不至有 晝奪。今連年饑饉,待哺於糴,如溺待援。奈何鄰邦肆 毒,截河劫商,斷絕生路,餓死萬計。臣等不得不合詞 仰籲皇仁,以急救倒懸也。」初聞米船過浙,錢塘縣遏 阻商人苦累已深訝之,乃饒州浮梁縣殆有甚焉。先 是,應天按臣徐之垣察《災傷疏》內備述其苦,禁米、劫 商掠貨情形,臣等不勝駭異,猶意秋成後當不復爾。 近接合郡公書,截掠視前更甚。鄱陽地方以篾繩欄 河,五日一開,婪胥吻滿,乃放舟子,方鼓楫而進,而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