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4 (1700-1725).djvu/93

此页尚未校对

民缺食者,支給賑濟食用。或有起運遠倉糧儲,中途 遭風失盜,納欠回還者,亦於此米內給借賠納,秋成 各令抵斗還官。若修築圩岸,疏濬河道,人夫乏食者, 驗口」支給食用,免致加倍舉債以為兼併之利。如此 則農民有所存濟,田野可闢,官糧易完矣。

《濟農倉記》
王直

君子之為政也,既有以養其民矣,則必思建長久之 利,使得其養於無窮。蓋仁之所施,不可以有間也。蘇 州《濟農倉》,所謂「建長久之利,而思養其民於無窮」者 也。蘇之田賦,視天下諸郡為最重,而松江、常州次焉。 然豈獨地之腴哉?要皆以農力致之。其賦既重,而又 困於有力之豪,於是農始弊矣。蓋其用力勞而家則 「貧,耕耘之際,非有養不能也。」故必舉債於富家,而倍 納其息。幸而有收私債,先迫取之,而後及官租。農之 得食者蓋鮮,則人假貸以為生,卒至於傾產業,鬻男 女,由是往往棄耒耜為游手,末作,田利減,租賦虧矣。 宣德五年,太守況侯始至,問民疾苦而深以為憂。會 行在工部侍郎周公奉命巡撫,至蘇州,況侯白其事, 周公惻然思有以濟之,而公廩無厚儲,志弗克就。七 年秋,蘇及松江、常州皆稔,周公方謀預備,適朝廷命 下,許以官鈔平糴,及勸借儲備,以待賑恤,乃與況侯 及松江太守趙侯豫、常州太守莫侯愚,協謀而力行 之。蘇州得米二十九萬石,分貯於六縣,名其倉曰「濟 農倉。」蓋曰農者天下「之本。」是倉專為賑農設也。明年, 江南夏旱,米價翔貴,有詔令賑恤。而蘇州饑民四十 餘萬戶,凡一百三十餘萬口,盡發所儲,不足贍田里, 多餒殍者。周公復思廣為之備。先是,各府秋糧當輸 者,糧長里胥皆厚取於民,而不即輸之官,逋負者累 歲。公欲盡革其弊以惠民,是年立法,於水次置場,擇 人總收而發運焉。細民徑自送場,不入里胥之手,視 舊所納減三之一。而三府當運糧一百萬石,貯南京 倉,以為北京軍職月俸。計其耗費,每用六斗致一石。 公曰:「彼能於南京受俸,獨不可於此受乎?若請於此 給之,既免勞民,省耗費。米六十萬石以入濟農倉,民 無患矣。」眾皆難之。而況侯以為善,力贊其決,請於朝, 從之。而蘇州省米四十餘萬石,益以各場積貯之贏, 及前所儲,凡六十九萬石有奇。公曰:「是不獨濟農饑, 凡糧之遠運有所失及欠負者,亦於此取借賠納,秋 成止如數還官。若民夫修圩岸、濬河道,有乏食者,皆 計口給之。如是則免舉債,以利兼併之家,農民無失 所者,田畝治、賦稅足矣。」是冬朝京師,以其事咨戶部, 具以聞。上然其計,於是下蘇州,充廣六縣之倉以貯 焉。擇縣官之廉公有威與民之賢者,掌其帳籍,司其 出納,每以春夏之交散之,先下戶,次中戶,斂則必於 冬而足。凡其條約,皆公所畫定,俾之遵守。又令各倉 皆置城隍神祠,以儆其人之怠惰而萌盜心者。宣德 九年,江南又大旱,蘇州大發濟農之米以賑貸,而民 不知饑,皆大喜,相率詣況侯請曰:「朝廷矜念吾民,輟 左右大臣以撫我,思凡所以安養之術,蓋用心至矣, 而又得我公協比以成之。往者歲豐,民猶有窘於衣 食,迫於債負,不能保其妻子者。今遇凶歉,乃得安生 業,完骨肉,此天子之仁,巡撫大臣之惠,我公贊相之 力也。今濟農倉誠善矣,然巡撫大臣有時而還朝,我 公亦有時而去。良法美意,懼其久而壞也,則民何賴 焉?願刻石以示後人,俾善繼之,永勿壞。」況侯然之,屬 前史官。郡人張洪疏其始末。因醫學官盛文剛來北 京,以書請余記。予觀成周之制,縣都皆有委積,以備 凶年。隋唐社倉,蓋本諸此。太祖「嘗出楮幣,屬天下耆 老,俾積穀以濟民,亦成周聖人之意也。歷歲浸久,其 弊滋甚,至於無所質究,有司亦不之問,而豪右兼并 之家,蓋無處無之,則天下之民受其弊也多矣,豈獨 蘇州哉?」今蘇人得吾周公以沈毅閎達之資,推行天 子恤民之仁,況侯以闓敏勤慎佐之,收其往費,以施 實惠,而民免於餒殍之患,豈非幸哉?後之君子因其 舊而維持之,使上之仁被於無窮,而是邦永有賴焉。 則豈特其民之幸,乃二君子之欲也。故為之記,使刻 寘六縣之倉,以告來者。若其為屋若干楹,所儲米若 干石,典守者之名氏與其條約之詳,則列之碑陰,而 諸縣皆載焉,使互有考也。獨崇明縣在海中未及建 置,遇歉歲則於「《長洲縣倉》發米一萬往賑焉」,其為惠 亦遍矣。周公名忱,字恂如,吉安吉水人。況侯名鍾,字 伯律,南昌靖安人。其歷官行事之善,當別有紀載之 者,此不著。

《預備倉記》
秦夔

上即位之二十年,海內無事,民物豐熾,天道惡盈,咎 徵繫之。是年夏秋,陝右、山西、河南北皆大旱,種不入 土,環數千里內,饑民相食,壯者流徙,斃踣道路,不可 殫數。守臣走驛馬告饑,聖心靡寧,遣使齎御府金帛 及割東南上供米,動數十萬往賑卹之,冠蓋相望。間 又咨詢在廷,求所以禦災之術。於是一二大臣交章 言:「漢用耿壽昌議,置常平義倉,斂之於豐稔之秋,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