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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乃已其責。至正四年,為山東廉訪使。民饑為盜,所 在群聚,乃上《救荒弭盜十二事》。有司援例欲徵苗所 得職田,苗曰:「年荒民困,吾無以救,尚忍征斂以肥己 耶?」輒命已之。同僚皆無敢取。

《別兒怯不花傳》,「至正四年,拜中書左丞相。明年,歲大 饑,流民載道,令有司賑之,欲還鄉者給路糧,又錄在 京貧民,日糶以糧。帝還自上都,遣中使數輩趣使迎 謁。比見帝親酌酒勞之。」

《鐵木兒塔識傳》:「至正五年,拜御史大夫。近畿饑民爭 赴京城,奏出贓罰鈔,糴米萬石,即近郊寺觀為糜食 之,所活不可勝計。居歲餘,遷平章政事,位居第一。大 駕時巡,留鎮大都。舊法,細民糴於官倉,出印券月給 之者,其直三百文謂之『紅帖。米賦籌而給之,盡三月 止者,其直五百文謂之『散籌』』。」米貪民買其籌貼以為 利。鐵木兒塔識請別發米二十萬石,遣官坐市肆,使 人持五十文即得米一升,姦弊遂絕。七年,為左丞相, 分海漕米四十萬石置沿河諸倉,以備凶荒。

《良吏傳》:「劉秉直,至正八年為衛輝路總管。秋七月,蟲 螟生,民患之。秉直禱於八蜡祠,蟲皆自死。歲大饑,人 相食,死者過半。秉直出俸米,倡富民分粟,餒者食之, 病者與藥,死者與棺以葬。」

《湖廣通志》:「劉潛任永州錄事,歲饑,鄰境遏糴,遣吏持 所受告身懇於全守石古峰,守義其請,遂通商販,民 賴以活。」

《元史良吏傳》:「盧琦登至正二年進士第。十二年,遷永 春縣尹。始至賑饑。十三年,泉郡大饑,死者相枕藉,其 能行者皆老幼扶㩦就食永春。琦命分諸浮屠及大 家使食之,所存活不可勝計。」

《余闕傳》:「闕僉浙東道廉訪司事,丁母憂。至正十三年, 行中書於淮東,改宣慰司為都元帥府,治淮西。起闕 副使,僉都元帥府事,分兵守安慶。明年,春夏大饑,人 相食,乃捐俸為粥以食之,得活者甚眾,民失業者數 萬,咸安集之。請於中書,得鈔三萬錠以振民。」

《完者忽都皇后傳》:「至正十八年,京城大饑,后命官為 粥食之。又出金銀粟帛,命資正院使朴不花於京都 十一門置冢,葬死者遺骼十餘萬,復命僧建水陸大 會度之。」

《忠義傳》:「丁好禮至正二十年拜中書參知政事。時京 師大饑,天壽節,廟堂欲用故事大讌會。好禮言:今民 父子有相食者,君臣當修省以弭大患,讌會宜減常 度。」不聽。

《江南通志》:「孟集至正間知崇明州。州有三沙,東沙視 兩沙為最貧。地不宜五穀,故米價常倍。集置常平倉 於州南,以時糶糴,物價用平,人無饑餒。」

《陝西通志》:「費震,洪武中以賢良任漢中知府。時歲歉 盜起,震發倉儲十餘萬賑濟,俾秋熟還倉,易陳為新, 盜乃來歸。即令占宅,自為保伍,遂得數千戶,秋大熟, 民悉還前粟。」

張得先洪武中知富平。時中原初定,眾多艱食,得先 首建「招福」、平皋、頻陽、永潤四鄉各社倉,以贍貧乏,民 咸賴焉。

《浙江通志》:「夏原吉為戶部尚書。永樂初,浙西大水,奉 命往治,發民兵數萬疏決壅滯,水患乃息。又撫綏饑 民,奏發廩三十餘萬石賑之。時有奏以水退淤肥,宜 召民佃耕以益國用者,原吉歎曰:『民疲極矣,救死不 暇,可重役乎』?即馳奏寢。」

《江西通志》:「劉辰,永樂初遷江西左參政。至官,適九江 諸郡瀕流,田畝皆澇,民饑盜起,富室多罹其害。辰檄 府縣勸令大姓出粟貸人,免征徭以當息,官為立券, 明年償其母。自是富者得安,饑者得食。」

《續文獻通考》:「周忱巡撫直隸,初至蘇、松,屬大饑穀貴。 忱廉得江、浙、湖廣大稔,令人橐金至其地,故抑其直 勿糴,且紿言吳中米價高甚,用是三省大賈販米數 百艘集吳中。忱乃下令盡發官廩貸民,半收其直。城 中米價驟減,各賈進退兩難,只得賤糶。忱復椎牛釃 酒謝之,各賈悉大歡而去。米價既平,乃復官糴以實」 廩。

《八閩通志》:「黃裳,永樂中知政和縣。嘗值歲歉,勸富民 發粟以貸貧乏。官為置籍,令其秋成每石出息二斗 償之,民以不饑。」

《江南通志》:「曹弘宣德五年,巡撫淮南、山東。時連歲凶 荒,人多餓死,弘驗其地之肥瘠豐凶,均徭役,儲粟穀, 俵牛種,簡孳牧,殺婚禮,民德其施。」

《山東通志》:「李公諒以賢良舉,為翼城知縣。時兵燹之 餘,民不聊生。公諒教民拾野菜、槐、豆五,易水煮之,以 濟饑民免流離。」

《江西通志》:「張泳,宣德間授鄱陽丞。時旱荒,饑殍滿道, 泳發預備倉以濟,復傾私橐糴米煮粥,請耆老黃振 宗主其事。時振宗年一百四歲矣。其施粥凡一月,民 得飽啜。泳遍詣鄉落,召集居民視菜色甚者,勸有力 家分養之,助以官穀不足,請發大有倉。巡撫趙新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