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6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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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司,東西兩川隸征東元帥府,陝西隸行戶部。凡奧 魯官內有各萬戶弟男及私人,皆罷之。三月己亥,諸 路包銀以鈔輸納,其絲料入本色,非產絲之地亦聽 以鈔輸入。凡當差戶包銀鈔四兩,每十戶輸絲十四」 斤,漏籍老幼鈔三兩、絲一斤。秋七月戊戌,河南統軍 司言:「屯田民為保甲丁壯射生軍凡三千四百人,分 戍沿邊州郡,乞蠲他徭。」從之。八月壬子,彰德路及洺、 磁二州旱,免彰德今歲田租之半,洺、磁十之六。甲子, 以西涼經兵,居民困弊,給鈔賑之,仍免租賦三年。壬 申,詔西涼流民復業者,復其家三年。九月庚寅,諭高 麗上京等處毋重科斂民,遣使徵諸路賦稅錢帛。十 一月甲申,東平、大名等路旱,量減今歲田租。十二月 甲戌,敕駙馬愛不花、蒲萄戶依民例輸賦。也里可溫、 荅失蠻僧、道種田入租,貿易輸稅。是歲,天下戶一百 五十七萬九千一百一十,賦絲七十萬六千四百一 斤,鈔四萬九千四百八十七錠按《食貨志》:「四年,以 西涼民戶值渾都海、阿藍䚟兒之亂,人民流散,免差 稅,三年科差總數:中統四年,絲七十一萬二千一 百七十一斤,鈔五萬六千一百五十八錠。」

至元元年並徵諸戶籍差稅又立諸驛傳稅賦差發格減免包銀及復業逃戶與諸站戶差稅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春正月癸卯,命諸王位 下工匠已籍為民者,並徵差賦。儒釋、道、也里可溫、達 失蠻等戶,舊免租稅,今並徵之。其蒙古、漢軍站戶所 輸租減半。八月乙巳,頒陝西、四川、西夏、中興、北京三 處行中書條格。」定立諸王使臣驛傳,稅賦差發,不許 擅招。民戶不得以銀與非投下人為斡脫。按《食貨 志》:「中統五年。」是年八月改元詔:「僧道、也里可溫、荅失蠻、儒人 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 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又按《志》:元年,詔減明 年包銀十分之三,全無業者十之七。是年四月,逃戶 復業者免差稅三年。

按:《續文獻通考》:「元年,詔諸站戶限田四頃免稅。 至元二年,括諸路未占籍戶任差職者,上科差總數, 又勒隱役猾民歸本供賦。」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五月丁卯,括諸路未占籍戶 任差職者以聞。是歲,戶一百五十九萬七千六百一, 絲九十八萬六千二百八十八斤,包銀鈔五萬七千 六百八十二錠。」按《食貨志》科差總數,「至元二年,絲 九十八萬六千九百一十二斤,包銀等鈔五萬六千 八百七十四錠,布八萬五千四百一十二疋。」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瞻思除僉淛西肅政廉訪司事, 以淛右諸僧寺私蔽猾民,有所謂道人、道民」、「行童者, 類皆瀆常倫,隱徭役使,民力日耗。契勘嘉興一路,為 數已二千七百,乃建議勒歸本族,俾供王賦,庶可少 寬民力。朝廷是之,即著為令。」

至元三年,蠲諸路包銀賦稅,詔「巡兵賦令人代輸」,徵 窵戶稅。是歲,會科差之數。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二月乙酉。蠲中都今年包銀 四分之一。五月丙辰。蠲平灤、益都質子戶賦稅之半。 秋七月甲寅。添內外巡兵。外路每百戶選中產者一 人充之,其賦令餘戶代輸。按《食貨志》:「三年,詔窵戶 種田他所者,其丁稅於附籍之郡驗丁而科,地稅於 種田之所驗地而取。漫散之戶逃於河南等路者,依 見」居民戶納稅科差總數:至元三年,絲一百五萬 三千二百二十六斤,包銀等鈔五萬九千八十五錠。 至元四年,徵西夏民租,增包銀民戶銀。免蠶災、蝗旱 等處賦。是歲,又會科差之數。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二月丁亥,括西夏民田,徵其 租。五月壬子,敕諸路官吏俸令包銀,民戶每四兩增 納一兩以給之。六月壬戌,以中都、順天、東平等處蠶 災,免民戶絲料輕重有差。是歲山東河南北諸路蝗, 順天束鹿縣旱,免其租。」按《食貨志》科差總數,「至元 四年,絲一百九萬六千四百八十九斤,鈔七萬八千 一」百二十六錠

至元五年,免水災處今年田租,責奧魯官償邊軍差 賦。

按《元史世祖本紀》,「五年九月癸丑,中都路水,免今年 田租。冬十月壬午,詔恤沿邊諸軍,其橫科差賦,責奧 魯官償之。十二月戊寅,以中都、濟南、益都、淄萊、河間、 東平、南京、順天、順德、真定、恩州、高唐、濟州、北京等處 大水,免今年田租。」

至元六年,減免被災諸路稅賦。

按《元史世祖本紀》,「六年二月丁酉,開元等路饑,減戶 賦布二疋,秋稅減其半,水達達戶減青鼠二,其租稅 被災者免徵。六月癸巳,敕『真定等路旱蝗,其代輸築 城役夫戶賦悉免之。九月壬戌,豐州、雲內、東勝旱,免 其租賦。冬十月丁亥,廣平路旱,免租賦』。」

至元七年,減免諸路絲銀差賦。括天下戶定西河田 稅。

按《元史世祖本紀》:「七年三月戊午,益都、登、萊蝗旱,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