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6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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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院。時稔傷農,則優價廣糴,穀貴而止。小歉則借貸。 循環斂散,使聚穀幸災者無以牟大利。」其六曰:「古者 百畝地號一夫,蓋一夫授田,不得過百畝,欲使人不 廢業,田無曠耕。今富者萬畝,貧者無容足之居,依託 彊家,為其私屬,終歲服勞,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 租稅,京畿田畝稅五升,而私家收租畝一石,官取一, 私取十,穡者安得足食?宜為占田條限,裁租價,損有 餘,優不足,此安富恤窮之善經,不可捨也。」贄言雖切 以讒逐,事無施行者。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一日大赦,百姓逋欠,一切放 免。九月詔曰:「興至化者務積於人,故欲薄斂;長國家 者以義為利,故使以時。朕撫臨區夏,宵旰忘勞,苟可 以助化濟人,嘗思大小皆益。近以中夏甫寧,頗勤經 費,遂收諸道停減將士糧料,用葉權宜。言念疲甿,重 茲供億。其貞元四年已徵到及在路者,即依前送;其」 在百姓腹內者,並放免。五年已後,每年合收一百萬 八十八貫石,亦宜放免。委本道觀察使各具當管州 所放聞奏,并曉示百姓。初,建中末,國家多難,諸道咸 加,詔將士赴國難,兩稅外別徵資糧以給之。及復京 師,悉罷歸農。去歲,宰相李泌請自貞元二年已後,追 收其資費,納於戶部,謂之「《諸道減將》士錢。」乃遣度支 員外郎元友直巡州府搜察之。既而稅輸錢米百餘 萬,人力殫竭,殆不堪命,使臣多懇訴,帝濡然而悟,特 詔免之。自是東南之甿,復安其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