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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錄

 賦役部彙考七

  唐二天寶十則 肅宗一則 肅宗至德一則 乾元二則 寶應一則 代宗廣德二

  則 永泰二則 大曆九則 德宗建中二則 興元一則 貞元四則

食貨典第一百十七卷

賦役部彙考七

唐二

天寶元年免百姓欠負租稅及諸色令州縣勘會人丁之數放免差役有差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天寶元年 春正月丁未朔,大赦,改元。百姓所欠負租稅及諸色 並免之。」

按杜佑《通典》元年正月赦文:「如聞百姓之內,有戶高 丁多,苟為規避,父母見在,乃別籍異居。宜令州縣勘 會,其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者,放兩丁征行賦役;五 丁以上者,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風教。其侍丁 老者,假免差科。」

天寶三載。定人丁為二等。每歲庸調九月起徵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三載。更民十八 以上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

按《舊唐書本紀》,三載十二月甲寅,親祀九宮貴神,大 赦天下。百姓十八已上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每 歲庸調,八月起徵,可延至九月。 按《食貨志》三載,又 降優制,以十八為中男,二十二為丁。天下籍始造四 本,京師及東京尚書省戶部各貯一本,以備車駕行 幸,省於載運之費焉。 又按志三載,二月二十五日 赦文:「每載庸調八月徵,以農功未畢,恐難濟辦。自今 已後,延至九月三十日為限。」

天寶五載,詔「貧不能自存者,每鄉免三十丁,男子七 十五以上,婦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為侍。」又停郡縣 日直課錢。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五載:「詔貧不能 自濟者,每鄉免三十丁租庸,男子七十五以上,婦人 七十以上,中男一人為侍,八十以上,以令式從事。」是 時海內富實,米斗之價錢十三,青齊間斗纔三錢,絹 一匹錢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驛驢, 行千里,不持尺兵。天下歲入之物,租錢二百餘萬緡, 粟「千九百八十餘萬斛,庸調絹七百四十萬匹,綿百 八十餘萬,屯布千三十五萬餘端。」天子驕於佚樂,而 用不知節,大抵用物之數,常過其所入,於是錢穀之 臣,始事朘刻。太府卿楊崇禮句剝分銖,有欠折漬損 者,州縣督選,歷年不止。其子慎矜專知太府,次子慎 名知京倉,亦以苛刻結主恩。王鉷為戶口色役使,歲 進錢百億萬緡,非租庸正額者,積百寶大盈庫,以供 天子燕私。

按:《舊唐書本紀》五載「五月癸卯,停郡縣差丁日直課 錢。」

按:杜佑《通典》五載制:「天下百姓單貧交不存濟者,租 庸每鄉通放三十丁。其年五月,停郡縣官日直課錢」, 但計數多少,同料錢加稅充用。即應差丁充日直并 停。

天寶六載,免「天下今載地稅,其征行差科,准飛騎例 蠲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六載正月詔: 「天下百姓,今載地稅並去載應損郡逋租懸調諸色 勾徵變換等物,及請延限,並宜一切放免。征行之家, 每令存卹,差科之際,或未優矜。自今已後,並准飛騎 例蠲免。」

天寶七載,詔「免百姓今載未納地稅諸色及來載租 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七載:「五月壬午,群臣上尊號,大赦, 免來載租庸。」

按《冊府元龜》七載:「五月甲戌,冊尊號畢,大赦,詔天下 百姓:今載地稅并諸色勾徵欠負等色,在百姓腹內 未納者,并一切放免。」

天寶八載,詔停徵逃戶租稅。又詔「男婦七十以上,給 一子侍。」

按:《唐書元宗本紀》八載:「閏六月丙寅,群臣上尊號,大 赦。男子七十,婦人七十,五以上皆給一子侍。」

按《冊府元龜》八載正月敕:「朕永念黎元,務弘愛育,所 以惠政頻及,寬貸相仍,亦將克致和平,登於仁壽。如 聞流庸之輩,漸亦歸復,浮食未還,其數非廣。靜言此 色,並見其繇。蓋為宰牧等授任親人,職在安戢,稍有 逃逸,恥言減耗。籍帳之間,虛存戶口;調賦之際,旁及 親鄰。此弊因循,其事自久。寤寐興念,良用憮然。不有 釐革,孰致殷阜。其承前所有虛掛丁戶,應徵租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