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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唐書肅宗本紀》:「至德二載十月癸亥,給復鳳翔,五

載十二月戊午,大赦,瘞陣亡者致祭之,給復其家二 載,免天下租庸來歲三之一,給復潞州五載,并鄧、許、 滑、宋五州,雍丘、好畤、奉先縣二載,益州三載。」

按《冊府元龜》「二載十二月詔以討安祿山陣亡人家, 給復二載。諸郡縣或隔絕賊境,則困於幽殘;或犒宴 官軍,則弊於賦役。其今載租庸,三分放一。其天下百 姓應諸色人勾徵及欠負官物,一切放免。太原久遭 圍逼,給復三載;上黨三度被攻,給復五載。其南陽、潁 川、靈昌、睢陽、雍丘等郡縣,堅壁多時,力窮方下,絕食」 尚守,情亦可矜,宜各給復三載。其好畤、奉先兩縣,進 退禦寇,徵求復多,各給復三載。蜀郡上皇親幸,萬乘 久居,明載租賦,宜依常式,給復三載。

乾元元年量免陷賊州稅詔天下百姓非租庸毋輒役使又放今年租庸及免諸色役事

按《唐書肅宗本紀》:「乾元元年正月乙巳,上上皇天帝 冊號曰聖皇天帝。丁未,大赦,改元,免陷賊州三歲稅。 四月甲寅,朝享於太廟,有事於南郊。乙卯,大赦,賜文 武官階勳爵,天下非租庸,毋輒役使。」

按:《冊府元龜》:元年正月,冊尊號禮畢,赦詔「天下百姓, 今年租庸並放,其百司府縣諸色雜供,各宜減半,其 雜徭役非要切者,一切並停。其州因城陷被殺戮殘 毀者,委本道使勘責取實,各量免其二年租賦。其流 亡戶復業者,委本道使與刺史勾當賑給,并與種子 犁牛,仍免三年租賦。」四月,享廟禮畢,詔:「天下百姓,除 正租庸外,一切不得別有使役。」十月,冊成王為皇太 子。詔天下「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終身勿事。」

按:《通鑑綱目》:「元年二月,大赦改元,盡免百姓。」今載租 庸。

乾元二年,詔「給復流民還者三年放免州縣諸色欠 負。」

按,《唐書肅宗本紀》:「二年二月丁亥,詔流民還者,給復 三年。」

按《冊府元龜》二年二月丁亥詔:「天下州縣應欠租庸 課稅,傅馬粟貸糧、種子、糴糶變稅及營田少作諸色 勾徵納未足者,一切放免。其正、義等倉及諸色攤徵, 亦宜准此。其至德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前,和糴、和 市并欠負官物,及諸色官錢欠利,常平、義倉欠負五 色,一切放免。」

寶應元年租庸使元載苛徵江淮租調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寶應元年,租 庸使元載以江淮雖經兵荒,其民比諸道猶有貲產。 乃按籍舉八年租調之違負及逋逃者,計其大數而 徵之。擇豪吏為縣令而督之,不問負之有無,貲之高 下。察民有粟帛者,發徒圍之,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 者十取八九,謂之白著。有不服者,嚴刑以威之。民有 蓄」穀十斛者,則重足以待命,或相聚山林為群盜,縣 不能制。

代宗廣德元年免民逋負量放戶丁給復河北又詔畝稅二升男子二十五為成丁五十五為老

按《唐書代宗本紀》,「廣德元年七月壬子,大赦,改元,免 民逋負,戶三丁免其一庸調,給復河北三年。回紇行 營所經,免今歲租。」 按《食貨志》:「元年詔一戶二丁者 免一丁,凡畝稅二升,男子二十五為成丁,五十五為 老,以優民。而彊寇未夷,民耗斂重,及吐蕃逼京師,近 甸屯兵數萬,百官進俸錢,又率戶以給軍糧。」

按:《舊唐書食貨志》:「元年七月,詔一戶之中,三丁放一 丁庸調,地稅依舊每畝稅二升。天下男子,宜二十三 成丁,五十八為老。」

按:《冊府元龜》元年七月詔:「應徵稅租,刺史、縣令據見 在戶徵科,其逃亡死絕者,不得虛攤鄰保。」

廣德二年,給復諸路初稅、青苗,又免越州租賦,據天 下實戶量差。

按《唐書代宗本紀》:「二年三月辛丑,給復河南府;二年 七月庚子,初稅青苗。十一月癸丑,免越州今歲田租 之半,給復溫、台、明三州一年。」

按:《通鑑綱目》:二年秋七月,稅青苗錢,給百官俸。唐租 庸調之法壞,代宗以畝定稅斂,以夏秋時。又以國用 急,不及秋,苗方青,即征之,號「青苗錢。」

按:《文獻通考》:二年敕:「天下戶口,委刺史、縣令據見在 實戶量貧富等第科差,不得依舊籍帳。」

永泰元年判度支第五琦請十畝稅一從之又委轉運使察諸州之科役百姓者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本紀》,永泰元年 五月麥稔,判度支第五琦奏請十畝稅一畝,效古什 一而徵,從之。十二月己酉,敕:「如聞諸州承本道節度 觀察使牒,科役百姓,致戶口凋弊,此後委轉運使察 訪以聞。」

永泰二年,轉運鹽鐵置二使,分領天下財賦,又稅天 下地青苗錢。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初,轉運使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