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6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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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四年春正月庚午,免上京貧戶稅賦。夏四月己 卯,振蘇、吉、復、淥、鐵五州貧民,免其租稅。」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大安十年。夏四月己巳。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十二月乙酉。改元。除貧民租賦。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壽隆五年冬十月戊辰振遼州饑仍免租賦一年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壽隆六年。冬十月甲寅。以平州饑。復其租賦一年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天祚帝乾統九年冬十月丁丑詔免今年租稅

按:《遼史天祚帝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