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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支使掌內。永泰二年,分天下財賦、鑄錢、常平、轉運、 鹽鐵置二使:東都、畿內、河南、淮南、江東西、湖南、荊南、 山南東道,以轉運使劉晏領之;京畿、關內、河南、劍南、 山南西道,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領之。及琦貶,以 戶部侍郎判度支韓滉與晏分治。時回紇有助收西 京功」,代宗厚遇之,與中國婚姻,歲送馬十萬匹,酬以 縑帛百餘萬匹,而中國財力屈竭,歲負馬價。河、湟六 鎮既陷,歲發防秋兵三萬戍京西,資糧百五十餘萬 緡。而中官魚朝恩方恃恩擅權,代宗與宰相元載日 夜圖之。及朝恩誅,帝復與載貳,君臣猜間不協,邊計 兵食,置而不議者幾十年,而諸鎮擅地,結為表裡,日 治兵繕壘,天子不能繩以法,顓留意祠禱,焚幣玉,寫 浮屠書,度支稟賜僧巫,歲以鉅萬計。然帝性儉約,身 所御衣,必浣染至再三,欲以先天下。然生日、端午,四 方貢獻至數十萬者,加以恩澤,而諸道尚侈麗以自 媚,「朝夕留事,經歲不能遣,置客省以居上。封事不足 采者,蕃夷貢獻未報及」失職未敘者,食度支數千百 人。

按《舊唐書本紀》。「二年春正月丙戌。以戶部尚書劉晏 充東都、京畿、河南、淮南、江南東西道、湖南、荊南、山南 東道轉運常平、鑄錢、鹽鐵等使。以戶部侍郎第五琦 充京畿、關內、河東劍南西道轉運常平、鑄錢鹽鐵等 使。至是天下財賦始分理焉。」 按《食貨志》。「二年五月。 諸道稅地錢使。殿中侍御史韋光裔等。自諸道使還。 得」錢四百九十萬貫。乾元以來,屬天下用兵,京師百 寮俸錢減耗。上即位,推恩庶寮,下議公卿或以稅畝 有苗者,公私咸濟,乃分遣憲官,稅天下地青苗錢,以 充百司課料。至是,仍以御史大夫為稅地錢物使,歲 以為常,均給百官。

大曆元年始征青苗錢及地頭錢又給復流民還者三年停什一稅法

按《唐書代宗本紀》,大曆元年十一月甲子,大赦改元, 給復流民歸業者三年 按《食貨志》:元年詔流民還 者,給復二年,田園盡則授以逃田。天下苗一畝稅錢 十五,市輕貨給百官手力,課以國用急,不及秋,方苗 青即征之,號青苗錢。又有地頭錢,每畝二十,通名為 青苗錢。又詔上都秋稅分二等,上等畝稅一斗,下等 六「升。荒田畝稅二升。」

按:《冊府元龜》:「永泰二年。」十一月改元大曆十一月庚辰,敕曰: 「古者量其國用而立稅典,必以經費,用之輕重。公田 之籍,可謂通制;履畝而稅,斯誠弊法,期於折衷,以便 於時。億兆不康,君孰與足。故愛人之體,先以博施,富 國之源,必在均節。朕自臨宸極,比屬艱虞,嘗欲闡敦 朴之風,守沖儉之道。每念黎庶,思致和平,而邊事猶 殷,戎車屢駕,軍興取給,皆出邦畿」,九伐之師,尚勤王 略;千金之費,重困吾人。乃者遵冉有之言,守周公之 制,什而稅一,務於行古。今則編戶流亡,而墾田減稅, 計量入之數,甚倍徵之法,納隍之懼,當宁軫懷。慮失 三農,憂深萬姓。務從省約,稍冀蠲除。用申勤恤之懷, 以救惸。「之弊。其京兆府所奏,今年秋稅八十二萬 五千石數內,宜減放一十七萬五千石,委黎幹據諸 縣戶口地數,均平放免。仍分明牓示百姓,令知當戶 所減斛斗數訖奏聞。其青苗地頭錢,亦宜三分放一。 先欠永泰元年地頭錢十四萬九千一百四十一貫, 並宜放免。朕當躬儉節用,卹我黎元,中夏漸寧,庶有 康濟,宣示百姓知朕意焉。」大曆元年十一月甲子日 長至帝御含元殿改元制其逃戶復者宜給復三年。

又按《冊府元龜》元年十一月制曰:「夫從簡之道大。」

易至言。「薄賦之規,前王令範。」朕志遵儉約,務欲息人, 徵斂無期,誠為勞弊。天下百姓,除正租庸及軍器所 須外,不承正敕,一切不得輒有科率。逃亡失業,萍泛 無依,特宜招綏,使安鄉井。其逃戶復業者,宜給復三 年。如百姓先貨賣田宅盡者,宜委州縣取逃戶死口 田宅,量丁口充給。仍仰縣令親至鄉村安存處置,務 「從樂業,以贍資糧。王畿之間,賦斂尤重,百役供億,當 甚艱辛,哀我疲人,良深憫念。盍徹之稅,著自《周經》,未 便於人,何必行古。其什一之稅宜停。」

按《通鑑綱目》:元年十一月,停什一稅法。先是,畿內麥 稔,第五琦請稅其麥,畝收什一,曰:「此古什一法也。」行 之二十年,民多流亡,至是停之。

大曆二年正月戊寅給復同華二州二年。

按:《唐書代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二年正月,既平周智光。」智光為同華節度元年 十二月叛,詔曰:「求瘼卹隱,諒在憂勤,罷賦省徭,與之 休息,況因師旅,供億頗繁,故孝武悔征伐之事,魏文 隆田租之復。同華兩州百姓等項以賊臣背叛,制在 兇威,淫刑以逞,厚斂無度,閭閻之內,杼軸其空。朕旰 食增懷,納隍自咎,將問干紀之罪,遂興無戰之師,哀 我斯人,困於日費,有牛酒壺漿之犒,有資糧扉」屢之 供,凋殘之餘,何以堪此。言念刑弊,豈忘優矜。宜給復 二年,一切蠲免放。仍委刺史縣令勞徠安集,庶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