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7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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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公植催理遲緩,差人下縣追請赴州。縣人聞之,相」 與號泣遮攔公植回縣,情愿各催戶下所欠零稅絹 二千五百匹,限十日內赴州送納,方得放免。仲友遂 專牒縣尉康及祖催納零稅,更不照應三限條法及 近日累降指揮。牒內明言要在六月終以前一切數 足。又牒縣尉催淳熙七年、八年殘欠官物,專差人吏 牟穎在縣監督,及節次差下承局、禁「子等人,絡繹在 道,乞覓騷擾,無所不至。又據寧海人戶論訴,本州差 天台主簿張伯溫及州吏鄭椿、姜允,在縣催督去年 殘米,下戶丁稅,百端騷擾。本司見行追問未到,而聞 張伯溫在寧海,追呼急迫,本縣人戶不堪其擾,相與 群聚喧譟,欲行毆擊。伯溫知之,僅得走免。臣竊惟台 州頻年災傷,民力凋弊。仲友儒臣,幸得蒙恩典郡,專 以布宣德澤,摩撫疲瘵為職,而乃舞智循私,動乖仁 恕。在法夏稅省限至八月三十日下限方滿。近來戶 部擅行指揮,必要七月盡數到庫,已是違法。而仲友 乃於戶部所促之限,又促一月公行文移,督迫屬縣, 頓辱良吏,苦虐饑民,使千里之人,愁怨嘆息,無所告 訴,甚失聖朝所以選用賢良,惠恤鰥寡之本意。又況 方此饑饉,人心易搖,萬一果然生事,不知何以彈壓? 臣雖疏賤,誤蒙任使,職在刺舉,不敢不言。欲望聖慈 先將仲友亟賜罷黜,以慰邦人之望。其不公不法事 件,臣當一面審實以聞,須至奏聞者。」

《乞蠲減漳州上供經總制額等錢狀》

「具位臣朱熹伏睹本州昨準本路提刑司牒,準尚書 省劄子、臣僚劄子,陛下龍飛正位,施實德於民。比因 臣下有請,諸州縣經、總制及月樁板帳錢悉議裁減, 而州縣之巧取於民者自若。欲乞行下諸路提刑司, 應州縣日前以經、總制月樁板帳為名,巧作色目,科 斂民錢以足額者,嚴行禁止,則朝廷所減,為及民之」 實惠矣。四月二十一日,奉聖旨依準及安撫諸司牒: 「準尚書省劄子,臣僚上言:蠲減之數,郡實私之,而縣 之督責於民者如故。乞令諸路監司與州郡公心商 議,缺乏縣道,如崑山、常熟之類,寬融減放,必不得已, 則聞之朝廷,量與蠲減,各限一季聞奏。監司則開具 一路所當減之州,守臣則開具一州」所當減之縣,仍 各要見所減名色錢數若干,庶幾灼然能使實惠及 民。四月二十四日,奉聖旨依奏。臣伏讀前件兩次所 降指揮,有以仰見皇帝陛下盛德至仁,勤恤民隱,至 於偏州下邑,亦無不欲其蒙被堯舜之澤者,甚大惠 也。然以臣所領一州四縣觀之,則雖無月樁一項之 輸,而諸色上供及經「總制無額等錢,或全無窠名,或 收不及額,其間亦有州郡已為抱認代納,而諸縣猶 或不免違法科罰,以足其數者。就中漳浦一縣,缺乏 狼狽,尤不可言。」竊意崑山、常熟之類,其窘未必至於 此也。今者本州雖蒙聖恩蠲免經、總制額一千貫省, 然諸縣日前此色官錢,除實收外,所欠常數千緡,以 郡計「之,則又不啻二萬餘貫。今者所減,雖已不為不 多,然逐縣所得,在欠數中,僅及二十餘分之一。若以 此故,便欲禁其科罰,猶恐尚為虛文,況欲遽見其所 減放名色之若干乎!至於諸色上供,全無指擬,則前 此又未嘗有以聞者。州縣官吏,以此二弊,私憂竊歎, 以為不知何時可免斯苦。今者乃幸遭遇仁聖,憂勤 憫惻,至於如此,而臣於此時,適叨委寄,得與一季開 具聞奏之列,若不能罄竭所聞,以稱明詔,則臣雖死 且有餘罪。」臣竊計度本州財計以及諸縣,所無者固 無可言,所有者名色亦多不正,其為曲折,固未易以 一言盡。今若得蒙聖慈,且將州縣所認折茶錢罷科 荔枝龍眼乾錢,抱認豐國「監鑄不足鉛本錢七千六 十四貫,及近年通判趙不敵所增經總制無額錢四 千七百五十四貫,時賜蠲減」,則諸縣事力庶幾稍可 支持,而日前科罰之弊亦可漸行禁戢。但欲便見其 所減之名色錢,則恐朝廷所謂蠲減之數,實未為多, 未容責效如此之速。臣謹具條畫前件所陳兩項利 害如後,須至奏聞者。

一、臣契勘本州上供錢物,一歲之數,通及四萬餘貫。除一萬七千餘貫買銀五千兩解發,又有「大禮年分銀一千兩,該錢三千五百餘貫,不在常年解發數內。外一項折茶錢七千貫,一項罷科龍眼荔枝乾錢四千貫,係逐年尚書戶部準《崇寧、大觀》上供錢物格符下樁辦。又一項名為抱認建寧府豐國監鑄不足鉛本錢,其數亦一萬六千貫。雖無省符行下,然逐年登帶省司帳狀,不可分文違欠三色,總計二萬三千餘貫,是皆無復根原來歷之可考,亦無戶眼窠名之可催。從前只事本州多方那兌,一歲僅能趲得一萬二千貫錢起發,而其餘一萬一千四十貫,則以敷下諸縣措置解補。向來州郡費出有經,縣道亦有寬餘,可以樁辦,以故移東補西,未覺敗缺。近年以來,州縣增添寄居、待缺、宗子孤遺、養老、歸正等官,歲所支錢,比之往時,日有增廣。」 以此州郡窘匱,而縣道急迫,日以益甚,無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