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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江淮自昔號為富饒。漢高東向爭天下,獨命蕭何留收巴蜀以給軍,是以巴蜀之資取天下也。唐肅宗駐兵彭源,河洛以北,莽為盜區。第五琦所謂「財賦之所出,江淮為淵」,請以江淮租賦,命輕貨以給軍。故史臣謂張巡、許遠全江淮財用,以濟中興,此以江淮之資平天下也。今斂戍守邊徒,以江淮、巴蜀之資為巴蜀江淮之用,宜若沛然,未見其有餘,何哉?學士院撰《館職策問》。

《兩淮湖廣四川財賦》

「版圖視《古》為減」,而「財賦視古為增。」

以今日事勢論之,「合吳、越、楚、蜀之地,東西犄角,視昔版圖所有,殆不能半。而兩淮、湖廣、四川之賦,分隸於四總所,不屬於上供,而上供所入,特不過閩、浙數路。」夫以閩、浙路之所出,而資東南七八十年軍國之需,無非殫竭民力,以贍經費。陸濬《館職策》。

《諸路經制總制月樁及兩浙歲收緡錢》

宋末取民多於宋初時。

今上供正賦,不過緡錢二百萬,如經制錢六百六十餘萬,宣和末,發運使經制兩浙創立,建炎初,呂頤浩再復,總七百八十餘萬;紹興初,參政孟庾總財賦創立,月樁四百餘萬;紹興初應副大軍創立,皆祖宗未嘗有也。其他名色繁碎,如增收添糴本十分、七分、五分之類,又起於近時也。姑以兩浙言,在祖宗時,一歲通收緡錢三百三十餘萬,而茶鹽、酒稅十居其八,州縣支費皆在其間。今兩浙歲輸緡錢千二百萬,而茶鹽之利又專隸朝廷,州郡支費又不預焉。然則今之取民,不知幾倍於祖宗時矣。鄭湜《劄子》:

《兩浙板帳江西月樁》

二者稅額太重

兩浙板帳錢額之重,實與江西之月樁相似。月樁之敷,出於一時而不能均。如「額之稅錢二萬三千三百八十有三緡,而月樁之額財一千六百九十一貫;贑之稅錢四萬一千二百九十四貫,而月樁之額七千四百緡。」是筠之稅錢去袁無幾,而袁之月樁幾五倍於贑。江西月樁,大略不均如此。《孝宗朝臣僚劄子》。

《兩浙稅賦》

兩浙既供兩淮歲輸茶鹽,又隸朝廷,取民重於宋初 時。

以兩浙言之,「在祖宗時,一歲通收緡錢不下三百三十餘萬,而茶、鹽、酒稅十居其八,州郡支費皆在其間。今兩浙歲輸緡錢千一百萬,而茶鹽之利又專隸朝廷,州縣支費亦不預焉。」然則今之取民,不知幾倍於祖宗時矣,安得不窮困無聊耶!《光宗朝臣僚劄子》。

性理會通

《田賦》

龜山楊氏曰:「先王為比、閭、族、黨、州、鄉以立軍政,居則 為力耕之農,出則為敵愾之士。蓋當是時,天下無不 受田之夫,故均無貧焉,而人知食力而已,游惰奸匈 不軌之民,無所容於其間也。」

五峰胡氏曰:「仁心,立政之本也,均田為政之先也,田 里不均,雖有仁心,而民不被其澤矣。井田者,聖人均 田之要法也。恩意聯屬,奸宄不容,少而不散,多而不 亂,農賦既定,軍制亦明矣。三王之所以王者,以其能 制天下之田里,政立仁施,雖匹夫匹婦,一衣一食,如 解衣衣之,如推食食之,其於萬物,誠有調燮之法,以」 佐贊乾坤化育之功。

華陽范氏曰:「『自井田廢而貧富不均,後世未有能制 民之產,使之養生送死而無憾者也。立法者未嘗不 欲抑富而或益助之。不知富者所以能兼并,由貧者 不能自立也;貧者不能自立,由上之賦斂重而力役 繁也。為國者必曰財用不足,故賦役不可以省』,盍亦 反其本矣。昔哀公以年饑,用不足,問於有若,有若曰: 『盍徹乎?夫徹非所以裕用,然欲百姓與君皆足,必徹 而後可也。後之為治者,三代之制雖未能復,唯省其 力役,薄其賦斂,務本抑末,尚儉去奢,占田有限,困窮 有養,使貧者足以自立,而富者不得兼之,此均天下 之本也。不然,雖有法令,徒文具而已,何益於治哉』?」 藍田呂氏曰:「古之取民,貢、助,徹三法而」已。校數歲之 中以為常,是為貢。一井之地八家,八家皆私百畝,同 治公田百畝,是為助。不為公田,俟歲之成,通以什一 之法助於百畝,是為「徹。」

大學衍義補一

《貢賦之常》

禹貢「冀州,厥賦惟上,上錯。兗州,厥賦貞,厥貢漆絲,厥 篚織文。青州,厥賦中上,厥貢鹽絺,海物惟錯。徐州,厥 賦中中,厥貢惟土五色,夏翟孤桐、浮磬、蠙珠暨魚,厥 篚元纖縞。揚州,厥賦下上,上錯,厥貢惟金三品;瑤、琨、 篠簜齒革羽毛惟木。島夷卉服,厥篚織貝,厥包橘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