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7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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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貢荊州,厥賦上下,厥貢羽毛齒革,惟金三品;杶、幹、 栝、柏、礪、砥、砮、丹,惟箘簬楛、包、匭、菁茅,厥篚元纁、璣、組。」 豫州,厥賦「錯上中,厥貢漆、枲絺紵,厥篚纖纊。梁州,厥 賦下中,三錯,厥貢璆、鐵、銀、鏤、砮磬、熊、羆,狐狸織皮。雍 州,厥賦中下,厥貢球、琳、琅玗。」

臣按:國家之用度皆取於民,而取民之大綱曰賦、曰貢而已。二者之制在唐虞已有之,至夏后氏之世始詳焉。蓋以禹未治水之前地猶未平,物之生者未繁、田之闢者未盡,至是水土既平始可以任土作貢、分田定稅焉。九州各有賦、有貢,凡賦,諸侯以供其國用者也;凡貢,諸侯以獻於天子者也。大禹成功之後,條陳九州所有,以為定法。孔子刪《書》,特載之於《夏書》之首,以示法天下,俾後世之有土有民者,取民之制視此為準焉。凡外此而別為名目,如後世之進奉和買、勸借之類,皆非中正之道,天下經常之制也。

《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 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臣按:虞夏之世,天子之田止於畿甸,所謂「五百里,四方相距各千里」 也。田賦之入止於米粟,近地則併其本槁取焉,蓋米以食人,槁以飼馬,無非以為國用也。然其取之也,因其地之遠近,各有輕重之等、精麤之異,非若後世一概取之,無所分別焉。

魯宣公十五年,初稅畝。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 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 徹乎?」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對曰:「百姓足,君 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哀公又問於孔子,孔子曰:「薄賦斂則人富。」公曰:「若是 則寡人貧矣。」對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未見子富而 父貧也。」

臣按:先儒謂有若請魯哀公行徹法,欲其節用以厚民也,蓋國家之財皆出於民,君之所用者皆民之所供也,君能節用則薄取而有餘,民之富即君之富也,侈用則盡取而不足,民既貧矣,君孰與守其富哉?有若所謂「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孔子所謂「豈弟君子、民之父母,未見子富而父貧」 ,斯二言也。最為親切著明。九重之上。「念茲在茲。」 以示教於千萬世之聖子神孫。則千萬世之生靈。不勝幸甚。

魏文侯時租賦增倍於常,或有賀者,文侯曰:「今戶口 不加,而租賦歲倍,此由課多也。夫貪其賦稅不愛人, 是虞人反裘而負薪也,徒惜其毛而不知皮盡而毛 無所傅。」

臣按:魏文侯一國之諸侯,疆域有限而用度孔多,尚知課多之害於民而設為皮毛之喻,況萬乘之尊而富有四海之大者乎?

秦舍地而稅人,收大半之賦,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 政,猶未足以贍其欲也。二世承之不變,海內潰叛。

臣按:「致亂之道多矣,而尢莫甚於厚斂,自三代以來皆因地而取稅,至秦始舍地而稅人,皆十分而取其一,至秦始十分而取其五行。如是之政,則民之貧者何以為生哉?貧無以為生則不愛其死,是趨民而使之潰叛也。」

漢興,天下既定,高祖「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 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文帝十二年,詔賜天下民租之半。

臣按:「漢文帝在位,再賜天下半租,其後也遂除之,而不收者十餘年,當是時豈一切無所用度哉?茲蓋文帝恭儉節用、國有餘蓄之明效也。夫文帝承高祖之後事事仰成,稍加節約,自有贏餘,固無甚難者,我聖祖得國之初,凡事草創無所因仍,然而免租之詔無歲不下,其視漢文益數焉,豈非難哉?」 今即《御製文集》考之,洪武二年二月,免租之詔凡三焉。其一謂:「中原之民久困兵殘,免山東、北平、燕南、河東、山西、河南、秦隴夏秋二稅,山東二年,其餘一年。」 其二謂「創業之初,取辦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四郡,免其租一年。」 其三謂:「建都金陵,以太平、鎮江、寧國、廣德為京師之翼,其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再免一年,其廣德及滁州、和州、無為州亦與免一年。」 洪武三年三月,又詔免應天以至無為州等七郡,徽州、池州、廬州、金華、嚴州、衢州、處州、廣信、饒州九郡,及山東、河南二布政司,一年不寧。惟是四年五月,又有免兩浙、江西之詔。五月十月有免應天等五府之詔。九年二月,有免山東、陝右之詔。十一年八月有「免太平」 等六州、宜興等四縣之詔。十二年有全免北平之詔。至十有三年,乃下詔曰:「荷上天眷佑,君主華夷。十有三年,倉廩盈,府庫充。今民力未甦,凡天下今年夏稅秋糧,盡蠲免之。」 嗚呼,我聖祖革命建極之初,正創制立度之始,事事未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