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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稽查。惟各府實徵冊內,照議派徵。又議准,遵化縣 見徵隆慶五年錢糧,即改本色上納,就作隆慶六年 軍馬支用。其本年應發年例銀兩,戶部即行扣除。仍 查各州縣錢糧,如有隔年先徵者,俱照例一體改納 本色。通候會計之日,各鎮照數查扣年例銀兩。 又 按《會典》五年,令上林苑海戶,永樂、宣德年間額設,正 德年間續補,及係正身充當者,准與全免差役。若係 添補,量行優免三丁。其餘丁產,與民一體均編。 隆慶六年,定貴州土司完糧賞罰之制。又令宗室稅 糧造冊,陝西牧地分三等徵銀。又御史陳堂乞請「黃 冊」,從之。

按《明會典》六年題准,「將貴州所轄土司,比照有司事 例,自六年為始,如全完至七八分者獎賞,不及數者 戒飭,全欠者革去冠帶,勒限追完。」令陝西撫按備查 宗室見種民田,某府將軍、中尉每位下見種某州縣 某里某甲某人田地若干,應派稅糧若干,共銀若干, 造冊呈院,印發各該府收貯。隆慶五年以前拖欠者, 照舊追納外,自後如遇各府宗室關支本年分祿米 之時,計其應納稅糧銀兩,按冊照數扣除,年終造冊 奏繳,青冊送部查考。 又按:《會典》六年,令陝西苑馬 寺牧地,實有五萬五千三百二十二頃二十六畝一 分零,內川地一萬二千一百二十頃零,坡地三萬一 千九百三頃零,山地一萬一千三百七頃零,將七苑 冊開,見在馬一萬六百七十四匹,除駒騾一千九百 四匹例不給地,議每騍馬一匹定給川地一百三十 畝,兒騸馬一匹各給川地五十畝,坡山地五十畝。川 地不足苑分,每頃或給坡地一頃五十畝,或給山地 二頃抵算,共該除一萬二千三百五十一畝二分零。 除外,川地五千三百九「十二頃零,每頃議徵銀六錢; 坡地二萬八千二百八十三頃零,每頃議徵銀四錢; 山地九千二百九十四頃零,每頃議徵銀三錢」;共徵 銀一萬七千三百三十七兩四錢八分零。又將節年 另議混互不明,分爭不已,地土照例起科共二千二 百五十八頃該銀九百八十三兩一錢六分零,俱查 照徵收,專備軍餉扣抵。因原年例軍餉,又令苑馬寺 牧地,照依原擬,分別川、坡、山三等,定擬徵銀數目,立 為定額,每年收解固原兵備道,專備軍餉支用,本部 將應發該鎮年例銀內扣除。

按《續文獻通考》:「六年閏二月,南京河南道御史陳堂 奏言:國制十年,大造黃冊,凡戶口、田賦事役新舊登 耗之數,無不備載,所以重國本而存故實也。今沿襲 弊套,取應虛文,姦吏得以那移,豪強因之影射,其弊 不可勝窮。臣嘗詢之,蓋有司徵錢糧,編徭役者為一 冊,名曰『白冊』,而此解後湖之黃冊,又一冊也。有司但 以白冊為重,其於黃冊唯付之里胥,任其增減。凡錢 糧之完欠,差役之重輕,戶口之消長,名實相懸,曾不 得其彷彿。即解至後湖而清查者以為不謬於舊冊, 斯已矣。」臣竊謂欲理圖籍,必嚴綜覈,必專責成。夫書 算豪猾,類非守令之法能制也。頃蘇、松、常、鎮添設督 糧參政一員,請賜之敕,責令兼理黃冊』事務。凡人丁 事產、悉照《白冊》攢造。其欺隱脫漏者如例問遣。駮回 者依限完報。田至十萬畝以上者倣古限田之法量 為裁抑。如勢要阻撓、有司阿縱、聽撫按官參奏。冊籍 清而賦役可均。部覆,詔如議。

神宗萬曆元年定各處起運錢糧違限降罰之制

按《明會典》、萬曆元年令,「凡遇起解一應錢糧,除陰醫、 武職、義民等官,不許濫委。原係民解者務選殷實大 戶,原係官解者,務選府州縣廉幹佐貳官員,酌量地 里,定立期限前來。仍一面將錢糧數目及起程批限 月日,先行開報戶部。待投文到部,除係侵欺興販放 債者,參送法司照律從重問擬,及違限未久者,照常 送問外,北直隸順天府違,限二個月,保定等七府違, 限四個月,南直隸、江北各府,山東、河南、山西、陝西違 限六個月,南直隸、江南各府,浙江、江西、湖廣違限九 個月,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貴違限一年者,候送納 錢糧完日,係職官參送吏部,降一級調用。係解戶照 常問罪,仍送本部門首,枷號二個月發落。若已經送 納三個月不完者,勒限追比,完日參送法司究問。即 錢糧全完,照例官擬降調大戶枷號。如有物料粗惡, 揀退換補,不係官解作弊者,本部移文彼處官司查 究,官解羈候,暫免參送。」其在外司府,務要照限嚴比 批單,如過限,即拿家屬監比,不得姑息。在京在外,但 有攬納情弊,無分官解棍徒,本部指名參送法司,俱 以侵欺問罪。如有司仍前虛文起解,及催徵後期,故 將批文倒坐年月,致累官解者,許各官解赴部稟首, 以憑參究。 又按《會典》元年題准:廣西清出猺獞,占 據田土,除平樂、荔浦、永安原係民田,撥還耕種,辦納 賦役外,其餘俱撥。今立土司,募兵領種,每名給田十 畝。其大「小頭目酌量加添,三年後方行起科,每畝止 徵三升,照原分屬縣上納。一應差徭悉行蠲免。」又題 准:令以後各州縣見徵起運錢糧,俱要當年完報。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