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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拖欠帶徵者,每年限完二分,總計以十分為率。未 完二分以上,住俸督催;未完四分以上,降俸二級督 催。雖遇行取陞遷,俱不准起送,候完至九分以上,方 准開復原俸。未完六分以上,降二級調用。八分以上, 革職為民。朝覲官題參,俱照此行。其司府掌印管糧 等官,總計所屬州縣完欠分數,一體查參。又題准:貴 州所轄掌印督糧土流官舍并湖廣湘鄉等縣,查照 完欠分數照例獎賞、住俸降調

萬曆二年,造《莊田冊》。

按《明會典》二年奏准,仁壽、清寧、未央三宮莊田坐落 順天、河間等府,每年額徵子粒銀三萬七千八百三 兩五錢九分零。內除未央宮莊田量撥供奉景陵香 火,每年該銀九百八兩九錢五分七釐四毫,實該進 銀三萬六千八百九十四兩六錢三分八釐零。前項 官莊田地,俱係膏腴,每畝止徵課三分或二分,坐落 各該地方畝數,逐一丈量,將清查出田土,改正過姓 名,佃種地畝,應納子粒,備細造冊奏繳,仍造《青冊》一 樣四本,一送戶部,一留屯田御史,餘留該府州縣。以 後再有延欠姦豪,該州縣按名徑申屯田御史處治。

又按《會典》二年,令查積年未完緊要錢糧應該完

報者,酌量地里遠近,事體難易,各定立限期,照限查 銷。 又議准甘州拋荒堪種地畝,見今召人墾種。俟 至萬曆六年,量徵租銀一百五兩六錢八分二釐五 毫,以准年例。以後永為定規。

萬曆三年,清審鋪行等第。

按《明會典》、「三年、令巡視九庫科道、督同應天府佐貳 官、及上江二縣掌印官,將在冊各色鋪行,不分軍民 之家,從公清審、分別等第,造冊奏繳」

萬曆五年題准、「靜海縣葦地分三等:上地、中地、徵銀 有差。下地及逃絕地免徵」

按《明會典》:葦地原額四千五百七十頃六十四畝九 分六釐四絲,歲該徵銀九千一百四十一兩二錢有 零。

順天府武清縣五廠、蔡村掘河廠、三百七十四頃七 十三畝八分六釐

《楊村北廠》、六百八十九頃四十三畝三分五釐。 《楊村南廠》、一百九十二頃四十一畝七分八釐。 《尹兒灣北廠》、八百五十八頃五十四畝一分七釐。 《尹兒灣南廠》、三百六十五頃九十四畝

霸州七百五十四頃五十六畝四分三毫九絲; 《文安縣》:二百二十四頃七十三畝八分七釐

大城縣一百七十九頃一十四畝七分七釐二毫, 河間府靜海縣九百三十八頃一十二畝七分五釐 四毫五絲。萬曆五年,題准行保定巡撫及通州管河 郎中查勘河間府靜海縣獨流等一十六莊葦地,除 上地一百七十三頃一十六畝四分,每畝照舊徵銀 二分外,中地一百一十三頃四畝二分,每畝止徵銀 一分。下地三百五十八頃四十二畝八分有餘、及逃 絕地二百九十三頃四十九畝三分有餘、俱免徵。以 後如水退復、開墾成熟、仍行照例徵收、不許勢豪占 管

歲用葦額該四十三萬斤。每一百斤,價銀二錢五分, 給批鋪戶納完領價。

萬曆六年,有司上直省夏稅秋糧額數及起運數,又 實徵馬草數。

按:《明會典》六年十三布政司并直隸府州,實徵夏稅 秋糧總數。

夏稅大小麥米四百六十萬五千二百四十二石八 斗七升五合七勺零。麥荍二百六十六石八斗二升 一合六勺。絲綿并荒絲二百七十一萬五千四十七 兩四分零。稅絲四十五萬五千三百八十兩七錢八 分,又二千五百四十七斤十五兩五錢一分。本色絲 八千六百一斤二十二兩一錢四分零。絲綿折絹三 「萬四千二百六十一疋一十四丈四尺七寸六分零; 稅絲折絹三萬九千八百六十九疋六丈五尺七寸 七分零;人丁絲折絹四萬七百三十四疋一十二丈 四尺三寸零;農桑絲折絹九萬一千三百二十七疋 五十二丈五尺五寸二分零;農桑零絲并絲綿一千 九十七兩九錢四分,又二百五十二」斤九兩五錢八 分零。原額小絹四疋,幣帛絹一疋,麻布二千七十七 疋二丈六尺六寸五分零。苧布一千三百四十一疋 二尺四寸。綿花折布一十二疋二丈二尺。土苧六十 五斤一十三兩一錢六分。洞蠻麻布二百五十九條 一丈五尺。農桑并絲折米八百一十石五升五合八 勺。鈔一萬七千六百七十四錠一十二貫九百六十 五文五分。租鈔三萬二千五百八十八錠三貫六百 二十八文五分。稅鈔七千六百五十九錠四貫五百 八十七文九分。

秋糧米二千二百三萬三千一百七十石六斗九升 二合一勺零。魚課米三萬一千九百六十六石九斗 一升六勺零。棗子易米二萬六千八百三十三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