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7 (1700-1725).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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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零,存銀八萬五千六百三兩八錢七分零;廣東原額銀三萬四千五百五十三兩一錢二分,存銀二萬七百三十一兩八錢七分零;江寧原額銀二十八萬一千四百九十三兩零,存銀二十一萬三千二百八十八兩二錢零;「安徽原額銀二十六萬四千三百三十八兩零,存銀一十三萬五千九十五兩零。」

「浙江原額銀一十一萬九百九十七兩二錢五分零,存銀六萬六千五百九十八兩三錢五分;江西原額銀一十八萬二百八十五兩二分零,存銀一十萬八千一百七十一兩一分零;福建原額銀六萬五千六百五兩六錢五分零,存銀三萬四千四百四十五兩五錢五分零;山東原額銀三十萬三千六百四十四」 兩五錢七分零,存銀二十三萬四千三百五十五兩一錢七分零。

河南、原額銀三十一萬七百五十六兩七錢八分零。存銀二十四萬四百九十七兩八錢五分零

凡奏銷驛站錢糧順治初題准直省驛站錢糧支銷數目、令各該撫於每年終造冊報部查核工部都水司河道錢糧、黃運兩河需用錢糧、由直省徵解河道總督及各分司支用年終稽核完欠分別奏銷其額數與歸併事宜考成定例具載於後

直省徵解直隸所屬河銀、一萬一千五百七十七兩六錢七分零

江南安徽布政司所屬河、銀、二萬三千四百四十六兩九分零。

江南、江蘇布政司所屬河銀八萬二千一百四十八兩五錢五分零。

浙江布政司所屬河、銀、一萬五百二十五兩二錢四分零。

山東布政司所屬河、銀、四萬五百三十八兩二錢四分零。

河南布政司所屬河、銀九萬九百八十三兩一錢八分零。

分司徵收通惠河分司所轄通州、武清等州縣衛河道錢糧,額徵銀八千三百一兩三錢五分零。又木稅銀七千一百兩

北河分司所轄兗州、東昌、河間三府河道錢糧,額徵銀一萬五千八百九十八兩五錢七分零。檾麻一萬二千八百七十八觔八兩;南旺分司所轄濟南、兗州二府河道錢糧,額徵銀二千九百三十六兩八錢七分零。

「夏鎮分司所轄廬州、鳳陽、揚州、兗州、徐州河道錢糧,額徵銀一千五百一十四兩三錢五分零。」 「中河分司所轄淮安、廬州、鳳陽、徐州、和州、滁州河道錢糧,額徵銀二萬八千一百三十八兩九錢八釐零,兼徵鈔銀五千二百五十兩。又石價銀六百五十兩,遇閏月加徵銀五十四兩二錢,順治十五年加徵六百兩。康熙」 五年歸淮海道徵收,七年歸徐屬河務同知徵收,八年仍歸本司。十一年兼徵徐州稅契銀三千六百兩。二十年加三千兩。

南河分司所轄揚州、廬州、鳳陽、江寧、徐州并江防廳河道錢糧,額徵銀三萬四千五百三十一兩四錢二分零。又由閘稅銀六千六百六十六兩零。康熙二十年增銀一千兩。

凡經徵河銀,順治間定三百兩以上,歲內全完者,紀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