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124

此页尚未校对

斛得八斗為成勞。」而陸運至陜,纔三百里,率兩斛計, 庸錢千。民送租者,皆有水陸之直,而河有三門底柱 之險。顯慶元年,苑西監楮朗議鑿三門山為梁,可通 陸運。乃發卒六千鑿之,功不成。其後,將作大匠楊務 廉又鑿為棧,以輓漕舟。輓夫繫二鈲於胸,而繩多絕, 輓夫輒墜,死則以逃亡報,因繫其父母妻子,人以為 苦。

咸亨三年運粟賑關中饑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咸亨三 年。關中饑。監察御史王師順奏請運晉絳州倉粟以 贍之。上委以運職。河渭之間。舟「相繼會於渭南」,自 《師順》始也。

中宗嗣聖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太后開泗州新漕渠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地理志泗州漣水有新漕渠南通淮垂拱四年開以通海沂密等州

嗣聖 年。即武后萬歲通天中狄仁傑請「省江南轉饟以息 民」,太后不納。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狄仁傑傳》,「仁傑,萬歲通 天中同鳳閣鸞臺平章事,請廢安東,復高姓為君長, 省江南轉饟以息民。不見納。」

嗣聖十八年。即武后大足元年周開洛,漕新潭,穿新漕以置 租船。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地理志》河南府「河南有 洛漕新潭,大足元年開,以置租船。」

按《會要》,「大足元年六月九日,於東都立德坊南穿新 漕,置諸州租船。」

神龍三年傍海鑿平虜渠以通漕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姜師度傳》,「師度神龍初 試為易州刺史,循魏武帝故跡,並海,鑿平虜渠以通 餉路,罷海運,省功多。」

按《舊唐書食貨志》:神龍三年,滄州刺史姜師度於薊 州之北漲水為溝,以備奚契丹之寇。又約舊渠傍海 穿漕,號為「平虜渠,以避海難運糧。」

元宗開元二年濬梁公堰以通漕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李傑傳》:「傑為河南尹,河、 汴之交舊有梁公埭,廢不治,南方漕弗通。傑調汴、鄭 丁男復作之,不費而利。」

按:《舊唐書食貨志》:「開元二年,河南尹李傑奏,汴州東 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漕運不通,發汴、鄭丁夫以 濬之,省功速就,公私深以為利。」

開元十五年,以新漕塞,兼疏舊河口。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食貨志》:「十五年 正月,令將作大匠范安及檢行鄭州河口斗門。先是 洛陽人劉宗器上言,請塞汜水舊汴河口,於下流滎 澤界開梁公堰,置斗門以通淮汴。擢拜左衛率府胄 曹。至是新漕塞,行舟不通,貶宗器焉。遂發河南府懷、 鄭、汴、滑三萬人疏決,兼舊河口,旬日而畢。」

開元二十一年。置倉河西、河陰三門。以省轉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十八年宣州剌 史裴耀卿朝集京師。元宗訪以漕事。耀卿條上便宜 曰:「江南戶口多。而無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調物。以歲 二月至揚州。入斗門。四月已後。始度淮入汴。常苦水 淺。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漲。須八九月水落。始 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檣阻隘。江南之人不習 河事,轉顧河師水手,重為勞費,其得行日少,阻滯日 多。今漢、隋漕路瀕河,倉廩遺跡可尋。可於河口置武 牢倉,鞏縣置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 舟不入洛口,而河陽、柏崖、太原、永豐、渭南諸倉,節級 轉運,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則舟無停留 而物不耗失,此甚利也。」元宗初不省。二十一年,耀卿 為京兆尹。京師雨水,穀踊貴,元宗將幸東都,復問耀 卿漕事。耀卿因請罷陝陸運,而置倉河口,使江南漕 舟至河口者,輸粟於倉而去。縣官雇舟以分入河、洛。 置倉三門,東西漕舟輸其東倉,而陸運以輸西倉,復 以舟漕,以避三門之水險。元宗以為然,乃於河陰置 河陰倉,河西置柏崖倉。三門東置集津倉,西置鹽倉, 鑿山十八里以陸運,自江淮漕者,皆輸河陰倉,自河 陰西至太原倉,謂之「北運」,自太原倉浮渭以實關中。 元宗大悅,拜耀卿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兼江淮都轉運使,以鄭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蕭 炅為副使,益漕晉、絳、魏、濮、邢、貝、濟、博之租,輸諸倉轉 而入渭,凡三歲漕七百萬石,省陸運傭錢三十萬緡。 是時民久不罹兵革,物力豐富,朝廷用度亦廣,不計 道里之費,而民之輸送所出水陸之直,增以「函腳營 窖」之名。民間傳言,用斗錢運斗米,其糜耗如此。按 《裴耀卿傳》:耀卿開元二十年副信安王禕討契丹,還 遷京兆尹。明年,秋,雨害稼,京師饑。帝將幸東都,召問 所以救人者,耀卿曰:「陛下既東巡,百司畢從,則太倉、 三輔可遣重臣分道賑給。自東都益廣漕運,以實關 輔,關輔既實,則乘輿西還,事蔑不濟。且國家大本在 京師,但秦地狹,水旱易匱。往貞觀、永徽時,祿稟者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