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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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徭省賦之益,心必生怨。」著作郎傅思益進曰:「九品 差調,為日已久,一朝改法,恐成擾亂。」太后曰:「立三長 則課有常准,賦有常分。苞陰之戶可出,僥倖之人可 止。何為而不可?」遂立三長之制。下詔曰:「夫任土錯貢, 所以通有無;井乘定賦,所以均勞逸。有無通則民財 不匱,勞逸均則人樂其業,此自古之常道也。又鄰里 鄉黨之制,所由來久,欲使風教易周,家至日見以大 督小,從近及遠,如身之使」手,幹之總條,然後口算平 均,義興訟息。是以三興所同,隨世污隆;貳監之行,從 時損益。故鄭僑復《丘賦》之術,鄒人獻盍徹之規,雖輕 重不同,而當時俱適。自昔以來,諸州戶口,籍貫不實, 包藏隱漏,廢公罔私。富強者并兼有餘,貧弱者餬口 不足。賦稅齊等,無輕重之殊;力役同科,無眾寡之別。 雖建九品「之格,而豐埆之土未融;雖立均輸之楷,而 蠶績之鄉無異,致使淳化未樹,民情偷薄。今革舊從 新,為里黨之法,在所牧守,宜以喻民,使知去煩即簡 之要。」初豪富并兼者弗願事施行,後計省昔十有餘 倍,於是海內安之。至其末年,法網寬弛,百姓多離舊 居,缺於徭賦。齊神武秉政,乃命孫騰、高隆之分括無 籍之戶,得六十餘萬,於是僑居者各勒還本屬,是後 租調之入有加。文宣受禪,始立九等之戶,富者稅其 錢,貧者役其力。然時賦役繁興,而帝刑罰酷濫,吏道 因而成奸,豪黨兼并,戶口益多隱漏。舊制,未娶者輸 半床租調,陽翟一郡,戶至數萬,籍多無妻。有司劾之, 帝以為生事,由是奸欺尤甚,戶口租調,十亡六七。至 河清三年,定令「人居十家為比鄰,五十家為閭里,百 家為族黨。男子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 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率人一床調絹一疋,綿八兩 迨。」武平之後,國用匱屈,乃料境內六等富人,調令出 錢焉。周太祖作相,創制六官,設司役掌力役之徵令, 自十八至六十「四,而賦分為三等,豐年則役三旬,中 年役二旬,下年役一旬,起役毋過家一人。」武帝保定 元年,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率歲一月役。建德二年, 改軍士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縣籍。是後夏人半 為兵矣。隋文受禪,頒新令,立保正之制。凡人五家為 保,保有長;五保為閭,閭四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 「比閭正,黨正比族正,以相檢察焉。」然是時山東尚承 齊俗,機巧奸偽,避役惰游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詐 老小,規免租賦。帝乃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 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大功以下,兼令析籍,各 為戶頭,以防容隱高熲。又以人間課輸,雖有定分,年 常徵納,除注恆多,長吏肆情,文帳出「沒,復無定簿,難 以推校,乃為輸籍定樣。請編下諸州,各隨便近五黨、 三黨共為一團,依樣定戶上下。」帝從之。自是人知為 浮客,被強家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 征。烝庶懷惠,姦無所容。是後雖遭水旱,戶口有增。及 江表既平,帝以宇內無事,益寬徭賦,百姓年五十者 輸庸停防,說者謂熲之力多焉。煬帝之後,禁網疏闊, 戶口多漏,或年及成丁,猶詐為小,未至於老,已免租 賦。戶部侍郎裴蘊奏:皆令貌閱不實者,許民相告,若 糾得一丁者,令被糾之家代輸賦役。行之苛切,民皆 愁怨。比進計籍,帝臨朝覽狀,嘆以為賢。後以工役煩 興,丁男不足,令婦女充役而死者大半,天下之人,十 九分「為盜賊,以至於亡。」唐制,諸戶以百戶為里,每里 設正一人,按比戶口,課植農桑,檢察非違,催驅賦役。 在邑居者為坊正,在田野者為村正。民年二十一為 丁,十六為中,六十為老。用人之力,歲二十日,閏加二 日。不役者為絹三尺,謂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 則免調,三十日則租調俱免,通正役無過五十日。初 定天下戶量其資產為三等。後詔三等未定,升降宜 為九等。凡丁附於帳籍者,春附則課役並徵,夏附則 免課從役,秋附則課役俱免。制每歲一造帳,三年一 造籍。州縣留五比,尚書省留三比。是時,初經隋末喪 亂之後,雖以太宗貞觀之治,休息生養,至永徽中,天 下樂業,直將一世。而有司奏戶口纔及三百八十萬, 視隋初十存不能一二。證聖元年,平閣舍人李嶠表 曰:「臣聞黎庶之數,戶口之眾,而條貫不失,按比可知 者,在於各有管統,明其簿籍而已。今天下流散非一, 偷避差役,浮衣寓食,積歲淹年。或出入關防,或往來 山澤,非直課調虛蠲,缺於恆賦,亦恐誘勸愚俗,堪為 禍患。而一遇簡察,即轉入他境,還行私容。所司雖具 設科禁,而相看為例,莫適遵承。百州千郡,前後依違, 縱更搜簡,徒委之州縣,賞罰不懸,亦歸無益。宜令御 史督察,設禁令以防之,使其遞相覺察,聽其糺告,垂 恩德以撫之。即當助其乏困,蠲其懸逋,而又施權衡 以御之。有不願還者,即於所在隸名編戶,立制限以 一之。符到百日不自首者科罪,遷之邊州。如此,則戶 無所遺,浮寓可絕。夫顧小利者失大計,存近務者喪 遠圖。今之議者,或不達於通變,必越關相尋,不肯改 貫,是開其逃亡而禁其割隸也。豈如量等割隸,使悉 歸計料,然後嚴為防禁,與之更始哉!」開元初,天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