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四十七卷目錄
賦役部總論十
學菴類稿〈明食貨志賦役〉
食貨典第一百四十七卷
賦役部總論十
學菴類稿
《明食貨志賦役》
「古者三征無過什一而稅,公旬三日,蓋用一緩二,無 有不經之賦、非時之役,以傷民力者。」唐世租庸調猶 為近古。自楊炎作《兩稅法》,簡而易行,歷紀相沿,至於 明不改。太祖即吳王位,定賦稅十取其一。即帝位,定 役法,計田出夫。初定縣為上、中、下三等,以賦十萬六 萬三萬石下為差。其後又定府為三等,以賦二十萬 石上下,十萬石下為差。初即位,大誥天下,言「浙西有 司徵稅,害民,甚於虎也。」實始峻贓吏之誅。明賦役法, 一以黃冊為準。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田曰官 田,曰民田,凡二等;租曰夏稅,曰秋糧,凡二等;丁曰成 丁,曰未成丁,凡二等;役曰里甲,曰均徭,曰雜泛,凡三 等。徵以夏曰夏稅,徵以秋曰秋糧。各以其地產為共。 夏稅無過八月,秋糧無過明年二月,具如期徵收。洪 武初,官田畝科五升三合五勺,民田畝科三升三合 五勺,重租田畝科八升五合五勺,蘆地畝科五合三 勺四抄,草塌地畝科三合一勺,沒官田畝科一斗二 升。江西佃官田舊科五斗者,減為三斗。惟蘇松嘉湖 諸府。太祖怒其為張士誠守久不下,籍諸豪族,田沒 入官。按其私租,薄為稅額,虐科畝七八斗至石以上, 蘇、松為尤重。有自五斗至三石者,非常制。其蠲徵有 恩蠲,有災蠲。恩蠲十一,災蠲十九。民始生,籍其名曰 「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丁成而役,六十而免。亦有優 免者。以戶計曰「甲役」,以丁計曰「徭役」,上命非時曰「雜 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縣驗冊丁口多寡,事產厚 薄,以均適其力。二稅,夏麥、秋米,楚、粵米夏熟者,夏稅 兼收米。其收綿、布、絲、絹、銀、鈔錢,皆准米麥。凡銀以兩 計,錢以千文計,鈔以貫計,各以一准,米一石,麥減直 十之二;布以疋計,綿、苧布各以一准,米六斗,麥七斗; 麻布以一准,米四斗,麥五斗。絲絹各以輕「重為損益, 願入本色聽民便。」其折收諸色,因地宜及所須用,隨 時詔輸之。亦有緣請得折輸者,例定於洪武之九年。 越十年,又令天下會計倉儲存給二年,悉折收金銀、 布、絹、鈔錠輸京師。詔許雲南以金、銀、海貝、布漆、朱砂、 水銀折納秋租。松江府秋糧,洪武間折收細綿布,永 樂間令納米。宣德六年,以周忱言,仍折收綿布黃豆。 其折輸逋糧者,鈔計,錠一准米一石;金以兩計,一准 米二十石,銀一准米四石;絹以疋計,一准米石有二 斗。綿布一如鈔錠之數,苧布准米減十之三。綿花以 斤計,一准米二斗。永樂間,兼收絲絨,皆以斤計,絲一 准米一石,絨一准一斗。宣德間,絨直倍之。三。梭布一 准七斗,鈔「直益下,一錠准一斗六升贏。宣德間,米石 至用鈔五十貫,草束亦五貫矣。」當時雖有折徵之令, 未嘗定為稅額用金銀也。迨正統元年,始命南方州 縣田賦改折銀絹,以京衛支俸。南京憚遠費,州縣不 通舟楫者,易米為艱。初,副都御史周銓、江西巡撫趙 新各建議改折,戶部尚書黃福亦以為請,及是遂行 之。所折之數,循洪武制。自是正賦有本色,有折色。其 後概行於天下州縣,有司利其輕便,又盡令折銀。成 化時,夏稅農桑二絹,令疋折銀六錢;平陽、澤、潞、遼、沁 米麥石,折銀七錢,豆五錢,草束四分。正德時,濱州活 鹼地輸存留糧,死鹼地暨陽信鹼地折布鈔。直隸坍 江田,折銀小麥石三錢,大麥半「之,米四錢。」嘉靖時,「河 南麥石徵銀四錢。直隸、山東西、河南布疋三錢,山西 米石一兩。」其非代王祿直量有加。山東、河南六錢八 九錢不一,則農民無所得銀,地產率賤貿。由是力田 者病,民多棄土不耕,下鮮蓋藏,而凶荒無所資矣。凡 稅糧,領於糧長。太祖以郡縣吏徵收,輒侵漁於民。四 年,乃料民土田,以萬石為率,其中土田多者為糧長, 督其鄉之賦稅。謂廷臣曰:「此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 漁之患矣。」恆歲七月,州縣委官偕糧長詣京,關領勘 合。其徵收,糧長督甲首,甲首督子戶,米具乃起運。有 對撥者運交衛,官軍存留者運貯倉。起運折輸者,依 定撥倉庫運納取,通關奏上勘合,倉庫注所納數,具 本奏上之。上親臨諭以:「糧長之設,本便官暨民。如一 縣糧十萬石,設糧長十人,主辦副十人,有司俟其足, 令部糧官將之赴輸,甚易不勞。而細民就鄉聚,自升 龠以上赴糧,長吏不得留難無所苦。乃不才有司,務 為侵苛,糧長或貪婪無忌,以本戶二稅抑配子戶,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