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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盜,今立汛地捕役,適以誨盜;二反侵欺抵獄,而指平

民完贓;預放工食,而括民欠抵」解,三反;懲貪而以王 官進階,察吏仍予,州縣肆毒,《四反》。格明詔而承尉令 行,禁刁訟而南院理濫,五反。崇禎三年,河南撫范景 文言:「民之患苦,莫如差役。如錢糧有收戶、解戶,驛遞 有馬戶,供應有行戶,皆僉有力之家充之,名曰大戶。 究之所僉非真大戶,中人之產,傾於一役,自變為《條 鞭》,以境內之役均於境內之糧,是宜少蘇也。乃民間 仍歲奔走,罄資津貼,是《條鞭》之行者自行,而大戶之 革者未革也。」時劉懋復奏裁驛站,游民無所得食,征 調往來,仍責之編戶。邊餉多缺額,士卒鮮有固志。而 計臣務為脧削,民氣日蹙。其永充者曰軍戶、匠戶、竈 戶。軍戶有從征,有歸附,有籍選,有謫發。各隸衛所正 軍外,附籍者存一丁,餘還有司供徭稅,死若逃者勾 補。朝廷恆歲遣官清軍,都銳意以得軍為功,不顧民 枉。又有土軍,有民壯,得僉換。工匠二等:曰輪班,曰住 坐。凡匠驗其丁力,初歲為班。既改四年後定為三年, 更番赴京輸作,三月如期代一,周而復數。不足,起取 撮工。在京住坐之匠,例月上工十日,「歇工二十日不 赴班者,輸罰班銀,月六錢。」後班期疏,增至三倍。成化 時,四年一班,班銀輸九錢為輕省。《弘治》復減為六錢。 當時諸監局中官,多占匠役,公用其一,私取其二,又 招充幼匠,動以千計。虛靡廩餼,爭為乾沒,無異軍籍 空名支糧草矣。死若逃者,勾補如軍。洪武時,軍衛營 作,多出百姓供億,上以為勞民。二十二年令衛所置 局,每戶百選軍丁四,並正軍之萎弱者,分習匠藝,限 一年有成。後四年,更給天下府州縣工匠,輪班勘合。 時輪班至京者,即無工可役,亦不敢失期。工部以為 言,故復驗諸司役作繁簡,更定班次。率三年或二年 一輪,視歲班為省矣。其工囚凡二等:曰正工,曰雜工。 雜工三日當正工一日。竈戶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 丁貼以餘丁。上、中戶丁力多者,量貼二、三丁,餘應別 役,下戶概與優免。又有大丁、小丁。大丁,原額丁也。大 丁輸鹽銀一兩八錢,小丁自六、七錢遞下至一錢,優 免。田徭計,大丁以小丁配大丁之數。嚴逃竈之令,事 故者有司覈補。又有滷丁。滷丁缺,運司勾「充。其充吏 正軍戶五丁,雜役戶四丁,民戶三丁,兩丁者僉一丁 充。亦有自監生生員謫充者。」惜薪司抬柴夫,太祖時 三千名,取之江寧、上元。成祖減三之一,取之大興、宛 平,後南京減存十之一。英宗令河間、永平、順德三府, 大名、廣平二府,順天一府,三停更役三千名,各一年, 願輸工價者,每名月輸銀一兩二錢,未久增二錢。後 真定、保定二府協助二千名,月輸銀一兩四錢。易州 山廠斫柴夫一萬九千九百餘名,宣德時,每季增至 二萬五千八百餘名,景帝減五千名。山東、山西、順天、 真、保定諸府,每名季徵銀三兩,赴廠燒採柴炭,供惜 薪、光祿諸用。上林苑監牲戶,果戶五千餘戶,取山西 平陽、澤、潞、「山東登萊之民充之。弘治時,履畝加丁銀 一分,瘠地半之。他如陵戶、園戶、海戶、廟戶、旛夫、庫役, 千條萬縷,皆得隱射。徭役,初每名編銀三兩六錢,隆 慶中倍之。」福州女轎戶,太祖時取至京師,居之竹橋, 令舁轎便出入宮掖,凡二百戶。明時工役之繁目,二 祖營建兩京宗廟,宮殿,闕門王邸,一時併作。採木陶 甓,工匠造作,以萬萬計。所在築城濬陂,百役具舉。迄 於洪、宣,丘壇倉庾,猶未訖工。正統、天順之際,三殿兩 宮、南內離宮,次第興建。弘治時,大學士劉吉言:「近年 工役,俱摘發京營軍士,內外軍官禁不得估工用大 小多寡。」故或本用五千人,而奏請一二萬,無所稽覈。 禮部尚書倪岳言:「諸役費動以數十萬計,即今水旱 相仍,災異迭見,乞量為停止。湖廣、山東、江西屢災,兼 受役王府請減牲口十之三。各王府、郡王初封,請依 皇子出閣制,十四歲方奏僉。校尉。有護衛之處,原自 護衛撥者,撥護衛;原不自護衛撥者,護衛撥十名,僉 民二十名。無護衛之處,具僉民。其民壯,自山、陝邊地、 福建汀州、贛州」外,凡內地,請止其役,俾歸農商。禮部 尚書童軒陳力役之苦,謂「買辦之使不輕遣出,而民 力之蘇,已不啻五六矣。」時供役皆京營軍士,董以內 官,山廠柴炭,額外至添四千二百七十餘萬斤。又織 造服物奇麗,費不下百萬。舊制,在京勳戚賜葬者,撥 夫匠十二名,左右都督以下八名,太監二十五名;賜 享堂者三十名,名徵銀一兩五錢。至是,文武大臣或 夫人及真人墳工料價有多至千兩者。吏部尚書林 瀚言:「兩畿頻年凶災,困於百役,窮愁怨嘆,臣所親睹。 若山、陝供億軍興,雲南、廣東、西徵發勦叛,山東、河南、 湖廣、四川、江西興造王邸,財力不贍;浙江、福建辦物 料,視舊日增,庫藏空匱,不可不為之」慮。武宗侈靡,乾 清宮工尤大,太素殿初制樸儉,覆以茅茨。上改作,務 極雕峻。凡用銀二千餘萬兩,役工匠三千餘人,歲支 工食米萬有三千餘石,鹽三萬二千餘觔。權倖、閹宦 莊園、祠墓、香火、寺觀,工部皆竊官銀以媚之。給事中 張原言:「匠夫上父母、下妻子,賴以衣食。尺籍之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