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雇人,則苦樂不齊,錢多之處,役戶大優,與六色人
戶相形,反為不易。臣今起請,欲乞今後六色錢常樁 留一半准備。〈如元祐四年只得用元祐二年錢其二年錢椿留准備用〉及《約度諸 般合用錢》。〈謂如官吏請雇人錢之類〉外,其餘委自提刑、轉運與守 令商議,將逐州逐縣人戶貧富、色役多少,預行品配, 以一路六色錢通融分給,令州縣盡用雇人,以本處 色役輕重為先後。如此則事簡而易行,錢均而無弊, 雇人稍廣,中外漸蘇,則差役良法可以久行而不變 矣。
《貼黃》:「若行此法,今後空閒三年人戶,官吏隱庇不差, 卻行雇募,無由點檢。縱許人告,自非多事好訟之人, 誰肯告訴。若有本等已上閒及三年未委,專以空閒 先後為斷,為復參用物力高下定差,既無果決條貫, 今後詞訟必多。」
右,謹件如前。朝廷改法數年,至今,民心紛然未定。臣 在外服,目所親見,正為此數事耳。伏望聖慈與執政 大臣早定此法,果斷而行之。若還付有司,則出納之 吝,必無成議。日復一日,農民凋弊,所憂不小。臣干犯 天威,謹俟斧鉞之誅。謹錄奏聞,伏候聖旨。
《大雪論差役不便劄子》前人
元祐三年二月九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兼侍 讀蘇軾劄子奏。「臣伏見陛下發德音,下明詔,以大雪 過常,煖氣不效,農夫失業,商旅不行,引咎在躬。渙汗 之澤,覃及方外,而詔下之夕,雪作不已。臣某備位近 侍,誠竊感憤,廢食而歎。退伏思念陛下即位以來,發 政施仁,無一不合人心、順天意者,當獲豐年刑措之 報,鳳凰景星之瑞,而水旱作沴,常寒為罰,殆無虛日, 此豈理之當然者哉?臣誠愚蠢,不識忌諱,試論其近 似者,而陛下擇焉。臣聞差役之法,天下以為未便,獨 臺諫官數人者主其議,以為不可改,磨礪四顧,以待 言者,故人畏之而不敢發耳。近聞疏遠小臣張行者, 力言其弊,而諫官韓川深詆之,至欲重行編竄,此等 亦無他意。方司馬光在時,則欲希合光意,及其既沒, 則妄意陛下以為主光之言。殊不知光至誠盡公,本 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虛心無我,亦豈有所主哉!使光 無恙至今,見其法稍弊,則更之久矣。臣每見呂公著、 安燾、呂大防、范純仁皆言差役不便,但為已行之令, 不欲輕變,兼恐臺諫紛爭,卒難調和。願陛下問公著 等,令指陳差雇二法,各有若干利害。昔日雇役,中等 人戶歲出錢幾何,今者差役歲費錢幾何,及幾年一 次差役,皆可以折長補短,約見其數。以此計筭,利害 灼然。而況農民在官貪利,狡胥百端蠶食,比之雇人, 苦樂十倍。又五路百姓,例皆朴拙,差充手分,須至轉 雇慣習人,尤為患苦,其費不貲,民窮無告,監司守令, 觀望不言。若非此一事,則何以感傷陰陽之和,至於 如此!雖責躬肆眚,徹膳禱祠,而此事不變,終恐無益。 今侍從之中,受恩至深,無如小臣,臣而不言,誰當言 者!然臣前歲因詳定役法,與臺諫異論,遂為其徒所 疾,屢遭口語。今來所言,若不合聖意,即乞」便行責降, 以戒妄言。若萬一少有可采,即乞留中,只作聖意行 下。庶幾「上答天戒,下全小臣,不勝恐慄待辠之至。」取 進止。
《民政策六》蘇轍
臣聞「三代之時,無兵役之憂;降及近世,有養兵之困, 而無興役之患。至於今,而養兵興役之事,皆不得其 當,而可為之深憂。蓋古者兵出於農而役出於民,有 農則不憂無兵,而有民則不憂無役。五口之家,常有 一人之兵,而二十歲之男子,歲有三日之役。故其兵 強而費不增,役起而人素具,雖有大兵大役,而不憂 事之不集,至於兵罷役休,而無日夜不息之費。」其後 周衰,井田破壞陵夷至於末世,天下無復。天子之田, 皆民之所自有。天下之民不食天子之田,是故獨責 其稅,而不任之以死傷戰鬥之患。天子有養兵之憂, 而天下無攻守劬勞之民,以為大優,故調其財以為 養兵之用。而天下之役,凡其所以轉輸漕運、營建興 築之事,又皆出於民。當此之時,民之所以供上之令 者三:曰租,曰調,曰庸。租者,地之所當出,調者,兵之所 當費,庸者,歲之所當役也。故使之納粟於官以為田 之租,人入布帛以為兵之調,歲役其力,不役則出其 力之所直以為役之庸。此三者,農夫皆兼為之,而游 惰末作之民,亦不免「於庸調,運重漕遠,天子不知其 費而一出於民。民歲役二旬而不役者,當帛六十尺, 民亦不至於太苦。」故隋唐之閒,有養兵之困,而無興 役之患。此其為法,雖不若三代之兵,不待天子之養, 然天下之役猶有可賴者,皆民為之也。及其後世,又 不能守,乃始變法而為兩稅,以至於今。天下非有田 者不可得而使,而有田者之役,亦不過奔走之用,而 不與天子之大事。天下有大興築,有大漕運,則常患 無以為使,故募穴兵以供力役之急,不知擊刺戰陣 之法,而坐食天子之俸。由是國有武備之兵,而又有 力役之兵。此二者,其所以奉養之具皆出於農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