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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久遠之利。於朝廷今日事力,亦易聽從,而可以必 濟,不審尊意以為何如?比聞浙中諸郡,有全不輸算 賦者,有取之無藝,至於不堪者。凡此」不均,皆為未便, 朝廷自合因此總會所入之大數,斟酌裁損而均平 之,乃為盡善。至於尊兄前奏,有不容援例之語,亦非 愚心之所安也。聚斂之臣,誠可憎疾。為國家者明道 正義以端本於上,而百官有司,景從向附於下,則此 輩之材,寸長尺短,亦無所不可用。但使之知吾節用 裕民之意,而謹其職守,則自不至於病民矣。今議者 不正其本,而唯末之齊,斥彼之短,而自無長策以濟 目前之急。此所以用力多,見功寡,卒無補於國事,而 虛為此紛紛也。

《義役跋》
葉適

保正長,法不承引、帖催二稅。今州縣以例相驅,訶,繫 鞭撻,遂使差役不行,士民同苦。至預醵錢以給費,逆 次第其先後,以應期會,名曰「義役」,然則有司失義甚 矣。余嘗問為保正者,曰:「費必數百千。」為保長者,曰:「必 百餘千。」不幸遇意外事,費輒兼倍,少不破家蕩產,民 之惡役,甚於寇讎。余嘗疑之。官人以牧養百姓為職, 「當潔身馭吏,除民疾苦。且追則有期,約日以集,使賄 必行,應追者任之可也。民實有產,視稅而輸,使賦必 重,應輸者任之可也。保正長會最督促而已,何用自 費數百千及百餘千,甚或兼倍,以至破家蕩產乎?且 此錢合而計之,歲以千百巨萬,既不歸公上官,人知 自愛,又不敢取。誰則有此?」余以其言為妄。然余行江 淮、閩浙、洞庭之南北,蓋無不為此言者矣。嗚呼!此有 司之所宜陳者也。余忝為長吏,不得為令佐,自試其 術,以破余疑而不能,意殊慘然。因孫君《義役》書成,輒 題於後,以告其得為者。

《均役記》
元·余闕

古者井天下之田以授民,民百畝,一易者倍之,再易 者再倍之。其「養均也,則九壤成九賦,園廛二十而一, 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十二」,其取之 又均也。「小任以力,則上地家三人,中地家五人,下地 家二人;大任以兵,則比為伍、閭為兩、族為卒、黨為旅、 州為師、鄉為軍」,其役之又均也。茲三者,王政之大端 「也。大端具而又為之刑政以防民情,為之學校以道 民性,為之公卿大夫士以登民材。其制詳,故不亂;其 本深,故不拔。是以商、周之世,皆七八百年而後衰也。 自經界廢,於是田不在民而養不均矣。養不均,則土 會民數皆不可知,而賦與役不均矣。養與賦與役之 不均,雖周公為政,不可以言治也。」淛「東,古於越之地 也。其地之媺,無甚貧甚富之家。山谷之間有一夫而 居十畝之田者,祖孫相保至累世不失。」又其土瘠民 貧,小人勤身而飭力,其君子尚樸儉而敦《詩》《書》。非若 吳人之兼并武斷,大家收穀歲至數百萬斛,而小民 皆無蓋藏。此固易治之地,有賢師帥為之制而利導 之,其亦可以庶幾矣乎?然余嘗行郡以觀民風,其庶 人之役於官者,往往閭左之民也,而富人則有田而 不役,甚者或不以征,歲終保正稱貸而輸之,至破產 者無算。此其田雖近於均,而役則不均也。至正十年 秋,槁城董公來長越憲,省民所疾苦,乃曰:「井田者,吾 雖不得而行,而役不可不均也。」於是擇其部吏之精 強者「委之以事。」以衢州路經歷王仲謙、西安縣主簿 張拜住治金華,青田縣葉的顏治武義,永嘉縣丞林 彬祖治永康。而蘭谿州達魯花赤怯烈失、義烏縣達 魯花赤亦憐真、浦江縣達魯花赤亦廉河、季八哈、東 陽縣丞蔣受益自治其邑。義烏縣則復以衢州路銘 事范公琇為之輔,而總管陳伯顏不華總領之。先期 一月,令民及浮圖道士各以田自占,其或蔽匿及占 不以實者,沒其田。令既浹,乃保以一正,屬民,履畝而 書之,具其田形、疆畝、主名、甲乙,比次以上官,官按故 牘而加詳覈之,曰《魚鱗冊》,以會田。別為右契予民使 藏之,曰「烏冊」,以主業;其征之所會,曰《鼠尾冊》,以詔役。 凡役弓兵、隸卒、鋪兵為至勞,坊,里正、主首次之,館夫、 步夫又次之。凡民田多者役其勞,少者役其逸。又其 少而不足役者,則出錢以助奇田,不助者則以待夫 不虞之役。其一人而有數保之田者,各役之即賣其 田,則買者承其役。凡一州六縣之田二萬六千四百 二十四頃四千九畝,役者一萬二千六百六十八名, 故役而今復者四千三百名,所未役而今役者三千 四百六十名,役而不復者週,而始役之冊成,一留縣 一藏府,一上憲司。於是野無倖民,公無逸征,強弱有 倫,賦役有經,上下和洽,歲以有年。蓋公之遇人有禮, 故吏盡其力;其使民有義,故貧者戴其德而樂其役, 富者服其公而忘其勞。以故為是大制,政不肅而成, 民不擾而治也。《傳》曰:「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 民。」公之是舉,兼禮與義,則誠賢者矣。繼今之人,毋替 公政,或權其所未及,則越之民樂樂利利,其福豈可 既哉!故於終事也。其下咸願刻石,以示不朽。以闕嘗 陪其末議,而知其梗概,遂來屬筆焉。至正十一年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