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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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併之檄復行,賑濟之仁未布,而箠撻之苦已加。法 令如此,有司何以奉行,下民何所取信?夫為人臣者, 上有益於國,下有益於民,雖死亦甘為之。今日所行, 上使朝廷失信於民,下使百姓歸怨於上,重貧民之 困,益地方之災,縱使錢糧果可立辦,忍心害理,亦不 能為。況旬月之間,而欲追併了絕,就使神輸鬼運,亦 於事勢不能,徒使斂怨殃民,何益於事?除本院身為 巡撫,不能為國為民,自行住俸待罪外,仰布政司行 各該府縣官,以理勸化小民,且諭以「今日之舉,非關 朝廷失信,實由京儲缺乏,司國計者勢不得已,興起 其忠君親上之心,勉令漸次刻期完納,果克濟事,兩 月之後亦未為遲。其各該官員,本非其罪,不必住俸, 革去冠帶,行令照舊」盡心職業,勿因事變之難,有灰 愛民之志。後有違慢之戮,本院自當其罪。仍呈提督 漕運行督糧官及巡按衙門知會。此繳。

《批南昌府追徵錢糧呈》
前人

據南昌府所申,「凋弊徵求之苦,本院繆當斯任,實切 憂慚。部堂諸公,非無恤民之念,但身司國計,不得不 以空乏為虞。在外有司,非無國計之憂,但目擊民痍, 不能不以撫恤為重。若使平民尚堪朘削,一時忍痛 并徵,以輸國用,豈非臣子之心?但恐徒爾虐民,無濟 國事。非徒無濟,兼恐生虞。斟酌調停,事在善處。」仰布 政司會同二司各官,將該府所申事理,即加酌議,或 先徵新糧,將舊糧減半帶徵,或儘其力量可及分作 幾限,令民依期逐漸辦納。但可通融調攝,皆須悉心 議處,務使窮民不致重傷,而國用終亦無損。一面備 行各該府縣查照施行,一面具由呈來,以憑咨奏。此 繳。

《頒定里甲雜辦》
前人

據龍南縣申稱,「先年里甲使用,俱係丁糧分派,照日 應當,以致多寡不均。要將正德十六年里甲通行查 審,除逃絕人丁外,將一年使用春秋祭祀、軍需、歲報 使客夫馬等項,俱於丁糧議處,每石出銀若干,陸續 稱收貯庫,推舉老人公同里長使用註簿。儻有餘剩, 照多寡給還」等因。到院。簿查先該贑州府知府盛茂、 同知夏克義議過贑縣里長額辦雜辦,已經批仰嶺 北道再加酌議。續據副使王度呈稱:「查算本縣額辦 使用,該銀三千七百三十一兩七分二釐四毫九絲。 原轄里長一百一十里,內除十里逃絕,止有一百里。 十六年分每糧一石算一分,人丁二丁算一分,一年 丁糧共該一千一百二十六分半,每分該出銀三兩 三錢一分二釐一毫一絲一忽,合行該縣印鈐。」「收銀 文簿」一扇,將各都該辦銀兩分為二次查追貯庫。又 置文簿二扇,一寫本縣支出數目。一發支用人役註 附。每月選有行止老人二名,公同直日里長赴縣支 領。每月備具用過揭帖三本,一送都察院,一分巡道; 一本府各不時稽察,「年終羨餘,並聽上司查處,以補 無名徵需。府縣不得擅支。仍將各里該納分數,刷印 告諭,遍張鄉村曉諭。如有官吏額外科派,及收銀人 役多取火耗秤頭,并里甲恃頑不辦,許各呈告,以憑 拿問。」呈乞照詳。又經《批仰照議》,即行該縣永永查照。 仍備刻《告示》,遍行曉諭,及多行刷印,頒給各里收照, 以防後奸。今申前因,看,與本院新定則例相同,及照 寧都等九縣,及南安所屬大庾等縣,事體民情,當不 相遠,合就通行查編。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速行各 縣,俱查本院近定規則,各照丁糧多寡,派編銀兩,追 收貯庫,選委行止端實老人,公同該日里長支用,置 簿稽察,刊榜曉諭,禁約事宜,悉照原議施行。敢有違 犯者,就便拿問呈詳,通取各縣派定過緣由,類報查 考。

《清理永新田糧》
前人

據參議周文光呈,「看得江西田糧之弊,極於永新,相 傳已非一日。今欲清理丈量,實亦救時切務。但恐奉 行不至,未免反滋弊端。」依議定委通判談儲、推官陳 相、指揮高睿,會同該縣知縣翁璣,設法丈量。該道仍 要再加區畫,曲盡物情。務仰各官秉公任事,正己格 物,殫知竭慮,削弊除奸,必能一勞永逸,方可發謀舉 「事。如其虛文塞責,則莫若熟思審處,以俟能者。事完 之日,悉照該道所議造冊,永永遵守施行。」繳。

《清田畝疏》
霍韜

「臣查洪武十四年天下土田原額八百四十九萬頃 有奇,至弘治十五年,存額四百二十二萬頃有奇,虧 額強半。彼承平相繼,事猶如此,迨後所虧,不知凡幾 矣。」此斷當亟為經理者也。顧事當創始,計慮宜周。地 係久荒,經營不易。宜敕下督撫二臣,專委道臣及各 府正官,請將南京後湖先年《魚鱗冊籍》,與弔到各屬 近年黃冊逐一查對,要見某州某縣原額田土若干? 見今成熟若干?拋荒若干?坍沒若干?成熟者有無欺 隱,坍沒者曾否開銷?拋荒者作何開種?各督撫委道 府官親履疆畝,延召端方通敏致仕鄉官公直人等, 細加體勘丈量。除欺隱者追出還官,坍沒者照數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