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8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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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備細調停。又身自重價買田,先期完糧以為之倡, 始有今日。今計田一畝,酌七八九納之衷,而加以水 旱拋荒,所收不過五斗為糧一石,則徵糧已盈一兩; 穀賤,則所糶不足,當完糧之半。而幸遇穀貴之年,農 夫終歲盻盻,曾幾何而上司「禁革搬運」之條下矣。苦 哉!曾記當何父母在事,每石徵銀不過三錢五分,至 姚渥源增至五錢。今遞加之數,尚未有艾。脫黔事息 肩無日,而我楚剝膚並深,則異時潭之有田者,不至 如今之長善,一望數百里而盡棄之,素封大家化為 逃亡不止也。且何論異日現在某年、某里、某人,今已 積欠至幾百金,久監無措,則謂今之糧易完而以丁 銀加入之,何傷?此所謂細人之說,不惟其始終利害, 而狃於一得者也。夫所謂君子之說者,以謂我有田 一畝不過加銀三釐,而丁額具矣。今之有田者,皆巨 室富人,積損其毫釐,以呴咻貧寡,何不可?而為寡丁 者,或嫠婦,或黃口,或疲癃殘疾,衣食無聊之人,至於 賣兒貼婦,不勝流離。若其絕戶逃亡,則又何從賠代? 此其事亦或有之事,其心亦惻隱之心,而其言因為 君子之言。然於事之實理,心之仁愛,則亦尚未盡也。 何以言之?今之有田阡陌為糧百數十石矣。然豈無 有薄田數畝,為糧升斗,而為嫠婦、為黃口,為疲癃殘 疾,衣食無聊者乎?巨室納糧者,其正征上庫及南兌 各倉解運幇貼,皆有定數已而彼之有糧升斗,其為 嫠婦黃口輩者,其所費亦豈有定數乎?一收之不足 而再收,一科之不已而重科,豈無賣兒貼婦,痛苦無 告,有同於寡丁者乎?此所謂事之實理,而仁者之心, 何以不忍於彼而忍於此?若曰此實有田,則將盡鬻 其田而後可乎?亦未免於不仁矣。況乎窮鄉極壑,有 田不與大戶鄰,而鬻之不得者;有墳墓親戚在此,而 去之不能者,則計安所之?此所謂君子之言,不惟始 終利害,而狃於一得者也。至於丁之「出錢,實與糧異。 糧以石論,此石之所當出,不得濫於彼石。丁以人論, 則一丁之錢可以一戶通出,而十人之眾可朋為一 丁。」凡一丁之最下者,雖無田,而其工伎、手作、營顧、貿 易、種藝諸法,可以自活。即賣菜傭力,一日有一日之 生涯,不致如薄田,歲僅一收,服鎛之勤甫畢,而其人 已枵腹矣。其上於此者,則有積鏹堆囷,權子母而出 之,而其家無田,不名一差;有操艇江湖,轉鹽積幣,而 其家無田,不名一差;有專買屯種肥膏至數千畝,而 家無民田,不名一差;有四方逋逃,作過犯科,而第宅 連雲,輿馬豪侈,借資冠蓋,出入榮寵,其家無田,不名 一差。此其人或子孫鼎盛,或奴僕擁翼,而謂之「無丁」, 可乎?謂之「寡丁」可乎?以是而論,則丁之不可不歸於 人,而考核其實以處之,亦足以佐民之困而濟田之 窮,誠一良法也。但至於逃亡絕戶,則不可不議,而曰 「一切論丁」,此所以來細人之說,見其不便,動君子之 心,見其可憐耳。夫《十年審編》,此議逃亡之法也,今不 及矣,則姑命里遞實開其名甲真正逃亡之數,而即 以派之本甲之不逃亡者,然則本甲之不逃亡者,不 幾以桃代李僵乎?此有深意,不可以顯言也。明許里 長以開逃亡,而說為逃亡者託焉,則是徒為里長開 賂門耳。故姑以派之本甲,而詭託者必為本甲所攻 而不容,於是真逃亡者見矣。得真逃亡之數,而後為 之計,此無難者,但不可以先為之說。夫絕戶逃亡,既 有所以處之矣,其餘所徵之丁,亦乞大張告示,開載 某郡某甲某戶某人,或數丁,或一丁,或半丁,使人人 自曉,不至為里遞誑騙。如近者收人徵銀甚多,而故 為賠貱顰蹙,若某手本開稱「某勒其一丁為三丁,索 銀四兩,且掠碎其家雞犬什物」,然則如某者又豈可 以一二指乎?敢并及之。雖然,此猶其說之小者耳。畢 竟從古帝王所立之天下,至於今數千年,而戶口土 田兩者,未嘗肯銷其一以併於一。聖賢之論,豪傑之 見多矣。未聞以為徵糧則便,而徵丁則不可者,何也? 專徵糧,則四海之內,但有土田而無戶口。而試問國 無戶口,何以為國本邑?祇為四十年不徵丁,而人心 之蔽,國法之壞,已如此矣。脫長此無窮,本邑豈得更 有戶口乎?使地方有急公之役,如往歲征播,近日援 黔須抽丁遠行,將可以糧往乎?又使本地有守禦征 發之役,事同於播、黔,亦將可以糧守乎?若以為有糧 則有丁,假令一富人者有糧百十,而其人只一、二丁, 又將安得多指而驅之乎?若以為有糧有銀可以募 人,不知彼時田糧之所出者,以供芻牧兵餉尚恐不 足,而奈何不深思而熟慮也?某等芻蕘之愚如此,專 望老父母抒其長材遠略,為地方絕丁逃亡曲施拔 濟永利之策,不以一二近小之利,反貽田糧之害。某 等惟有拱聽鴻裁,匪敢計其私圖,以掣循良之肘。并 乞垂鑒。

《均役全書序》
王思任

此青浦縣《清田均役》之書也。青浦小縣耳,割華上之 瘠土,僅僅聚石成城,鑿城通氣,民賦與華上相頡頑, 而大役倍為繁苦。往年僉大役,皆從訪報中來,訪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