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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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武宗本紀》,三年冬十月壬申,江浙省臣言:「曩 者朱清、張瑄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時船多 糧少,顧直均平。比歲賦斂橫出,漕戶困乏,逃亡者有 之。今歲運三百萬,漕舟不足,遣人於浙東、福建等處 和顧,百姓騷動。本省」左丞沙不丁言:「其弟合八失及 馬合謀但的,澉浦、楊家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乞以 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各以己力輸運官糧,萬 戶、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寬恤漕戶,增給顧直,庶有 成效。」尚書省以聞,請以馬合謀但的為遙授右丞、海 外諸蕃宣慰使都元帥,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府 事,設千戶所十。每所設達魯花赤一,千戶三,副千戶 二,百戶四。制可。 按《食貨志》。「凡運糧,每石有腳價鈔。 至大三年,以福建、浙東船戶至平江載糧者,道遠費 廣,通增為至元鈔一兩六錢,香糯一兩七錢。」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以磚石修治運糧河閘,遣官至 江浙議海運事,又增「運糧腳價鈔」,免漕江浙糧,命江 西、湖廣補運。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三月庚寅。即皇帝位。十二月 甲申,浙西水災。免漕江浙糧四分之一。存留賑濟。命 江西、湖廣補運輸京師 按《河渠志》。四年六月,「省臣 言,通州至大都運糧河閘始務速成。故皆用木。歲久 木朽。一旦俱敗。然後致力。將見不勝其勞。今為永固 計。宜用磚石。以次修治。」從之。後至泰定四年。始修完 焉。 按《食貨志》,四年遣官至江浙議海運事,時江東 寧國、池、饒、建康等處運糧,率令海船從揚子江逆流 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磯,走沙漲淺,糧船俱壞,歲歲 有之。又湖廣、江西之糧,運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 小,亦非江中所宜。於是以嘉興、松江秋糧并江淮、江 浙財賦府歲辦糧充運,海漕之利,蓋至是博矣。 凡 運糧每石有腳價鈔,四年又增為二兩,香糯二兩八 錢,稻穀一兩四錢。

仁宗皇慶元年增浙江海漕糧省海道運糧萬戶增副萬戶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 糧二十萬石。十二月庚辰,省海道運糧萬戶一員,增 副萬戶為四員。」

皇慶二年。十二月甲申。詔飭海道漕運萬戶府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元年復增運糧腳價鈔

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凡運糧有腳價 鈔,延祐元年斟酌遠近,復增其價,福建船運糙粳米, 每石一十三兩,溫、台、慶元船運糙粳香糯,每石一十 兩五錢,紹興、浙西船每石一十一兩,白粳價同,稻穀 每石八兩,黑豆每石依糙白糧例給焉。」

延祐二年春正月丙寅,發卒浚漷州漕河。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三年,調屯軍隸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改新舊 運糧提舉司。

按《元史仁宗本紀》:「三年二月丁丑,調海口屯儲漢軍 千人,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給鈔二千錠。十 一月乙卯,改舊運糧提舉司為大都陸運提舉司,新 運糧提舉司為京畿運糧提舉司。」

延祐四年,戒飭諸司「沮撓海漕,浚揚州運河。」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九月壬辰,詔戒飭海漕。諭諸 司毋得沮撓。十一月己卯,復浚揚州運河 按《河渠 志》。運河在揚州之北。宋時嘗設軍疏滌。世祖取宋之 後。河漸壅塞。至元末年,江淮行省嘗以為言。雖有旨 濬治,有司奉行未見實效。仁宗延祐四年十一月,兩 淮運司言「鹽課甚重。運河淺澀無源。止仰天雨。請加 修」治。明年二月,中書移文河南省,選官洎運司,有司 官相視,會計工程費用。於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張奉 政及淮東道宣慰司官、運司官,會州縣倉場官,遍歷 巡視,集議河長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瀕河有田 之家,顧倩丁夫,開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倉場鹽司 不妨辦課協濟。有司開修四百八十二里。運司言:「近 歲課額增多,而船竈戶日益貧苦,宜令有司通行修 治,省減官錢。」省臣奏「准:諸色戶內顧募丁夫萬人,日 支鹽糧銀二兩,計用鈔二萬錠,於運司鹽課及減駮 船錢內支用,差官與都水監、河南行省、淮東宣慰司 官專董其事,廉訪司體察、樞密院遣官鎮遏,乘農隙 併工疏治。」

延祐五年,海漕糧賑民饑。省成都歲漕張思明《疏和 林運糧不便事十一條》。

按《元史仁宗本紀》,五年夏四月庚戌,遼陽饑,海漕糧 十萬石於義錦州,以賑貧民。「十一月壬戌,山後民饑, 增海漕四十萬石。」「十二月辛亥,省成都歲漕萬二千 石。」 按《張思明傳》,思明延祐五年除西京宣慰使,嶺 北戍士多貧者,歲凶,相挻為變。思明威惠並行,邊境 乃安。因疏和林運糧不便事十一條,帝勞以端硯上 尊。

延祐六年,運糧輸上都、興和賑饑,增「海漕十萬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