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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六十三卷目錄

 漕運部彙考九

  明三太祖洪武二十則 成祖永樂十七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七則 英宗

  正統十三則

食貨典第一百六十三卷

漕運部彙考九

明三

太祖洪武元年命徐達開魚臺縣河口以通漕運

按《魚臺縣志》:「洪武元年,河決曹州雙河口,流入魚臺, 命大將軍徐達開塌場口入於泗,以通漕運。」

洪武二年、令戶部於蘇州府、太倉糧儲三十萬石、以 備海運、供給遼東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三年正月甲午,令中書省符下山東行省,募水 工於萊州洋海倉運糧,以餉永平衛。

按:《永平府志》云云。

洪武四年、運山東糧儲給遼東。議准、各衛軍糧、每歲 令西安等府、送大路官倉、轉運邊衛

按《明會典》、「四年、令青州府官軍運山東糧儲給遼東 定遼邊衛。」議准蘭州、涼州、河州、岷州、洮州、寧夏莊浪、 西寧、臨洮、甘肅山丹永昌等衛軍糧,每歲令西安等 府送納大路官倉,轉運邊衛

洪武五年、始以《海運》餉遼。

按《明會典》,五年,命率舟師海運餉遼,歲七十萬石 按《登州府志》:「五年,命靖海侯吳楨,總舟師數萬,由登 萊轉運餉遼。」

洪武六年冬十二月「浚開封漕河。」明年春,轉漕粟於 陝西。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洪武八年,傅友德疏陳轉輸之法。

按《永平府志》:「八年五月己巳,遣潁川侯傅友德往北 平備胡,疏陳五事:一,轉輸之法,宜令河間軍自長蘆 運至通州,北平軍自通州運入北平,則民不勞而事 集矣。又,永平府民接運軍儲,由鴉紅橋至永平,道里 頗遠,宜通青河、灤河故道漕運,則用力少而成功多 矣。」上嘉其言,尋召還。

洪武十二年。都督張赫、朱壽。率舟師由登萊海運 按《萊州府志》云云。

洪武十三年,海運糧七十萬石於遼東。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洪武二十年,以「張赫、朱壽海運有功,封侯。」

按《登州府志》:「二十年,封都督張赫為航海侯,朱壽為 舳艫侯。自是每年一行,軍食賴之。」

洪武二十一年,張赫出海運糧,還自遼東。

按《太倉州志》:「二十一年九月,航海侯張赫,督江陰等 衛官軍八萬二千餘人,出海運糧,還自遼東。」

洪武二十二年。令海運蘇州太倉糧。給遼東官軍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二年。令海運蘇州、太倉糧米六 十萬石。以給遼東官軍。」所謂海運者是也。蓋是時止 以餉邊而已。

洪武二十四年、令以民納米麥、及見在倉糧、供給諸 衛官軍

按《明會典》:「二十四年,令蘭州、岷州、臨洮、寧夏四衛官 軍,以平涼、鞏昌等府民納米麥,對撥供給;其洮州、涼 州、河州、西寧、莊浪、甘肅山丹、永昌八衛,以各府見在 倉糧,陸續儹運供給。」

洪武二十五年,命海運糧給遼東官軍。

按:《明會典》「二十五年,令海運蘇州、太倉糧米六十萬 石,供給遼東官軍。」下年同。

按《太倉州志》:「二十五年三月,命軸轤侯朱壽、都督黃 輅,督舟師出海運糧,給遼東軍食。」

按:元「海運」 始朱、張,國初都督適同二姓,計百年,先後符合,亦一奇也。

洪武二十六年、令海運官軍、日支口糧二升。建海運 倉於太倉

按「《明會典》、凡官軍行糧賞鈔。洪武二十六年令海運 官軍。自三月十五日起、至九月十五日止。每人日支 口糧二升」

按《太倉州志》:「二十六年,建海運倉於太倉九百一十 九間,時運糧七十萬石。」

洪武二十七年、令海運官軍、日支口糧四升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令總兵官率舟師運糧赴遼東 按《太倉州志》。「二十八年三月。制諭都督朱信充總兵 官。宣信充副總兵官。率舟師運糧赴遼東海運。大小 官軍。悉聽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