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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九年,穿渠以漕京師,置壩以通舟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河渠志》:「九年,知許州石 普請於大流堰穿渠,置二斗門,引沙河以漕京師,遣 使按視。四月,詔遣中使至惠民河,規畫置壩子以通 舟運。」按《石普傳》,「普拜河西軍節度使,知河陽,徙許 州,築大流堰,引河通漕京」師。

天禧二年開揚州古河迎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河渠志》:二年,江淮發運 使賈宗言,「諸路歲漕,自真揚入淮汴,歷堰者五。糧載 煩於剝卸。民力罷於牽挽,官私船艦由此速壞。今議 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龍舟、新興、茱萸三堰, 鑿近堰漕路,以均水勢,歲省官費十數萬,功利甚厚。」 詔屯田郎中梁楚、閤門祗候李居中按視,以為當然。 明年,役既成,而水注新河,與三堰平,漕船無阻,公私 大便。

天禧 年,定水陸運金帛緡錢、香藥之額,減造運艘 四百餘。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咸平中,定歲運 六十六萬疋,分為十綱。天禧末,水陸運上供金帛緡 錢二十三萬一千餘貫、兩、端疋珠寶香藥二十七萬 五千餘斤。諸州歲造運船,至道末,三千二百三十七 艘,天禧末,減四百二十一。」

按《會要》:「天禧末,諸州軍水運陸運上供金帛緡錢十 三萬一千餘,珠寶香藥三十七萬五千斤。河北衛州 東北有御河,至乾寧軍,運軍食餽邊,亦有使臣主之。 川、益諸州布自嘉州水運至荊南,遣綱送京師,歲六 十六萬,分十綱;江、湖、浙、建茶亦水運送沿江榷務。」

仁宗天聖二年田承說獻議創開減水河通漕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河渠志》:「天聖二年二月, 崇儀副使巡護惠民河田承說獻議重修許州合流 鎮大河堰斗門,創開減水河通漕,省迃路五百里。詔 遣使按視以聞。」

天聖四年,立江、淮、荊湖漕米歲額。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閏五月戊申,減江淮歲漕米 五十萬石。」按《食貨志》:「四年,荊湖、江淮州縣和糴上 供,小民闕食,自五年後權減五十萬石。」

按《文獻通考》:天聖中,發運使請所部六路,計民稅一 石,量糴粟二斗五升,歲可更得二百萬石給京師。仁 宗曰:「常賦外增糴,是重擾民。」不許。時江南穀貴民貧, 尚書員外郎吳耀卿以為言,詔歲減五十萬。後是三 司奏復增至六百萬。然東南災歉,輒減歲漕數,或百 萬,或數十萬,又轉移以給他路者時有焉。

按《玉海》,四年,臣僚吳耀卿言:「咸平、景德中,歲漕江淮 米不過四百五十萬石,近年增至六百五十萬,請約 舊數,立為中制。」閏五月戊申,詔歲課六百萬石。

一本云:歲以五百五十萬為額 。沈括曰:「發運司歲六百萬石:淮南一百三十萬,江東一百萬,江西一百二十萬,湖南六十五萬,湖北三十五萬,兩浙一百五十萬,通餘羨入六百二十萬。」

景祐元年冬十月庚申罷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詔淮南轉運兼發運事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寶元元年復諸路制置發運使賈昌朝計歲運上供之數

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八月丁卯,復淮南、江浙 荊湖制置發運使。」

按:《玉海》元年,賈昌朝言:「臣嘗掌京廩,計江淮歲運糧 六百餘萬,以一歲之入,僅能充朝廷之用,三分二在 軍旅,一在冗食。」

東南六路:「汴河歲漕六百萬石,浮江泝淮,更數千里,計其費,率數石而致一石。」

寶元二年。夏四月壬申。免昭州運糧死蠻寇者家徭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三年以江淮歲漕不給悉發瀕江州縣糧至京師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許元傳》:「元累遷國子博 士,監在京榷貨務、三門發運判官。慶曆中,江淮歲漕 不給,京師乏軍儲,參知政事范仲淹薦元可獨倚辦, 擢江淮制置發運判官。至則悉發瀕江州縣藏粟,所 在留三月食,遠近以次相補,引千餘艘轉漕而西。未 幾,京師足食,朝廷以為任職,就遷副使。」按玉海係慶曆三年 慶曆四年。三月辛未。省廣濟河歲漕軍儲二十萬石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按《食貨志》。慶曆中。又減廣 濟河二十萬石。後黃河歲漕益減耗。纔運菽三十萬 石。

皇祐 年詔諸路增船載米輸轉般倉以兩制統六路年額上供米赴闕及南京等處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江湖上供米,舊 轉運使以本路綱輸真、楚泗州轉般倉,載鹽以歸,舟 還其郡,卒還其家。汴州詣轉般倉運米輸京師,歲摺 運者四。河冬涸,舟卒亦還營,至春復集,名曰放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