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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城戒嚴,部堂檄運六倉糧,皆畏怖不敢往。公挺身先

往,眾從之,遂唱籌起運,為六倉倡。事平,彙敘積勞成 疾,遂乞休。」

《進賢縣志》:「熊明遇授長興知縣。長興最苦民解,遇建 兌倉,其法民輸之倉而官兌之漕艘,總漕及巡撫下 其法於吳浙,咸稱便焉。」

《寧波府志》:「李清崇禎五年任司理,常攝郡篆。懲漕運 逋緩之弊,催給旗軍安家月糧。諸衛德之,紀其事於 石。」

《武昌府志》:「余宗任都水員外,旋理淮徐中河,兼徐、呂 二洪河務,奏分任河工,疏報可,刊布郡縣。自是河道 通行,糧運無阻。漕院張爾忠推為濟川巨手焉。」 《浮梁縣志》:「方廷淐授高淳知縣,淳水鄉重為漕困,哀 籲兩臺,疏請米折一半,民賴之。」

《崇明縣志》:「沈廷揚,太學生,任中書。崇禎十一年,闖賊。」 猖,阻絕漕路;上書陳言「海運捐造糧艘,領載運試」, 從淮河出海,遶成山、抵天津,甚捷。陛見,賜膳,加戶部 郎中。

《浮梁縣志》:「朱應熊歷山東濟南道參議,兼理糧餉。時 東省歲荒,輸納不前,臺檄親催,盡屏騶從,單騎勸諭, 糧完而民不病。押至運河,遇綠林哨聚,將肆攘竊。既 近船,見濟南牌,大呼曰:『此清官朱爺,我輩勿犯之』。」 《景陵縣志》:「譚元方為蘇州海防同知,調淮安府邳、宿 分管鹽運。時海壅河決,漕艘不繼,連坐諸大臣。公開 泇」河,殺水勢、通漕運,鑿新渠四十里。疏聞,上賜秩加 金。

《豐城縣志》:「余有敬歷吏部司務。先是本縣漕南米,歲 編民役運解,賠累之苦,至斃刑獄者無算。有敬官京, 以余直容疏白其事,下撫按議覆。時鄉先達合諸生 條對,與郝侯錦定為官解之法,力請之上臺陳於朝, 永著為令,邑民賴之。」

《江西通志》:「伍承載歷陞兵部員外,每按籍清冊,悉軍 運之苦。因慨念本邑,困憊尤甚,專疏條論,謂漕非洒 帶,無以解焚艘之厄,田非清丈,無以甦虛荒之苦。得 旨次第行之。」

《嘉興府志》:「李陳玉,崇禎中知嘉善縣。正漕兌之法,抑 軍弁之橫,其他善政尤多,擢御史。」

《江西通志》:「劉拯字以仁,永福人。由鄉薦為新淦令。嘗 因漕蠹侵折,運輓不前,力請民徵官解,一時便之。」 《黃陂縣志》:「李元萃主政戶部時,巨寇李青山嘯聚梁 山,運河梗塞。詔簡才幹重臣,設法督濟,遂遣公敕以 五日一奏報。公表賊情,條奏方略討平之。擢天津糧 道。疏云:『用命者呼庚如火,而司運坐廢逾年;持籌者 粒』」粟如珠,而掛欠動經百萬,非改絃易轍不為功。書 上,敕便宜行事。舊例,運艘幇齊,始發石米水腳三四 錢,彼此相候,食盡弊滋。公命隨到隨發,省水腳十餘 萬。軍民肖像祀焉。

《濟寧州志》:「葉重華歷山東濟寧兵,河道按察司副使。 辛巳冬,劇盜李青山起,勢且截漕,重華發兵蕩平,轉 運無梗。」

《江西通志》:「金之俊為江西督糧道時,進賢民譁,誤報 為寇,將遣兵往勦。俊廉而力止之,因躬為解紛定變。 至於漕運遷延,以致京米騰貴。俊親策馬儧運,風雨 勿恤,故漕糧抵通無後期。」

《蓬萊縣志》:「黃引恩歷轉潞河臨清協鎮。崇禎十三年, 上虞河漕淤塞,特授海漕提督,總兵官都督同知。十 六年,押運至膠,禦敵死,兩院具題贈廕。」

《黃陂縣志》:「熊烈獻除寧國府別駕,尋以母艱去。服闋, 補濟南兼綰德州篆。適漕運不通,公引泉水入會河, 多立閘堰,司啟閉以蓄洩之,運舟得濟。」

《嘉興府志》:李向中以進士知長興,有惠政,調秀水,執 法不撓。當漕兌時,旗弁橫索,糧里病之。向中下令曰: 「漕糧正耗百石,外加濕潤,九石八斗,此祖制也。外此 而又私贈使費矣,忍重困吾民乎?」一切禁革之。運弁 蔣國紀率旗丁劫向中至漕艘,捶搒幾斃,闔郡奔救, 以其事聞于巡撫,旗弁正法,漕制賴以不壞。

《建昌府志》:「黃錫袞任建昌府推官,攝瀘溪邑篆,火耗 漕規革盡,行取補御史。」

《江西通志》:「陳以運字時可,貴池人。由鄉薦新淦令。淦 邑舊多秕政,南北輓運,歲為船戶冒破,多剝民。陳至, 條請徵解故官,民免于累。」

《鳳陽府志》:「王師保令五河,歲荒無米,漕餉莫措。詳請 以麥代米,一邑便之。」

《江寧府志》:「趙廷臣任江寧府江防同知,江防實轄運 務,時漕撫沈公欲以黃快船丁僉充運甲,廷臣不可, 請于當事,乞循舊冊,運丁歸運黃快丁歸黃快船,軍 衛無擾。又優恤士子,凡列名庠序者,復其父兄子弟 概不僉運,士民頌德。」

《淮安府志》:「王文奎,浙江人。總督漕運,有政聲。剔漕弊, 興漕利,勒碑紀其事。」

《廣濟縣志》:「孫謙亨蒞濟,詢民疾苦,知邑戶三百里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