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0 (1700-1725).djvu/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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鑿鑿。崇禎十六年,江右曾櫻為登撫,疏請開治,未及 竣而亂。「夫海運關燕都重輕,新河係海運通塞,留心 國事者所亟,宜咨訪也。」

「說者謂分水嶺、馬壕難于開鑿,大沽河、小沽河易于 壅沙,復欲自黃埠嶺、雲河口諸所創開一道以接之。」 愚則以為理舊業,有三易焉:夫馬家壕兩崖阻石,舟 不可觸,近經削治,海舶大行,不煩人力,一易也;二沽 衝沙為害,良不能免,然河越二百年,積沙僅以尺許, 冬春水涸,歲加撈刷,何能為患,二易也;分水嶺地勢 誠高,然河底泉水蓄瀦,河旁支流可引,更為增置閘 壩,蓄洩有備,何憂淺閣?三易也。夫治之而果有三易 也,則排眾議而舉之可也。

「過江運道之徑,自常州西得勝新河或孟瀆出江,入 泰興白塔河,出揚州灣頭鎮,省瓜洲搬壩之費。若江 洋畏警,暫分掣鎮江、儀真、通州軍截守,漕艎無慮也。」 通惠河,元郭守敬議開,引昌平白浮村神仙泉,過雙 塔、榆河,引一畝玉泉諸水進都城,繞至通州,置閘以 宣節之,後漸淤廢。嘉靖間,御史吳仲議修築,立五閘, 「置剝船六十。每米一石、減陸輓費銀四分五釐。歲省 漕價十萬餘兩。」

《日知錄》《山堂考索》載:唐漕制:「凡陸行之程,馬日七十 里,步及驢五十里,車三十里。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泝 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餘水四十五里。空舟泝河四 十里,江五十里,餘水六十里。沿流之舟,則輕重同制, 河日一百五十里,江一百里,餘水七十里。轉運徵斂 送納,皆準程節其遲速。其三峽砥柱之類,不拘此限。」 此法可以不盡人馬之力,而亦無逗留之患。今之過 淮、過洪及回空之限,猶有此意,而其用車驢則必窮 日之力而後止,以至于人畜兩斃,豈非後人之急迫 日甚于前人也與?然其效可睹矣。

《永平府志》:「唐姜師度循魏武故跡,並海鑿平鹵渠,以 通餉路,此鑿渠罷海運之徵也。然魏武故跡,《水經》新 河故瀆,謂之鹽關口,與泃俱導以通河海者。東北絕 庾水,今稱還鄉河。又東北出逕右北平,絕泃渠水,今 薊州運河也。然師度所修者泃,而不及庾及新,故久 廢無存矣。」

元會通河初開,岸狹水淺,不能負重,歲不過數十萬 石,故終元之世,海運不罷焉。其並海通河者,自三岔 河有三道:一由直沽經白河至通州,一由娘娘宮經 糧河至薊州,一由蘆臺經黑洋河、蠶沙口、青河至灤 州。薊載於《唐書》,通昉於《金史》。《元河渠》乃及灤,是灤之 漕岔河東道。若善導之,自遼西右北平無不可通者。 考《宣寧志》,有奉聖劉雄,任灤、潮二河運糧萬戶,潮且 運矣,況於灤乎?但漕上都則難。中統間,因陸運之費, 乃從姚演言,勢不可,遂止,而併可漕者廢之,但資造 船之役焉。

本府行各州縣查,據灤州回稱,明季漕運規則,並無 卷案可查。其城北倉房三間,因先年大兵扎營於此, 俱經燒毀。盧龍回稱:「查得城南虎頭石,離城八里,因 河道通銀,夯柳海運。於明季萬曆年間修造倉廒,堆 貯糧料,以備軍需,屢遭兵火,坍塌無存。漕運規則,無 卷案可查。」昌黎回稱,「明末之時,有海防五城兵馬住」 劄本邑,索餉鼓譟,衙役四竄,文案無存,無憑稽查。樂 亭回稱:「漕運卷案,明季時俱在永平戶部經理,並無 卷案在縣。」今蒙行查,詢諸舊時父老,據稱樂亭海口, 自劉家墩上通灤河,自海口至銀夯柳二十五里,銀 夯柳至府水程一百八十餘里,劉家墩至天津海口 三百餘里。明季時,北邊關各口上多設防兵,需用糧 米,特設戶部專理兵餉,照《經制》額定官兵請撥漕運。 其漕米由天津航海,運至銀夯柳交卸。先時未建倉 廒,糧米俱是露囤。至崇禎三年,兵多糧增,蒙戶部發 銀到縣,起建廒房二十七間,戶部委官收貯。春、夏、秋 由灤河水路運糧,至冬河凍,陸路輓輸。歷年灤河水 發,廒房坍塌無存。劉「家墩海口係登、萊津、遼通路。崇 禎六年間分山海、南海口營兵將駐防,所食糧餉,截 留戶部項下米糧」等語。撫寧回稱:「海運漕糧,明季時 事,屬餉司經管,原不由縣。再查倉房基址,於崇禎四 年離縣城四十里,在南戴家河創建房二十四間,貯 積戶部海運。經今年久,頹壞不堪,止有檁木豎架,不 堪貯」用。其天啟四年并崇禎三年文卷,已經兵火無 存。

《東昌府志》:「國家都燕,仰給東南,唯是一衣帶水以供 天府。而郡綰其會,群職分任經理,歲漕以數百萬。春 夏水涸,膠不任舟,政在治河使者先事蓄瀦疏引,守 津吏以時啟閉,然後郡受轉漕之利。汶、衛合而水盛, 秋至時時齧溢。往嘗閭閻殫為河矣,防之何可不豫 焉。」

《武進縣志》:《左傳哀公九年》:「吳城邗溝。」杜預註云:「于邗 江築城穿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宋口入淮,通糧 道也。」今毘陵亦有邗溝,舊志謂非《左傳》所書之邗溝, 信然。然吳之糧道,必由毘陵達江,亦有邗溝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