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0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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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者為攔河之官,不論水之深淺,運船可否通行,一 概攔阻,勒令自灣起剝云、花板石淺澀。花板石淺與 南營淺相對,東西兩岸掣之俱水可行舟。花板石淺 既可通行,則通州至灣無容起《剝、里》二寺至桃花口 淺,中經河西務鈔關,往年乃阻之關南,上從桃花口 淺,下從王家擺渡,通令起剝云、桃花口、王家擺渡淺 澀。桃花口淺與海潮相接,潮經桃花口、蔡家口、蒲溝、 旱溝兒至老米店而止。王家擺渡即舒雞淺,臨船扒 疏,併力拽挽,亦自可行,若非通黃河地方淤沮者比 也。臣四月初五日巡視至河西務,行該關主事徐一 正、霸州兼理河道兵備副使顧褒,隨船扒濬。自初六 日以後,河西務節報過關淺船,並未起剝,或云「水長。」 及查每年五六月,船俱起剝,歲旱水涸,固亦有之。但 五六月間多雨,乃理之常,歲歲起剝,豈皆水淺哉?河 西務二日可抵灣,每船不過腳銀一兩,乃加之三錢, 後又每兩加二錢,乃云每兩扣抵價三錢,十年即可 完原價。其實三錢原在船價之外,乃朝三暮四之術 也。十年造船三萬金,歲計之費三千金。因費三千金 而以二萬三千七百餘金扣抵之,得毋又重費乎?又 每年以艌船預那借官錢千百兩,《積書》每以不剝稽 運恐嚇各官,而各官亦狃于故習,不悟起剝之更稽 遲也,乃不得不剝,臣所謂取一時之快,而起不貲之 費也。然不以為費者,運官利于剝,費不己出也;「船戶 利于剝,歲得厚貲也;積書利于剝,因而侵分也;各官 利于剝,可以市恩也。但于國計,則未為利耳。若將外 河之船歸之河西,務無雨水淺或海船載重,呈詳總 督,應剝則剝,通行則止,嚴禁乘機插和,貽累居民。庶 幾官雖費而漕糧無損,民不受害。此亦權宜之計也。 經久之計,莫若濬河。乞敕下戶、工二部計議,查照開 通惠河事例,行儹通巡倉各御史、工部管河戶部坐 糧各郎中、密雲兵備道,將通州以至張家灣河道會 勘作何濬治,洪狹應該挑闊,沙淤應該疏深,會勘建 閘啟閉,以時蓄洩,區畫停當,合用夫役錢糧,通行議 處。」上請仍敕戶工二部尚書覆勘,待秋冬水涸,大加 開濬,務令深廣,「積水五六尺以上,沿河縴路俱各修 整,令可坦行,相度建閘,旱澇蓄洩。臣考《通惠》開河四 十里,加之建閘,僅用銀七千兩。今通州抵灣,舊運河 也,又不及四十里,因其勢而疏濬之,為力必易。乃任 其歲費數萬金,又稽遲糧運,累苦居民,而不為之議 長久之計哉?其里二寺以至桃花口淺,行管河郎中、 河西務主事、霸州兼理河道兵備督管河把總等官, 調集沿河地方軍衛有司堤淺夫役挑濬,務令河身 深廣,海淺糧船通行無礙。合用口糧器具,該道酌議 上請,如來年糧運淺澀,聽總督之臣參奏,仍將起剝 腳價,從公估議,載入議單。」非天旱水涸,糧船阻滯,不 得輒議盤剝。以後查照通惠閘河例,「每年秋冬務挑 濬一次,待糧船至日,管河郎中照例移駐河西務,會 通該關主事。更添設管河把總二員,自王家擺渡而 南,一員自桃花口淺而北,各照信地,率領額設堤淺 夫役,隨宜分派,隨船扒疏,併力拽挽。庶河渠疏通,糧 船利淺,不惟剝價歲省數萬金,而糧運亦便益百倍。」 經久可行,似無出此。

《永折漕糧碑記》
王錫爵

揚州之藪澤曰「具區」,三吳之水所瀦也,而嘉定為之 門戶。吳淞南襟,婁江北帶,皆在數十里之內,故淫潦 泛溢之禍,常為諸縣最。然而其民曾不得灌溉之利, 米穀之入尚不足以自飽,而歲出十四萬石以漕京 師,非取之他縣不能辦也。蓋他縣之水皆江湖之清 波,而嘉定獨潮汐之所出入,濁泥浮沙,日有積焉。余 嘗考其《地志》,塘浦之在界中者,凡三千餘。昔人以治 水為大政,故二百年常通流不廢。正、嘉之際,其遺烈 猶有存者,至于今湮沒者十八九,其存者如衣帶而 已。是以其民獨託命于木棉。木棉之性,喜與水田相 代,而嘉定之植,數十年不能易也,寧復有善收乎?況 海波之漂蕩,颶風之搖撼,累十年無一二免者,豈其 民之樂之哉?地勢固然也。加以米不土出,常不能豫 具以待運船之至,城下舳艫相次如魚鱗,而倉庾尚 無稊粒,於是四方糠秕浥潤之米,一入其境,價必翔 踊,而軍士動以「米惡」為辭,所以摧抑之百端,蓋有以 二石當一石者,而民之困極矣。軍士喜于所得之過 當,輒以其贏餘為嬉遊飲博之用。而春夏鬱蒸之時。 米敗腐如「煤颺曬簸篩之日,有至折閱不支者,要 亦非軍士之利也。慶曆之際,四境荒蕪之田,無慮數 萬畝,老穉提㩦而去者,項背相望,議者以為數年之 後,殆不可以為縣。」歲癸未,民瞿仁等具狀大司農,請 易漕糧以銀,庶幾遺民尚可自存。行巡撫郭公思極、 巡按邢公侗會言于上,下大司農議覆為便。自萬曆 十二年始徵銀,第歲歲奏聞。後二年,乃令三歲一請。 行之十年,而荒茅亂菼,墾有新田;頹垣廢井,創有新 廬。顧民猶盻盻焉,懼一旦恐恩命之中輟也。當奏請 之歲,輒動色相恐。縣令王君福徵知閭閻之隱,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