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0 (1700-1725).djvu/76

此页尚未校对

東省六郡,惟有登州僻居東隅,阻山環海,地瘠民稀, 貿易不通,商賈罕至,非自今日然也。即向來所稱淮 商,亦只至膠州行村而止,未有涉歷成山之險,營求 刀錐之利者。迨海運一開,淮商裹足。該本府節奉院 道明文,自四十六年迄今,召商之示,南至淮揚,北抵 德津,不啻數十下。近復奉督餉部院召買三十萬之 檄,再行揭示,今又數閱月矣,並無一商來應。及查南 販淮安,有子母之利,而無涉波之虞;北抵遼陽,有戎 馬之警,而兼風濤之苦。今淮商實無一人來,非禁之 不使南往也。南往尚且不應,若令北至遼陽,又誰肯 舍平就險而應之?至以錢銀易米,必須加值;然與其 加值招商而商不來;毋寧加值於民「而民可辦。」是陰 為救人以寓自救之術也。然必有銀而後有糧也。乃 庫藏空虛,即欲加值於本地,而無米之炊,將焉能之? 為今之計,宜總計登、萊新舊遼餉并起運之銀為數 不足,更須合之通省加派之銀,因糧計價,先行借發, 庶可措手。故歲稔即多方儲畜以待運,歲歉則通融 轉輸以濟急。總之,完此三十萬石而止。此猶就召買 三十萬石而言也。若總計四府通運之數,年歲之豐 歉,銀兩之多寡,又不可以一定。拘登、萊歲稔,則糴買 於登、萊,登、萊歲歉,不妨糴買於青、濟,而計所加之值, 作為搬剝之費,總之完此六十萬石而止。然糧備而 船不給,亦安能飛渡乎?又須雇造為急。而雇造之任, 當專委府佐以董其事,則任專而事克濟矣。說者曰: 「登萊程近,而造船有木,駕使有人,收買有米,宜專屬 之」,然為路程近矣,彼濟青獨不有近海州縣乎?登之 文萊之膠即不俱轉成山之險而遠於濟之霑利,青 之樂壽乎?至於山多沙磧,地盡斥鹵,產木有幾,即有 幾許楊木以之造船,恐難涉險而任重載也。捕魚之 輩不敢一到深洋,駕筏之流安能善持櫓棹乎?故買 糧惟在先備多艱,登、萊兩府分任之。而雇船尢須專 委一官。濟、青兩府擇任之,則舊運與新添自當勉襄 厥事而不敢有所委矣。

《與李方伯書》
楊漣

客秋一對顏色,殊快生平;但未敢時快披睹,殊深懸 念爾。茲有啟者,敝縣有累民苦事,萬山不通舟楫,南 兌解戶破家,與代納武昌無田籽粒也。前面台光時, 曾懇恩轉達,為應山留神矣。今南兌二糧,蒙周公祖 議,將二米每石折銀五錢,派搭官軍月糧,以月糧付 官軍代運,軍民兩便,是乃仁術也。蒙二臺批允,但藩 「司公查,議輕齎麻木二項,此自有理,但改折原為應 糧累爾。應山米賤,當秋成時,每石費不及三錢,即足 辦納。今改折五錢,解戶可免破家,而納戶未免見多。 今輕齎麻木既不能免,或於正米外及增耗類,再復 不清除明白,留後別生枝節,則小民辦納苦多。一年 幾家,解戶未必見德,而通縣納戶之」累覺未減反增 矣。敢懇台臺於覆詳中明白豁除增耗,斯應人子孫 世世戴恩無量,更得一題,可乎?祇以山縣不通舟楫, 例應改折,應山南兌不滿二千,為數不多,題改亦易。 前楊近翁公祖語,應山古漕糧解戶,當年目擊,稔知 其為數不多,今當徑改為便通融之說,反多周折。此 仁人之言也。不虞府詳到遲,未得一結前恩事。如有 待仁,天造應山百世之命也。若得徑題,免多周折。更 在造化心、造化手一轉移爾。又應山代納武昌無田 籽粒一項。無田矣,而納籽粒,且不輸之公家,而代武 昌官軍閏月之費。且武昌又年年未收,祇存其名資, 奸軍積書,年年巧為侵牟地。爾向一為應山面訴,而 事在概縣,無人承管,又隔在兩府,中無關切。細思此 項共有九百餘兩,三年兩運,除應山無田,而在別縣 有田者,儘足支辦。昨撫臺面言,謂「此項應山既未解, 而武昌又未收,不如扣作新餉,亦可少甦民困。」此不 過去武昌之虛名,而予應山以實惠矣。千載一時,敢 懇老公祖主張,而力有以贊其成,此恩在萬世。「三環」 「三槐」,自有報之者矣。

《與薛撫臺書》
前人

「敝邑深在萬山中,崎嶇磽薄,絕不通舟楫也。南兌二 米運至漢口不下五百里,中間衙門掯索軍旗之刁 詐,年異歲增,充解者十家而六致破也。」議原不通水 次者,例當改折。如黃安麻城諸縣蒙上臺垂憐,竟得 改折。況應山南兌二米不滿二千,太倉稊米幾何若 折銀搭解給軍於軍既便不則於中間應給官軍每 石折銀五錢,即以本軍之糧抵。懇乞仁人曲加矜恤, 賜題即造福無量矣。又有無田籽粒一項,當年係京 山飛來,一時官長未及分理。久之,武昌衛但按籍催 徵,破累人家無數。後道府無計,將此項派入《條編》,曰 「無田籽粒。」夫無田矣,而坐以籽粒,亦可憐應山人矣。 細查此項,原非官軍正額月糧俸鈔之類,止是官軍 閏月與破船折米之用,共銀九百餘兩,應山獨當其 半。其實三年間兩閏,每年不過二百金,在別處有田 籽粒,儘可支辦。即曰破船折米,則十餘年不常有者, 每年餘積閏銀,亦儘足備用。昨聞之武昌莊同知,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