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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美傳》:「子美累遷直龍圖閣、河北都轉運使。傾漕 計以奉上,至捐緡錢三百萬市北珠以進。崇寧間,諸 路漕臣進羨餘,自子美始。」

《任諒傳》:「諒為陝西轉運副使,加徽猷閣待制、江淮發 運使。蔡京破東南轉般漕運法為直達綱,應募者率 游手亡賴,盜用乾沒,漫不可核,人莫敢言。諒入對,首 論之。」

《宗室傳》:「子淔累遷少府監主簿,政,河南少尹。時治西 內,子淔有幹才,漕使宋昪器之。或事有未便,子淔輒 力爭,昪每改容謝之。除蔡河撥發綱運官,會夏旱,河 水涸,轉餉後期,貶秩一級。提舉三門、白波輦運事,除 直祕閣。丁內艱,起復,累進龍圖閣、祕閣修撰,除陝西 轉運副使。」

《張根傳》:「根為淮南轉運使,加直龍圖閣。以花石綱拘 占漕舟,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而多入諸臣之家。因 力陳其弊。忤權倖,責監信州酒。」

《忠義傳》:「陳遘為淮南發運使,朝廷方督綱餉運,渠壅 澀,遘使決呂城、陳公兩塘達于渠。漕路甫通,而朱勔 花石綱塞道,官舟不得行。遘捕繫其人,而上章自劾。 帝為黥勔人,進遘徽猷閣待制。」 《許景衡傳》:「初,李綱議建都,以關中為上,南陽次之,建 康為下。綱既相,遂主南陽之議。景衡為中丞,奏南陽 無險阻,且密邇盜賊,漕運不繼,不若建康天險可據。 請定計」

《高宗紀》:建炎元年夏,濟州父老詣軍門言,「州四旁望 見城中火光屬天,請帝即位於濟。會宗澤來言,南京 乃藝祖興王之地,取四方中漕運尢易,遂決意趨應 天。」

《張守傳》,守知福州,詔問守四事,守請言措置之大略: 其一軍食,謂「諸將既分屯諸路,則所患者財穀轉輸 也。祖宗以來,每歲上供六百餘萬,出於東南轉輸,未 嘗以為病也。今宜舉兩浙之粟以餉淮東,江西之粟 以餉淮西,荊湖之粟以餉鄂、岳、荊南,量所用之數,責 漕臣將輸,而歸其餘於行在,錢帛亦然,恐未至於不 足也,錢糧無乏絕之患,然後戒飭諸將,不得侵擾州 縣,以復業之民戶口多寡,為諸州殿最,歲覈實而黜 陟之。」如是措置既定,俟至防秋,復遣大臣為之統督, 使諸路之兵首尾相應,綏懷之略亦在是矣。

《向子諲傳》:「子諲為江東轉運使,當餉劉光世軍,適劉 豫入寇,光世軍合淝以乏餉告。子諲馳至合淝,具見 糧以聞,光世由是得罪。」

《馮康國傳》:「康國為都官員外郎,言蜀苦陸運,當諭吳 玠,非防秋月,分兵就糧,兼選守牧,治梁洋,招集流散, 耕鑿就緒,則漕運可省。此保蜀之良策也。」

《張運傳》:「運為度支郎中,戶部所儲三佛齊國所貢乳 香九萬一千五百斤,直可百二十餘萬緡,請分送江、 浙、荊湖漕司賣之,以糴軍餉。」及陳諸路綱運七弊,懲 革十術,遠近遞輸,以均勞逸,事皆施行。

《太平府志》:「紹興五年春,江西安撫司將官林應祉,部 豫章米綱往金陵,抵蕪湖。內一舟最大,載千斛,夜忽 水湧如漏,舟人無計。林具衣冠謁龍祠禱應祉以貧 為此役,今若此,何力可償,勢須盡徙出,又非倉卒可 辦。舟有七倉,輒用甲乙次第下七鬮以上,所向願神 昭報。遂得第二鬮,未及搬運,漏自止。後三日晚,至采」 石復漏,乃集眾如神卜。起第二倉空見底板脫一節, 有一小魚當漏處帖如遮護,然已腐矣。蓋前漏止,正 以魚故,神之賜大矣哉。

《長沙府志》:「呂頤浩,紹興五年以安撫兼知潭州。夏旱, 公究心荒政,奏截撥上供米三萬,令廣西帥、漕兩司 備五萬石水運至本路充賑。」

《宋史李迨傳》:迨除兩浙路轉運使,言:「祖宗都大梁,歲 漕東南六百餘萬斛,而六路之民無飛挽之擾,蓋所 運者官舟,所役者兵卒故也。今駐蹕浙右,漕運地里 不若中都之遠,而公私苦之,何也?以所用之舟,太半 取於民間,往往鑿井沉船,以避其役,如溫、明、虔、吉州 等處所置造船場,乞委逐州守臣措置,募兵卒牽挽, 使臣管押,庶幾害不及民,可以漸復漕運舊制。」詔工 部措置。

《趙開傳》:「開除成都路轉運判官,嘗言財利之源當出 於一。祖宗朝天下財計盡歸三司,諸道利源各歸漕 計,故官省事理併廢以還漕司,則利害可以參究,而 無牽掣窒礙之患矣。」因指陳榷茶買馬五害,朝廷是 其言。最後,吳玠為四川宣撫副使,專治戰守,於財計 盈虛未嘗問,惟一切以軍期趣辦,與開異趣。玠數以 餉饋不繼訴於朝,開亦自劾老憊丐去,朝廷未許,迺 特置四川安撫、制置大使之名,命席益為之。益前執 政,詔位宣撫司上,朝論恐未安,仍詔張浚視師荊襄、 川、陝,罷宣撫司,玠仍以宣撫治兵事,軍馬聽玠移撥, 錢物則委開拘收。尋除開徽猷閣待制,加玠兩鎮節 鉞。復降旨:「都轉運使不當與四路漕臣同繫銜。」成都、 潼川兩路漕臣與都轉運使坐應副軍支錢物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