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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九十卷目錄

 貢獻部彙考八

  金太宗天會二則 熙宗皇統一則 海陵天德二則 正隆一則 世宗大定十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二則 宣宗貞祐一則 哀宗正大一則 天興一則

  元太祖二則 憲宗一則 世祖中統三則 至元二十七則 成宗元貞二則 大德十

  一則 武宗至大三則 仁宗皇慶二則 延祐六則 英宗至治三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致和一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三則 順帝元統二則 至元二則 至正四則

食貨典第一百九十卷

貢獻部彙考八

太宗天會 年宋始輸歲幣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太宗天會 時,宋貢銀二十萬兩,絹三十萬疋。」

時與宋徽宗和

天會三年,南京獻野蠶絲綿。

按《金史太宗本紀》:「三年七月己卯,南京帥以錦州野 蠶成繭,奉其絲綿來獻,命賞其長吏。」

熙宗皇統 年宋輸歲幣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熙宗皇統 時,宋貢銀二十萬兩,絹二十五萬疋。自壬戌年始,每 春季差人至泗州交納。」

時與宋高宗和

海陵天德二年十二月甲寅野人來獻異香卻之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天德三年,罷歲貢鷹隼及大官鵝鴨。

按《金史海陵本紀》:「三年四月丙寅,罷歲貢鷹隼。閏月 丙子,命大官常膳惟進魚肉,舊貢鵝鴨等悉罷之。」

正隆五年二月壬子宋遣使獻母后遺留物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世宗大定三年十一月癸丑罷貢金線段疋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 年,宋輸歲幣。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世宗大定 時,宋增貢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疋。大軍還時,宋許 犒軍錢三十萬貫,邀其銀三百萬兩,宋人移書乞減, 乃如其前。」

時與宋寧宗和

大定四年,罷元旦貢獻。

按《金史世宗本紀》:「四年正月戊子,罷路、府州元日及 萬春節貢獻。」

大定八年,罷貢鹿筋。

按《金史世宗本紀》:「八年十月辛亥,詔罷復州歲貢鹿 筋。」按續文獻通考作鹿茸

大定十一年,罷貢「同州沙苑羊。」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一年六月己酉,詔曰:「諸路常貢 數內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爾。自今罷之。朕居 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大定十三年,罷貢雉尾。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三年七月庚戌,罷歲課雉尾。 大定十七年,夏國來貢。」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七年十月「己巳,夏國進百頭帳, 詔卻之境上。十一月庚戌,有司奏夏國進御帳使,因 邊臣懇求進入,乃許之。」

大定二十年,罷「進馬馱鷹鶻。」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年十月「庚辰,詔西北路招討 司,每進馬馱鷹鶻等,輒率斂部內,自今並罷之。」 大定二十六年,罷鋪遞送荔枝。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六年十二月甲申,上退朝御 香閣,左諫議大夫黃久約言,遞送荔枝非便。上諭之 曰:「朕不知也,今令罷之。」丙戌,上謂宰臣曰:「有司奉上, 惟沽辦事之名,不問利害如何。朕嘗欲得新荔枝,兵 部遂於道路特設鋪遞。比因諫官黃久約言,朕方知 之。」按續文獻通考作二十二年事

大定二十七年。罷海蔥及日進時果。宿泗枇杷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七年五月壬子。詔罷曷懶路 所進海蔥及太府監日進時果。曰「蔥果應用幾何。徒 勞人耳。惟上林諸果三日一進。」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七年,黃久約使宋返,道經宿、泗, 見貢新枇杷子者,州縣調民夫遞進,奏罷之。」

大定二十八年,宋遣使獻遺留物,使還貽宋。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八年二月己丑,宋遣使獻先 帝遺留物。癸巳,宋使朝辭,以所獻禮物中玉器五、玻 璃器二十及弓劍之屬,使還遺宋,曰:「此皆爾國前主 珍玩之物,所宜寶藏,以無忘追慕。今受之,義有不忍, 歸告爾主,使知朕意也。」

章宗明昌四年卻王勝進鷹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四年正月, 「卻東京路副使王勝進鷹。」

明昌五年宋獻遺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