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1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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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兵革,水藺有震鄰之驚,安晉有剝膚之慘。援黔援 蜀,費已不貲;徵餉徵兵,餉偏不繼。至以數百萬之金 錢,幾十年之蓄積,委于溝壑。」今雖漸次撫定,餘氛未 息,其征繕以固我圉者,猶不可無兵。不可無兵,即不 可無餉。向之軍餉,僅有七萬,今增至十五萬矣;滇中 向無京款,今又增至八萬餘矣。司筦庫者,豈真能炊 空釜耶?點頑石耶?故以今日滇中之情事,較之三十 年之前,譬之當日父兄之富饒,粟紅貫朽;今日子弟 之貧窘,藿食藜羹,而仍責其出金錢以完官賦,鑿粟 帛以償積逋,此必不可得之數也。縱有憐之者曰:「請 損之,姑予以十之三四。」而臣知其蕭然四壁,非走險 即立槁耳。且亦惟萬曆年間請蠲不獲,種種搜括,不 得已而至于汰軍,軍汰而武備單弱、寇且生心,以致 有連年不解之禍。議者或謂十三年之休息可以頓 復,此十三年中豈無事之日耶?兵連禍結,庫中之藏 不足以供旦暮之用,不得已而貸楚貸蜀,以解危困。 今則干戈稍定,無由為乞鄰之舉矣。而八萬餘之京 款如故也,十五萬之軍需如故也。此時而寬其徭賦, 民猶可以漸蘇;此時而重以征求,民必至于頓斃。金 不止則民愈困,民愈困則盜愈多。倘有如安、如普接 踵而起,何以支持?何以策應?此臣所以不當言而不 得不言者也。臣前疏中曾述滇民困苦之狀,然猶是 金戶訴之于臣,臣即訴之于皇上,猶未身履其事也。 受事以後,取該司文籍按之,所入幾何,所出幾何,出 嘗倍于所入,不知此項貢金從何取索,心因茫然奉 行郡縣,鞭撻督責,刻期備解,不逾月而呼控者編集 臣門矣。或訴兵荒之後,或訴玀僰之鄉,皮骨空存,無 從措辦,寧斃杖「下,不願貢金。以斃杖下猶止一身,而 貢金則室家不保也。臣腸痛淚零,陽為呵斥。取其地 遠玀僰兵火猶鮮者,朝移文而暮縲絏,始得滿一千 之數。此外再增一金,臣無所措其手,民無所保其命 矣。伏思嘉靖以前不貢金而用未嘗不足,嘉靖以後 歲貢金而用未嘗有餘,十三年之前,解至五千,而金 多何益?十三年之內,不解一金,而金少何損?是貢金 在皇上可有可無、可多可少,而在滇民可無而決不 可有,可少而決不可多。如謂成額固然無容增減,則 我皇上于祖宗之法有積久而弊生者,一一更始,而 何獨貢金為不可改?于祖宗之法廢久而當復者,一 一舉行,而何獨免貢金為不可仍?臣」今不敢悉請蠲 除,遽議罷止,但乞皇上軫念窮壤,沛發德音,于所解 一千之外,立賜停徵,每歲止解一千。遲之數年之後, 民困稍復,仍舊額解,以備正供。如是則官無仰屋之 嗟,士無脫巾之警,皇仁浩蕩,荒徼安寧矣。

《興都事宜疏》節文
王宗戴

四曰「正進貢,以省科派。」興都地瘠民貧,諸凡土產皆 四方所有,自國初以來,未有以方物進者。嘉靖四十 一年,守備太監張方希恩賚予,越分逢迎,凡果殽魚 米粗重之物,皆分派州縣,責令里甲買辦,以充上貢。 雖非其地之所出,時之所有,而概取派州縣,無敢違 者。令小民百倍其值,而有不恤也。且其供上用者,猶 「有常品,充私饋者漫無紀極。本地之出辦既竭其膏 脂,沿途之轉輸又急於星火,所過驛遞無不騷然,蓋 不止於一方受病而已也。夫國朝歲進之制,載在《令 甲》,俱有定式。此既不係舊例,又未奉有明旨,是亦不 可以已乎!今合立將前項進貢方物俱行停止,不許 守備太監仍假此名妄差官校,需索州縣,騷擾驛遞, 違者聽所在官司一體參治。」如此則阿奉無由,而希 冀之途塞,取用有節,而催科之患除矣。

《十事疏》節文
鄧貞

三曰禮部職掌禮儀,凡各處朝貢使臣至京,隨當具 奏,接待如儀,不使遠人觖望。今飲食供帳委之會同 館,應賞賜者故意遲留,又有各處土目來貢者,往往 不即奏達,止令於會同館聽候,或十日半月不引奏 者,或已進貢不即發遣,此禮官之弊也。

《雷陽對樂池罷採珠碑記》
柯時復

粵稽珠璣作貢,昉自虞夏矣,毋亦曰禮文所需,職分 攸係然也乎?要以不問多寡,不立期會,俾民自致其 土之所有耳。迨秦開疆百粵,尉屠睢採南海之珠以 獻,而蚌胎熒熒,無脛而走天府矣。宋署媚川都卒三 千人,備採珠役,而熙寧始立官監之。正德初,雷池罕 產珠,迺罷守,而以廉守者兼之。嘉靖時,撫臣言不便, 併罷廉、守,以其事責兵備道等官。猶數年一採,大約 所獲珠,不能倍于費,與以金易珠何異?而奔命為疲。 要之,出自合浦之淵,而對樂寄空名焉耳。我皇上御 宇幾三十年,有所須珠寶,咸給內帑金貿進,不忍煩 海外民,真超越前代事也。邇以賈珠乏絕,罔稱櫝篚, 爰命內臣採廉珠池,時戊戌秋九月也。其明年,又命 督稅太監李鳳抵雷採珠,與廉畫海為界,莫或侵越。 越者法,而二廠姦人耽視矣。檄到,則廠署館舍,錯繡 如斗,城內外取辦倉卒,官勞民病。己亥冬,參政林公 如楚鎮,以雅靜陽飭戢而陰調停。總兵黎國耀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