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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二百卷目錄

 鹽法部彙考二

  唐二穆宗長慶二則 文宗太和二則 開成三則 宣宗大中六則 僖宗光啟一則

   昭宗天復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二則 明宗天成三則 長興一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三則

食貨典第二百卷

鹽法部彙考二

唐二

穆宗長慶元年罷榷鹽加鹽估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田弘正舉魏博 歸朝廷,穆宗命河北罷榷鹽。」

按《舊唐書本紀》,長慶元年三月戊申,罷河北榷鹽法, 許約計課利都數付榷鹽院。辛亥,鹽鐵使王播奏,「江 淮鹽估每㪷加五十文,兼舊三百文。」 按《冊府元龜》元年正月制,度支鹽鐵使戶部應納稅 茶,兼糶鹽中須納見錢者,亦與時估匹段及斛㪷。如 情愿納見錢,亦任穩便,仍永為常式。三月,敕烏池:在鹽 州每年糶鹽收博榷米,以一十五萬石為定額。又詔: 「河朔初平,人希德澤,且務寬大,使之獲安。其河北榷 鹽,法宜權停。仍令度支與鎮、冀、魏博等道節度審酌 商量,如能約計課利錢數,分付榷鹽院,亦任穩便。」自 天寶兵興已來,河北鹽法羈縻而已。暨憲宗用皇甫 鎛奏,置稅鹽使,同江淮兩地榷利,人苦擾禁,戎鎮亦 頻上訴。故有是命。是月,鹽鐵使王播奏:「揚州白池兩 處納榷場,請依舊為院。」又奏:「請:諸道鹽院糶鹽付商 人,每斗加五十文,通舊三百文價。請諸處煎鹽場停 置小鋪,糶鹽,每斗加三十文,通舊一百九十文價。」又 奏:「應管前鹽戶、鹽商並諸鹽院停場官吏所繇等,前 後敕制,除兩稅,不許差役追擾。今請更有違越,縣令 奏聞貶黜,刺史罰一季俸科,再犯者,奏聽進止。」並從 之。十二月,鹽鐵使奏:「請應江淮糶鹽加價有差,以助 軍用,至軍罷日停。」從之。

長慶二年,詔議《糶鹽法》,不果。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戶部侍郎張平 叔議榷鹽法弊,請糶鹽可以富國,詔公卿議其可否, 中書舍人韋處厚、兵部侍郎韓愈條詰之,以為不可, 平叔屈服。」

按《舊唐書本紀》:「二年三月,以鴻臚卿、判度支張平叔 為戶部侍郎充職。平叔以曲承恩顧,上疏請官自賣 鹽,可以富國強兵,陳利害十八條。詔下其疏,令公卿 詳議。中書舍人韋處厚隨條詰難,固言不可,事遂不 行。」

按《冊府元龜》:二年三月,張平叔為戶部侍郎,判度支, 上言度支所管榷鹽,舊法為弊年深。臣今請官中自 糶鹽法,可以富國強兵,勸農積貨。疏其利害十八件。 詔下其奏,令公卿議。中書舍人韋處厚抗論不可,以 平叔條制不周,經慮未盡,以為利者反害,以為簡者 至煩,乃即其條目,隨以設難。平叔一條云:「應簡得公 私鹽,當日具都數申度支,便任府縣差人勾當,出糶 多少,逐月申報。糶價之內,所得見錢去上都一千里 者,任市當土布絹處。」厚駮曰:「竊以《禹貢》『甸服五百里, 近者納草,遠者納米,是量遠近而制輕重也。今言千 里外市絹,則是千里內須送見錢;興元、洋州並是八 百里內駱谷,道路險阻非常,若送見錢,實為不可』。」又 一件云:「州縣所要糶鹽人,委所在長吏于當州當縣 倉督錄事佐吏以下本所繇中揀選,不得差配百姓。 如有鄉村去州縣路遠處,即州縣揀定所繇,將鹽就 鄉村糶易處。」厚駮曰:「臣曾任刺史,所繇入鄉村,是為 政之大弊。一吏到門,百家納貨。今陛下方以清淨簡 易,休息蒼生,宜去其冗員,除其蟊賊。今山、劍州縣,境 土至闊,其令若行,煩擾至甚。」又一條云:「臣今欲獻鹽 法,歸于簡易,但委州縣,則無不濟。伏緣所務至重,須 以廟堂宰臣充關內、河東、山、劍等道鹽鐵使。」處厚駮 曰:「臣竊以度支使四方稟奉不殊,宰相權柄已重,不 假台司。台司者,三公論道之地,雜以鹺務,實非所宜。 三十年來,竇參、程异、皇甫鎛並以錢穀居台鉉,非惟 國體不可,抑亦名利難兼,所以參輩不受國誅,必有 天禍。」又一條云:「據每道每州,糶鹽不少,今所在戶口, 都不申明實數。臣請令長吏有不親公事,信任所繇 浮詞,云當界無入糶鹽,交恐不濟。」臣即請差清彊巡 官往所訴州,簡責實戶口數,團保處。厚駮曰:「臣曾為 外州刺史,備諳此事。自兵興以來,垂二十載,百姓粗 能支濟,免至流離者,實賴所存浮戶相倚,兩稅得充, 縱遇水旱蟲傷,亦得相全相補。若搜索悉盡,立至流 亡。宇文融當開元全盛之時,搜丁出戶,猶以殘人斂 怨,瘁國害身,此策若行,則甚于彼。臣前月二十四日 思政殿面奉德音,深恤疲人,且不配戶。聖慮周悉,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