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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使丁謂言「川峽糧儲充足。請以鹽易絲帛。」詔諸州 軍食及二年近溪洞州三年者從其請。

大中祥符元年詔瀘州灶戶正至寒食准假三日所收日額准除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大中祥符元年 詔瀘州南井灶戶。遇正至寒食。各給假三日,所收日 額仍與除放。」

大中祥符三年,解鹽自生,減瀘州淯井鹽課。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八月庚申,解州池鹽不種自 生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解州鹽池,紫泉場也,次二 年里許,不種自生,其味特嘉。命屯田員外郎何敏中 往祭池廟。八月,東池水自成鹽,僅半池,潔白成塊,晶 瑩異常。祀汾陰,經度制置使陳堯叟繼獻,凡四千七 百斤,分賜近臣及諸列校。」 按《食貨志》:「三年,減瀘州 淯井」監課鹽三之一。

大中祥符五年夏四月壬子,除通、泰、楚「州鹽亭戶積 負丁額鹽課。」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九年,陝西轉運使張象中請立《鹽利條約》, 不許。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九年,陝西轉運 使張象中言:「兩池所貯鹽,計直二千一百七十六萬 一千八十貫,慮尚有遺利,望行條約。」真宗曰:「地利之 阜,此亦至矣,過求增羨,慮有時而闕。」不許。

天禧元年免潮州逋鹽募人入緡錢粟帛易鹽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三月「庚申,免潮州逋鹽 三千七十萬有奇。」 按《食貨志》:「天禧初,始募人入緡 錢粟帛,京師及淮、浙、江南、荊湖州軍易鹽。」

乾興元年淮南鹽罷易粟帛第令入錢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乾興元年,入錢 貨京師,總為緡錢一百十四萬。會通、泰鬻鹽歲損,所 在貯積無幾。因罷入粟帛,第令入錢,久之積鹽復多。」

仁宗   年減成都諸路鹽課募人入錢貨及米於諸路取鹽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仁宗時,成都梓 夔三路六監與宋初同,而成都增井三十九,歲課減 五萬六千五百九十七石;梓州路增井二十八,歲課 減十一萬一十九石;利州路井增十四,歲課減四百 九十二石三斗有奇;夔州路井增十五,歲課減三千 一百八十四石。各以給一路,夔州則并給諸蠻,計所 入」鹽直,歲輸緡錢五分,銀紬絹五分。又募人入錢貨 諸州即產鹽厚處取鹽,而施、黔並邊諸州,并募人入 米。

天聖 年定諸路鹽經界禁私販者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天聖以來,兩池 畦戶總三百八十。以本州及旁州之民為之,戶歲出 夫二人,人給米日二升,歲給戶錢四萬。為鹽歲百五 十二萬六千四百二十九石,石五十斤,以席計為六 十五萬五千一百二十席,席百一十六斤。禁榷之地 皆官役。鄉戶衙前及民夫謂之帖頭。」水陸漕運而通 商州軍,並邊秦、延、環、慶、渭、原、保安、鎮戎、德順,又募人 入中芻粟,以鹽償之。凡通商州軍,在京西者為「南鹽」, 在陝西者為「西鹽」,若禁鹽地則為「東鹽」,各有經界,以 防侵越。

天聖三年八月戊午,以忠州鹽井歲增,課為民害,詔 除之。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天聖四年閏五月辛亥。復陝西永豐渠以通解鹽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河渠志》:天聖四年閏五 月,陝西轉運使王博文等言,「準敕相度開治解州安 邑縣至白家場永豐渠,行舟運鹽,經久不至勞民。」按 此渠自後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 入黃河以運鹽。故號永豐渠。周齊之間,渠遂廢絕。隋 大業中,都水監姚暹決堰濬渠,自陝郊西入解縣,民 賴其利。及唐末五代亂離,迄今湮沒,水甚淺涸,舟楫 不行。詔三司相度以聞。

天聖七年,淮南鹽始罷給兩浙路。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其在淮南曰楚 州鹽城監,歲鬻四十一萬七千餘石;通州豐利監,四 十八萬九千餘石,泰州海陵監、如皋倉小海場六十 五萬六千餘石。各給本州及淮南之廬、和、舒、蘄、黃州、 無為軍,江南之江寧府、宣、洪、袁、吉、筠、江、池、太平、饒、信、 歙、撫州、廣德、臨江軍,兩浙之常、潤、湖、睦州,荊湖之江 陵府安復、潭、鼎、岳、鄂、衡、永州,漢陽軍,海州板浦、惠澤、 洛要三場,歲鬻四十七萬七千餘石,漣水軍海口場 十一萬五千餘石,各給本州軍及京東之徐州,淮南 之光、泗、濠、壽州,兩浙之杭、蘇、湖、常、潤州、江陰軍。」天聖 中,通、楚州場各七,泰州場八,海州場二,漣「水軍場一, 歲鬻視舊減六十九萬七千五百四十」餘石,以給本 路及江南東西、荊湖南北四路。舊并給兩浙路,天聖 七年始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