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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 鐵之利,以奉師旅之費。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 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 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 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 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鑄煮,入稅縣官如故事。 其申敕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 使明知朕意。」

和帝永元十五年秋七月丙寅復置涿郡故鹽鐵官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續漢書》曰:「其郡縣有鹽官、鐵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也。」

獻帝建安 年始復設監鹽官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三國魏志衛覬傳》:太 祖征袁紹,而劉表為紹援,關中諸將又中立。益州牧 劉璋,與表有隙,覬以治書侍御史使益州,令璋下兵 以綴表。軍至長安,道路不通,覬不得進,遂留鎮關中。 時四方大有,民還關中,諸將多引為部曲。覬書與荀 彧曰:「關中膏腴之地,頃遭荒亂,人民流入荊州者十 萬餘家,聞本土安寧,皆企望思歸,而歸者無以自業, 諸將各競招懷,以為部曲。郡縣貧弱,不能與爭,兵家 遂彊,一旦變動,必有後憂。夫鹽,國之大寶也,自亂來 放散,宜如舊置使者監賣,以其直益市犁牛,若有歸 民,以供給之。勤耕積粟,以豐殖關中,遠民聞之,必日 夜競還。又使司隸校尉留治關中,以為之主,則諸將 日削,官民日盛,此彊本弱敵之利也。」彧以白太祖,太 祖從之,始遣謁者僕射監鹽官,司隸校尉治弘農,關 中服從。乃白召覬還。

按《晉書食貨志》,建安初,關中百姓流入荊州者十餘 萬家。及聞本土安寧,皆企望思歸而無以自業。於是 衛覬議,「為鹽者國之大寶,自喪亂以來放散,今宜如 舊,置使者監賣,以其直益市犁牛,百姓歸者,以供給 之,勤耕積粟,以豐殖關中,遠者聞之,必多競還。」於是 魏武遣謁者僕射監鹽官,移司隸校尉居弘農,流人 果還,關中豐實。

建安十九年,劉備定益州,置鹽府校尉。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十九年「五月,劉備破劉璋,據益 州。」

按:《三國蜀志呂乂傳》:「先主定益州,置鹽府校尉,較鹽 鐵之利。」

齊王嘉平四年興京兆天水南安鹽池

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嘉平四 年,關中饑,司馬宣王表興京兆、天水南安鹽池,以益 軍實。」

安帝隆安五年慕容德置鹽官于烏常澤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慕容德載記》,「隆安四年, 僭即皇帝位于南郊。明年,立冶于商山,置鹽官于烏 常澤,以廣軍國之用。」

文帝天嘉二年始立鹽賦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二年十二月甲申,太子中庶 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奐,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賦 及榷酤之科,詔並施行。」

北魏

道武帝天賜三年幸漠歷觀鹽池

按《魏書道武帝本紀》:天賜三年「九月甲戌朔,幸漠南 鹽池,壬午,至漠中,觀天鹽池,度漠北之吐鹽池。」

孝文帝延興 年河東鹽池始復設監司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河東郡有鹽 池,舊立官司,以收稅利,是時罷之,而民有富彊者,專 擅其用,貧弱者不得資益。延興末,復立監司,量其貴 賤,節其賦入,於是公私兼利。」

太和二十年十二月乙丑開鹽池之禁與民共之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宣武帝景明四年秋七月庚午詔還收鹽池利以入公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正始三年夏四月乙未詔罷鹽池禁

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世宗即位,政 存寬簡,復罷其禁,與百姓共之。其國用所須,別為條 制,取足而已。自後豪貴之家,復乘勢占奪。近池之民, 又輒障吝,彊弱相陵,聞於遠近。 按《甄琛傳》:世宗踐 祚,以琛為中散大夫,兼御史中尉,轉通直散騎常侍, 仍兼中尉。琛表曰:「王者道同天壤,施齊造化,濟時拯 物,為」民父母。故年穀不登,為民祈祀。乾坤所惠,天子 順之;山川祕利,天子通之。苟益生民,損躬無吝。如或 所聚,唯為賑恤。是以《月令》稱:「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 禽獸者,皆野虞教導之;其迭相侵奪者,罪之無赦。」此 明導民而弗禁,通有無以相濟也。《周禮》雖有川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