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2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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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鹽四十四萬四千七百六十九引一百四十九斤。 內常股鹽三十一萬一千三百三十八引一百六十 四斤六兩二錢。存積鹽一十三萬三千四百三十引 一百八十四斤一十一兩八錢。歲解太倉餘鹽銀一 十四萬兩

行鹽地方: 「杭州府、紹興府、寧波府、台州府、溫州府、 金華府、衢州府、處州府、湖州府、嘉興府、嚴州府、松江 府、蘇州府、常州府、鎮江府、廣信府、徽州府、廣德州、 河間長蘆都轉運鹽使司。洪武初,置北平河間運鹽 司,後改今名。」

滄州分司: 「海潤場鹽課司,阜民場鹽課司,利國場 鹽課司,海豐場鹽課司,利民場鹽課司,益民場鹽課 司,海阜場鹽課司,潤國場鹽課司,阜財場鹽課司,富 民場鹽課司,深州海盈場鹽課司,長蘆批驗所,小直 沽批驗所。」

青州分司、 越支場鹽課司、嚴鎮場鹽課司、惠民場 鹽課司、興國場鹽課司、富國場鹽課司、蘆臺場鹽課 司、豐財場鹽課司、厚財場鹽課司、三汊沽場鹽課司、 石碑場鹽課司、歸化場鹽課司、濟民場鹽課司 《鹽課數目》: 「洪武間,歲辦鹽場二十四處,歲辦鹽六 萬三千一百五十三引三百斤零。 弘治間,歲辦每 歲改辦小引」鹽一十八萬八百七引一百八十八斤 零。內本色常股鹽九萬九千六百一十四引八十六 斤零。存積鹽三萬六千一百六十一引。折色鹽四萬 五千三十二引一百一斤零。 萬曆六年,歲辦小引 鹽一十八萬八百八引八十六斤。內常股鹽一十二 萬六千五百六十五引一百八十斤三兩三錢;存積 鹽、五萬四千二百四十二引一百五斤一十二兩八 錢。歲解太倉餘鹽銀、一十二萬兩

行鹽地方: 「順天府、真定府、保定府、順德府、廣平府、 大名府、永平府、河間府、延慶州、保安州、彰德府、衛輝 府。」

山東都轉運鹽使司洪武二年置。

膠萊分司: 「信陽場鹽課司,濤洛場鹽課司,石河場 鹽課司,行村場鹽課司,登寧場鹽課司,西由場鹽課 司,海滄場鹽課司。」

濱樂分司, 「王家岡場鹽課司,官臺場鹽課司,固堤 場鹽課司,高家港場鹽課司,新鎮場鹽課司,寧海場 鹽課司,豐國場鹽課司,永阜場鹽課司,利國場鹽課 司,豐民場鹽課司,富國場鹽課司,永利場鹽課司,洛 口批驗所。」

鹽課數目: 「洪武間,歲辦鹽場一十九處,歲辦鹽一 十四萬三千三百八十七引一百五十斤零。 弘治 間,歲辦每歲改辦小引鹽二十八萬四千一百二十 四引一百六十二斤。內本色鹽一十四萬九千八百 九十七引一百六十二斤。折色鹽一十三萬四千二 百二十七引。 萬曆六年,歲辦小引鹽九萬六千一 百一十」引一十九斤五兩九錢。內常股鹽八萬六千 一百一十引一十九斤五兩零。存積鹽一萬引。原小 引鹽一十四萬五千六百一十四引。除折布民佃灶 地鹽引外。實開邊小引鹽一十二萬六千一百一十 引。隆慶四年、奏停存積鹽三萬引。今見開額數、歲解 太倉餘鹽銀五萬兩

行鹽地方。 「洪武二十六年、定濟南府、青州府、兗州 府、東昌府、萊州府、東平州、 開封府、後改食河東鹽」

登州府,「徐州,邳州,宿州。」

福建都轉運鹽使司洪武初置。

上里場鹽課司,海口場鹽課司,浯州場鹽課司,牛田 場鹽課司,惠安場鹽課司。州場鹽課司。潯美場鹽 課司。

鹽課數目: 「洪武間,歲辦鹽場七處,歲辦鹽一十萬 四千五百七十二引三百斤零。 弘治間,歲辦每歲 辦大引鹽一十萬五千三百四十引二百六十五斤 八兩九錢。內本色鹽、四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引二百 七十八斤四兩九錢。折色鹽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三 引三百八十七斤四兩。 萬曆六年,歲辦大引鹽一 十萬四」千三百四十引二百六十四斤。歲解太倉銀 二萬二千二百兩一錢。泉州軍餉銀二千三百四十 四兩二錢

行鹽地方: 福州府、興化府、泉州府、汀州府、漳州府、 邵武府、建寧府、延平府。

河東都轉運鹽使司洪武二年置。

解鹽東場分司、解鹽西場分司、解鹽中場分司。弘治 二年增置。

鹽課數目。 「洪武間歲辦、每歲辦鹽六千八十萬斤」

弘治間歲辦。每歲辦鹽四十二萬引。內常股鹽二

十九萬四千引,存積鹽一十二萬六千引。 萬曆六 年,歲辦小引鹽六十二萬引,歲解太倉銀四千三百 九十五兩九錢,宣府鎮銀七萬六千七百七十八兩 五錢六分,大同、代府祿糧銀四萬三千一百十三兩。 山西布政司抵補民糧銀七萬四千二百五十九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