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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邵武縣河泊所,光澤縣河泊所以上,久革。建寧府 甌寧縣河泊所,崇安縣河泊所以上,嘉靖十年,革延 平府河泊所,嘉靖四十五年,革沙縣河泊所。正德十 四年,革將樂縣河泊所。嘉靖二年,革興化府河泊所」, 嘉靖十年革。莆田縣黃石河泊所,莆田河泊所,莆禧 河泊所以上,嘉靖四十二年革。泉州府同安縣河泊 所,惠安縣河泊所以上,萬曆九年革。福寧州寧德縣 河泊所,嘉靖十年革。

廣東布政司,「廣州府增城縣河泊所,久革清遠縣河 泊所、東莞縣河泊所、香山縣河泊所、新會縣河泊所 以上,萬曆九年革惠州府博羅縣河泊所、海豐縣河 泊所、河源縣河泊所、龍川縣河泊所以上,久革歸善 縣河泊所,隆慶元年革肇慶府四會縣河泊所,久革 高要縣河泊所,隆慶元年革陽江縣河泊所,萬曆九」 年,革德慶州河泊所。隆慶元年,革封川縣河泊所。久 革韶州府曲江縣河泊所。萬曆九年,革雷州府海康 縣河泊所。遂溪縣河泊所。以上久革徐聞縣河泊所。 隆慶元年,革廉州府河泊所。欽州河泊所。以上久革 高州府河泊所。隆慶元年,革那黎河泊所。嘉靖三十 五年,革化州河泊所。久革吳川縣河泊所,隆慶元年 革瓊州府崖州河泊所,嘉靖三十七年革

廣西布政司,「梧州府蒼梧縣河泊所,嘉靖三年革藤 縣河泊所,萬曆九年革。潯州府貴縣河泊所,萬曆九 年革平樂府河泊所,久革。南寧府宣化縣河泊所,武 緣縣河泊所,以上久革。」

四川布政司,敘州府宜賓縣河泊所,久革。夔州府河 泊所,久革。瀘州河泊所、嘉定州河泊所,以上,久革。 四川行都司、建昌衛軍民指揮使司河泊所,萬曆二 年革。

雲南布政司,「雲南府晉寧州河泊所,嘉靖二十九年 革。歸化縣河泊所,久革。昆陽州河泊所,嘉靖三十二 年革。嵩明州河泊所,久革。臨安府寧州河泊所,石屏 州河泊所,以上,隆慶二年革。澂江府河泊所,隆慶二 年革。」

又按《會典》:「南京戶部掌行凡五城房鈔。東城兵馬司 原額二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貫,今二十二萬九 千九百三十二貫。」

西城兵馬司。原額二十二萬九千七百二十貫。今一 十二萬四千二百二十四貫。

南城兵馬司。原額七萬八千二百九十八貫。今七萬 八千六百一十二貫

北城兵馬司。原額五萬七千六百四十貫。今五萬九 千七百一十二貫。

中城兵馬司。原額一百一十三萬三千二百一十八 貫八百文。今一百一十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貫。 凡各衙門課鈔。都稅司。原額七十二萬七百六十四 貫八百文。今五十九萬七千一十三貫四百六十七 文

聚寶門宣課司原額七十「二萬七百六十四貫八百 文。今四十八萬五百一十四貫六百一十文。」

龍江「宣課司,原額五十七萬二千六百六貫五百文。 今三十八萬一千七百三十七貫六百七十文。 江東宣課司,原額九十五萬三千七百二十貫二百 文。」

太平門稅課司,原額一十七萬七百一十八貫八百 文,今一十一萬三千八百一十二貫五百五十文; 聚寶門、朝陽門分司,原額三十五萬三百六十六貫, 今二十三萬三千五百七十七貫三百三十四文; 龍江稅課司,原額二十二萬九千三百九十貫八百 文,今一十五萬五千九百二十六貫七百二十文; 龍江裡外河泊所,原額三萬六千七百八十貫。 龍潭稅課局,原額三萬三千七十九貫三百二十八 文。今二萬二千五百貫二百八十文。

應天府「批驗茶引所、《一十萬貫》」

按:《續文獻通考》明令甲所載:「凡私煎礬貨賣者,同私 鹽法論罪。凡客商匿稅及賣酒醋之家不納課程者, 笞五十。物貨酒醋一半入官。於入官物內,以十分為 率,三分付告人充賞,務官攢攔,自獲者不賞。入門不 弔引同匿稅法。其造酒醋自用者,不在此限。若買頭 匠不稅契者,罪亦如之。仍於買主名下追徵價錢一」 半入官。又按《續通考》明課鈔事例,凡府、州縣稅課 司局、河泊所,歲辦商稅魚課并引由契本等項課程, 已有定額。其辦課衙門所辦錢鈔金銀布絹等物,不 動原封,年終具印信文解明白,分豁存留起解數目, 解赴所管州縣。其州縣轉解於府府,解布政司,布政 司通類委官起解,於次年三月以裡到京,本部將解 到金銀錢鈔、布絹等物,不動原封,依照來文分豁明 白,劄付該庫交收,出給印信長單,及具手本,關領勘 合回部,照數填寫,責付原解官收執,將所解物件同 原領長單并勘合,於內府各門照進。且如銅錢布疋, 付甲字庫交納,鈔錠廣惠庫交納;金銀絹疋承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