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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事,乃以歲荒薄其罰。

《忠義傳》:「從坦,宗室子,充宣差都提控,安撫山西軍民, 應援中都。上書曰:『絳、解二州僅能城守,村落之民皆 嘗被兵,重以連歲不登,人多艱食,皆恃鹽布易米。今 大陽等渡乃不許粟麥過河,願罷其禁官稅十三,則 公私皆濟矣』。」又曰:「絳、解河中必爭之地,惟令寶昌軍 節度使從宜規畫鹽地之利,以實二州,則民受其利, 兵可以強矣。」又曰:「平陸產銀鐵,若以鹽易米,募工鍊 冶,可以廣財用,備戎器,小民傭力為食,可以息盜。」 《哀宗紀》:正大七年秋,賜陝西死事之孤鹽引及絹,仍 量材任使。

《元史史天倪傳》:「天倪子楫,為真定兵馬都總管。時朝 廷或請運鹽,按籍計口給民以食。楫爭其不可,曰,鹽 鐵從民貿易,何可若差稅例配之。」議遂寢。

《月乃合傳》:「月乃合贊卜只兒斷事官事,以燕故城為 治所。歲己未,世祖以親王南征,從行至汴,令專饋饟 運濟南鹽百萬斤,以給公私之費。所過州郡,汴、蔡、汝、 潁之間,商農安業,軍政修舉,月乃合與有力焉。」 《崔斌傳》:「斌除同僉樞密院事,議戶部,給濱、棣、青、滄鹽 券,付行省,募民以米貿之,仍增價和糴,遠近輸販者 輻輳」,餽餉不勞而集。

《趙炳傳》:「炳為京兆路總管,兼府尹,有旨以解州鹽賦 給王府經費,歲久積逋二十餘萬緡,有司追理,僅獲 三之一,民已不堪。炳密啟王曰:十年之逋,責償一日, 其孰能堪。與其裒斂病民,孰若惠澤加於民乎。王善 其言,遽命免徵。」

《沙全傳》:全以功授華亭軍民達魯花赤。時民心未定, 有未附鹽徒,聚眾數萬,掠華亭。全擊破之,籍其名得 六千人,請於行省,遣屯田於淮之芍陂。行省以邑人 新附,時有叛側,委萬戶忽都忽等體察,欲屠其城。全 言鹽卒多非其土人,若屠之,枉死者眾,以死保其不 叛。遂止。賜金符,加武略將軍,兼領鹽場,職如舊。 《趙孟頫傳》:「孟頫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時總管闕,孟 頫獨署府事。有元掀兒者,役於鹽場,不勝艱苦,因迯 去,其父求得他人屍,遂誣告同役者殺掀兒。既誣服, 孟頫疑其冤,留弗決。踰月,掀兒歸,郡中稱為神明。」 《馬紹傳》:「紹擢拜參知政事,時議增鹽課,紹獨力爭山 東課不可增,事遂寢。」

《謝讓傳》:「讓為河間等路都轉運鹽司經歷。先是,竈戶 在軍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為額輸鹽。其後多顧 舊戶,代為煮鹽,而顧錢甚薄。讓言:軍戶既落籍為民, 當與舊竈戶均役。既令代役,豈宜復薄其傭,使重困 乎?自今顧人必厚與直。乃聽。」先是,逃亡戶率令見戶 包納其鹽,由是豪強者以計免,而貧弱愈困。讓令驗 物力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擢南臺御史,後遷河南 行省左右司郎中。時江淮屯戍軍二十餘萬,親王分 鎮揚州,皆以兩淮民稅給之,不足則漕於湖廣、江西。 是歲會計,兩淮僅少三十萬石,讓請以淮鹽三十萬 引鬻之,收其價鈔以給軍食,不勞遠運,公私便之。 《敬儼傳》:「儼擢江南諸道行御史臺治書」侍御史。先是, 儼以議立尚書省,忤宰臣意,邇兩淮鹽法久滯,乃左 遷儼為轉運使,欲以陷之。比至,首劾場官之貪污者。 法既大行,課復增羨,至二十五萬引。河南行省參政 來會鹽筴,將以羨數為歲入常額,儼以亭戶凋弊已 甚,以羨為額,民力將殫病,人以為己,非宰臣事,事遂 止。

《劉正傳》:正拜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時議經理河南 淮浙、江西民田,增茶鹽課額,正極言不可,弗從。 《張思明傳》:思明再授兩浙鹽運使,歲課充贏,僚屬請 上增數,思明曰:「贏縮不常,萬一以增為額,是我希一 己之榮,遺百世之害。」

《曹伯啟傳》:「伯啟為司農丞,奉旨至江浙議鹽法,罷檢 校官,置六倉於浙東西,設運鹽官,輸運有期,出納有 次,船戶、倉吏盜賣漏失者有罰,歸報,著為令。」

《張昇傳》:「昇除紹興路總管。初,大德、至大間,越大饑且 疫,厲民死者殆半,賦稅鹽課責里胥代納,吏並緣為 姦,害富家。昇為証於簿籍,白行省蠲之。」

《樂郊私語》:延祐間,程文憲條言:「江南茶鹽等稅,近來 節次增添,比初時十倍,今又逐季增添,正緣管課程 官虛添課額,以諂上司,其實利則歸己,虛額則張掛 欠籍。」

《元史王克敬傳》:克敬為紹興路總管,郡中計口受鹽, 民困於誅求,乃上言乞減鹽五千引。運司弗從,因歎 曰:「使我為運使,當令越民少蘓矣。」擢江西道廉訪司 副使,轉兩浙鹽運司使,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溫 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 里外與吏卒雜處者,污教甚矣。自今毋得逮婦人』。建 議著為令。」

《趙師魯傳》:「師魯為河間路轉運鹽使,除害興利,法度 修飭,絕巡察之奸,省州縣廚傳贈遺之費,竈戶商人 無不便之,歲課遂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