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93 (1700-1725).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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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已納錢悉乾沒。商賈破蕩,盜販者多,追捕日繁,而 盜賊熾矣,皆老姦之誤國也。後之議臣乃祖述其說, 對折帶發,更易不常。近因易楮,令貼納錢越次打發, 非唯商賈無可貼納者多,鈔鹽貴則利販行,不免嚴 追捕之令,利之所趨,何所顧藉?數十「為群,易至生變。 予嘗詢之亭丁,謂倉臺給降本錢,以一萬緡計之,使 司退三千緡為敖底鹽錢,二千緡為官吏費,止有五 千緡,到場移借侵用之餘,散及亭戶者無幾,每斤必 雙秤,所請本錢莫償。澄滷買薪之費,非藉私鬻,破家 蕩產,豈足供官,唯有逃竄而已。」鹽賈鹽丁,窘困如此, 不思救其本,而欲禁私販,徒生事以激變耳。紹興用 何溥請,禁科賣倉鹽。高宗曰:「鹽雖居民間常用之物, 科賣則為大害。朕在京東目擊之,其後盜由此起。今 當嚴禁之。」大哉王言也。

《清波雜志》:「熬波之利,特盛於淮東,海陵復居其最。紹 興間,歲支鹽三十餘萬席,為錢六七百萬緡,於以佐 國用,其利博矣。自增置真州一倉,遂稍損舊數。捍海 置堰,肇自李唐。國朝范文正公稍移其址,疊石外固。 厥後刓缺不常,隨即補治。淳熙改元,復圮於潮汐。時 待制張公子正守郡,益加板築,不計工費,唯取堅實。」 官貲不足,陰以私帑益之,迄今是賴。侍御史李粹處 全記其成。輝是年適在鄉里,乃得其實鹽席、錢緡之 數。

《真臘風土記》:「醝物,國中無禁,自真蒲包澗濱海等處, 率皆燒」

《研北雜志》:「天下鹽課,歲以引計千二百五十六萬四 千有奇,以鈔計者,歲入之數七百六十萬一千定」 《圖書編》:「《長蘆煎鹽源委》,本司所轄二十四場,俱濱東 海,因地利而設也。所產之鹽,最資國用,原其成育,則 有煎曬不同。如南有利民等八場,北有嚴鎮等一十 二場,產鹽出於煎煮而成。每竈十丁,夥置鐵淺鍋一 面,闊五尺,深垛在灘。二三四月,天道晴明,將淮土鹼 土黑色者,用耙或鋤鏟浮在地曬乾,刮土入池,以水 浸之,淋鹵流入池內,陸續𦥝入淺鍋內,發火燒煎,隨 乾隨添鹽,至滿鍋方止,約可得鹽二十斗。每次為用 三日。若遇陰雨,則點散其鹽不成。」然試鹵之法,先以 石蓮子投於鹵中,如沈而下者則鹵淡,浮而橫側者 則鹵稍淡,煎之俱費草難成。必浮而立於鹵面者,乃 可入鍋煎之,不但省草鹽,且易成煎鹽。男婦貧窘,衝 冒風日,形容枯槁,勞可知矣。如海豐等場產鹽,出自 海水灘曬而成。彼處有大口河一道,其源出於海,分 為五派,列於海豐、深州、海盈二場之間,河身通東南 而遠去。先有福建一人來,傳「此水可以曬鹽」,令竈戶 高淳等於河邊挑修一池,隔為大中小三段,次第澆 水,於段內曬之,浹辰則水乾鹽結如冰。其後本場竈 戶高登、高貫等,深州海盈場竈戶姬彰等共五十六 家,見此法比刮土淋煎簡便,各於沿河一帶擇方便 灘地亦挑修為池,照前曬鹽。有古三五畝者,或十餘 畝者,多「至數十畝者,共古官地一十二頃八十畝,或 一畝作一池,或三四畝作一池,共立灘池四百二十 七處。所曬鹽斤,或上納丁鹽入官,或賣與商人添包, 雖人力造作之工,實天地自然之利。但遇陰雨,其鹽 不結,每年或收三五分,或收六七分不常。」

長蘆鹽課,佐國經費久矣。長蘆之所供,則以上給郊 廟百神之祭祀,帝后內府之膳羞,百官有司,凡餼於 公者歲遍焉。以及於輦轂之下萬億之兵民。下乃貨 之於商,均之於畿內八郡,西暨河南之彰德、衛輝,北 通居庸,東盡遼陽數千里。其出給之廣,與諸運司略 同。上供之必精,諸運司無有也。

「山東鹽民最為勤苦,亭戶、鍋戶,迥與農殊,然土著守 業,反致逃亡浮寄,奸猾轉生詭竄,生齒未必不繁,而 編戶日見減削,何也?蓋古無竈戶,自魏遷鄴後,於滄、 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鹽。青州置竈五百四十六。 歷唐乾元初,置鹽院,游民業鹽者為亭戶,免其雜徭, 竈專有戶始此。宋雍熙二年,置濱州場,歲煮鹽二萬 一千餘石。元豐三年,京東、南京、濟、濮、曹、澶行解鹽,餘 十有二州行海鹽,置買鹽場,盡竈所煮鹽,官自賣之。 迄元皆有定額。國朝山東運司所隸一十九場,戶凡 一萬三千五百七十有一,丁凡四萬五千二百二十 有六。邇來戶凡三千九百零八,減舊額四之三。丁凡 三萬八千七百三十有八,減舊額四之一。雖十年清 查,擇有力者充總秤,即如有司里長」,蓋常制云。 山東鹽課,齊歲鬻鹽得金萬一千餘斤,魏歲收錢二 十萬九千有奇。鹺課裕國,振古於茲。蓋藩府之供,有 司之餼,商賈之貨,行之州縣,胥取是焉。故涉蕩蓄薪, 登場刮泥,艱其力也;霖潦鹵薄,旱暵土墳,係其時也。 斗鹽三百,石鹽二千,湧其價也。火伏必察,袋裝必監, 密其禁也。鹽民之課亦難言矣哉!山東額課,本司所 隸永利等一十九場鹽課,每歲該辦大引鹽一十四 萬五千六百一十四引六斤八兩七錢三分六釐。內 除竈丁逃竄遺下竈地,俱係濟、青、萊、登所屬四十五